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期限和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08:41:12 107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一、刑事案件侦查阶段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其实,侦查期限和侦查羁押期限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在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公安机关的侦查时间几乎是不受限制的,逮捕嫌疑人以后的侦查侦查羁押期限就有限制了,超过法定羁押期限不能结案的就需要取保候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5: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侦查期间羁押期限的探讨
    侦查羁押适用的对象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前已经被拘留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包括拘留的期限,案件一般需要在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完毕,如果案件情况太复杂,在期限内不能侦查完毕,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情形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但是公安机关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并受人民检察院监督。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
    2023-07-02
    358人看过
  • 侦查羁押的期限,强制措施的期限,审查起诉的期限分别是什么
    侦查羁押的期限,强制措施的期限,审查起诉的期限分别是什么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中的羁押期限可以分为一般羁押期限、特殊羁押期限和重新计算的羁押期限三种。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159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二个月;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9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二个月。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强制措施期限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2、拘留时间,不得超过14日;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
    2023-06-14
    191人看过
  •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是怎样确定的
    【回答】第一百二十四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
    2023-06-14
    279人看过
  • 如何规定重新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律规定
    第160条在调查期间,如果发现嫌疑犯有重要罪行,从发现之日起根据本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调查拘留期限。目前尚无司法解释或相关规定作出回答。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明确规定,简洁使用另有重要罪行宇样,重新计算调查拘留期限的前提条件,没有其他限制,明确表现出另有调查的罪行以外的重要罪行的意思,不要求这个重要罪行是与调查的罪行不同的罪行。在司法实践中,有些案件,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往往可能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交代而被侦查出来的新的犯罪,对于这种新发现的犯罪来说,侦查工作又开始了一个新的过程,如果按原有的侦查羁押期限办案,时间往往不够用,因为原羁押期限是为侦查原有罪行所需要的,在其剩余时间内难以查清新发现的犯罪。侦查拘留期限需要重新计算,以要重新计算。不论新发现的犯罪是与正在侦查的犯罪同种的犯罪,还是不同种的犯罪,重新计算其侦查羁押期限均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应当注意的是,所
    2023-08-07
    268人看过
  • 侦查羁押期限在刑事案件中的限制是什么?
    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是最长是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案例:1991年7月请求赔偿人罗某受合江县工商局聘用,代表该局负责该县张家沟综合市场及其附属工程的建设和荔乡路厕所修建的技术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施工单位报销各项开支的单据进行审查。其间,曾为工程承包人梁某开签字报销梁虚开的各类发票合计金额282559.71元。1993年11月,合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请求赔偿人涉嫌收受梁某开的140000.00元贿赂,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同月将请求赔偿人刑事拘留、逮捕、羁押于合江县看守所。1994年8月29日,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侦查终结后,报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中,泸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罗某受贿证据不足,不
    2023-07-06
    260人看过
  • 四点记住侦查羁押期限
    侦查羁押期限1、《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3个月)2、第156条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5个月)3、第157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7个月)。例外,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4、计算方法(1
    2023-06-11
    358人看过
  • 最新侦查羁押期限政策
    依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到一百五十九条,一般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不能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且期限届满尚未办结时可延长一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四类重大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尚未办结时可延长二个月;以上四类重大案件,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若延长二个月后还无法办结,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案件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侦查阶段羁押最长时间为八个多月,但一般案件羁押期限都不会超过2个月,羁押时间长短主要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性质、取证难易程度等判断,因为这些因素直接决定了侦查取证所需要的时间,侦查取证时间越久羁押时间也就越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023-07-01
    415人看过
  • 未羁押的侦查办案期限有限制吗?
    未羁押的侦查办案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于侦查羁押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羁押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度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移交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知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侦查阶段羁押期限是多久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拘留
    2023-08-05
    332人看过
  • 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羁押期限最长是多少
    一、一般羁押期限的规定是什么,羁押期限最长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修正)第二百二十一条对
    2023-06-11
    386人看过
  • 做笔记鉴定是否算侦查羁押期限?
    做笔记鉴定算在侦查羁押期限内,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人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人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民事诉讼中的审限,是指从立案之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所以,司法鉴定时间是不计入案件审理时限的。一、做笔记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一)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即向送检人了解案件的发生、发现及侦察调查中的有关情况。了解案情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确定案件的性质,决定是否应当受理鉴定;其次是明确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以便结合案情对遇到的疑难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鉴定。在受理鉴定时一般应向送检人员了解以下内容:1、发案情况,即案
    2023-03-25
    109人看过
  • 有关逮捕侦查羁押期间的规定
    总的侦查羁押期限:(从被逮捕之日起到侦查终结)侦查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两次间隔不少于12小时。2、拘留、逮捕都适用两个24小时制度。即拘留、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逮捕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对
    2023-06-11
    141人看过
  • 侦查阶段关押的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分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之后,认为需要逮捕的,最迟应在30天内(普通情况下为7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最长应在7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逮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最长为37天。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两次,每次延长2个月。综上,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最长为逮捕前的37天加上逮捕后的2个月,合计约3个月零7天;复杂案件为4个月零7天;重大复杂案件为8个月零7天。一、检察院直接关押是合法的吗?检察院直接关押是合法的,刑事拘留分为10天,14天,37天三种情况,如果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则
    2023-06-21
    306人看过
  •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属于什么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因特殊原因长期不宜交付审判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京沈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根据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根据第六机关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提请延长拘留期限时,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7日前提出,并书面报告延长拘留期限的案件、主要案件或者延长拘留期限的具体原因。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作出
    2023-08-08
    277人看过
  • 限期羁押时间规定是什么?
    超期羁押时间规定是: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为37天,不得超期;被捕期间羁押最长期限为7个月,不得超期;两者合并羁押最长期限为8个月零7天,不得超期。一、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行为人应当怎样处理缓刑考验期内犯罪的行为人应当撤销缓刑,并与后罪合并处罚。这种处罚方式是加重犯罪分子不积极悔罪认罪的处理制度,对打击犯罪起到社会作用。但适用撤销缓刑时,应从本次合并处罚的实际执行期内扣除前罪对被告人羁押的期限,使犯罪分子的判决刑期与前后两条罪的累计羁押期限一致,防止叠加刑期和超期羁押的发生。二、取保候审一般几点放出来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是刑事拘留满37被取保候审的,其一般都是刑事拘留后第38天的凌晨0点放人的,因为绝大部分情况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送看守所羁押一般都是凌晨送往,而刑事拘留期满并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就不能无故在羁押犯罪嫌疑人,若在羁押,就属于超期违法羁押了,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刑事拘留
    2023-03-02
    15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羁押侦查期限什么是羁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2-06
      1.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即到期日就是最后一日。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3条规定: 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将路途上的时间扣除;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 3.节假日,看守所或侦查机
    • 侦查羁押期限和补充侦查有什么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0
      两者都是对侦查的期限作出的规定,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补充侦查期限有三种情形,即审查批捕时的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时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时的补充侦查。可见补充侦查的范围要比侦查羁押期限大。
    • 羁押期限与侦查期限有什么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1
      侦查期限就是案件的侦破期限,法律没有对案件的侦破期限作规定。拘留期限是拘留嫌疑犯的期限,法律对拘留期限有相应的规定,这是调查期限和拘留期限的区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捕后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件复杂,到期不能结案的案件,可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不受侦查羁押期限限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视具体情况而有着不同的期限规定: 其一,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其二,下列案件在上述规定的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
    • 什么是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多久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什么是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呢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提醒:拘留的期间不属于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上述3个月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1)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