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被视为聘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6 10:30:10 319 人看过

聘书是用人单位发布的邀请函,但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签署聘书并反馈给单位,说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且实际履行,该聘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聘书并非合同,它仅是用人单位发布的一份邀请人才加入的邀请函。但聘书的条款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也签署了聘书并反馈给单位,说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且实际履行,那该聘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与聘书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聘书是两种不同的文件,它们在使用场景、法律关系以及签订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书面合同,是劳动者正式成为用人单位职工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而聘书则是指用人单位对已故或未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出的邀请函,仅具有一份邀请性质,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内容都要比聘书更为严格。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聘书的签订则相对简单,一般只需要用人单位单方面发出即可。

此外,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更为稳定,一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聘书的法律关系相对较为灵活,处理纠纷的程序也较为繁琐。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聘书在法律关系、签订程序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文件的内容,避免因为理解不清而产生纠纷。

聘书并非合同,仅是用人单位邀请人才加入的邀请函。但聘书的条款具备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也签署了聘书并反馈给单位,说明双方对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且实际履行,那该聘书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与聘书在使用场景、法律关系以及签订程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文件的内容,避免因为理解不清而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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