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故意不给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1 09:20:21 345 人看过

1、您可以用邮政快递的方式给原企业邮寄辞职信,保存好回执(证明您的辞职时间,避免企业故意说没收到)。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

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您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且因原企业故意拖延时间中发生的生活费(中间拖延了几个月,就要求几个月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都要由原企业支付。

3、如果原企业说您没有继续工作30天,给您的辞职制造麻烦的话,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找到一些原企业不合法的证据,例如超时间加班、有毒有害、没有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被上级要求违规作业等等事件都可以,即可立即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提前30天。

4、要求当地劳动机关对原企业的不合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原企业书面道歉。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解除。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Σ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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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7日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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