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4 14:47:03 396 人看过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1)合同中约定了交付地点,应依约定。

(2)在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3)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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