何种情况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财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1:15:07 336 人看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隐藏是指将财产藏匿起来,不让他人发现,使另一方无法获知财产的所在从而无法控制。

转移是指私自将财产移往他处,或将资金取出移往其他账户,脱离另一方的掌握。

变卖是指将财产折价卖给他人。毁损是指采用打碎、拆卸、涂抹等破坏性手段使物品失去原貌,失去或者部分失去原来具有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挥霍是指没有节制的或超出正常消费水平浪费钱财。伪造债务是指制造内容虚假的债务凭证,包括合同、欠条等,并将所涉共同财产据为己有。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请求分割的财产,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什么情况能重新分割财产

有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1.当事人如果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协议离婚后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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