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诈骗辩护要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20:02:19 140 人看过

1、认定保健品定价要遵循市场规律。

认定行为人销售保健品的行为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还是诈骗犯罪的形式外衣,不能仅仅凭销售价格。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额是买卖双方共同达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只要没有进行强制交易,价格不应当成为判断诈骗与否的依据。

2、受害人的报案情况。

互联网保健品销售分布广泛的特点,侦查机关很难提前取证,需要在立案后,侦查机关根据搜查涉案企业获得相关记录后,通过交易电话记录电话主动寻找到相关人士,进行询问了解制作笔录。

在一般情况下由于保健品销售中每人金额并不会太大,很少有人会自主认为其权利收到了侵犯或者寻求刑事司法救济而报案。也就是说,受害人并未发现受骗、或者购买保健品的人并不认为自己被诈骗。

3、受害人的认知情况,是否是销售对象产生错误认知。

虚假宣传和欺诈性销售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消费者可以采取民事诉讼等救济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包括按照《食品安全法》退一赔十向销售者主张民事权利,而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

4、特别需要注意区分保健品、化妆品的具体销售情况。

一般的互联网保健品诈骗案,在销售过程中会混合一些化妆品。销售保健品需要取得行政许可,而化妆品销售并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这一点很多辩护人非常容易忽略。

化妆品生产必须取得许可证,但化妆品销售并无任何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行政许可。区分食品、化妆品的具体销售情况,从销售金额中剔除非食品的销售金额。

一、诈骗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6: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诈骗罪不认罪怎么辩护有哪些
    进行无罪辩护。根据诈骗罪的定义和基本构造可以归纳出诈骗罪可以从以下几个要点进行无罪辩护:1.行为人未实施欺骗行为。诈骗犯罪属于故意犯罪,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必须出于故意,如果因为行为人自身的认识错误进而导致相对人陷于错误认识,则由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其行为不属于实施诈骗行为。2.相对人未陷于错误认识,即处分财物与欺骗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诈骗罪中相对人处分财物的原因必须是由于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导致相对人陷于错误认识。3.相对人无财产损失。4.行为人无非法占有目的。一、一房两卖协议是诈骗吗“一房二卖”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同一房屋先后出卖给不同的买受人。出卖人往往已经收取了二个买受人部分或者全部购房款,而事实上却不可能同时满足所有买受人的购房需要。在判断“一房二卖”是否为合同诈骗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
    2023-04-10
    145人看过
  • 关于金融诈骗的辩护思路主要有哪些
    1、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无论系从被告人不构成任何犯罪的无罪辩护角度,还是从被告人仅构成处罚较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角度出发,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均系办理集资诈骗案件中辩护律师应首要考虑的问题。实务中,对于涉案数额千万甚至上亿的案件,不能因为数额巨大和众多被害人所带来的压力,便认定被告人构成集资诈骗罪。在考虑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时,因根据被告人在获得集资款后款项的用途,以及被告人自身是否有对相关单位、项目进行投资等多方面考虑。现阶段,存在需要新兴产业的投资,如几年前类似于支付宝、微信的移动支付平台,以及最近较为火热的“巴铁”,对于此类具有创新性、突破性的产业,更应该重点注意其能否实现以及实现后所带来的效益,不能因为产业较为先进,无法被现阶段社会所理解,而认定被告人有虚构事实的情况,并以此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从鉴定意见入手,进行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以《报告书》《计核报
    2023-03-23
    334人看过
  • 死刑辩护的主要辩护点有哪些,如何进行死刑辩护
    一、死刑辩护的主要辩护点有哪些1、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要注意,因为现行的法庭审理很少有公安机关的人参加,因此公安机关的到案证明也就成了认定自首的关键。另外未成年的问题,因为有些农村是按照农历上的户口,这时认定未成年时要注意这方面的证据。2、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主要有退赔赃款、民事赔偿、悔罪表现、积极坦白罪行、初犯等。3、伤害类犯罪的被害人是否有过错。4、口供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5、证人的证言之间的矛盾点。6、是否有必要对鉴定结论进行重新鉴定。7、书证物证的原始性。8、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办案程序是否违法。二、如何进行死刑辩护1、从罪行评价角度说明被告人不应适用死刑。死刑辩护中的罪行评价是指对犯罪的性质,犯罪的起因、动机、目的、手段等情节,犯罪的危害后果,被告
    2023-02-20
    393人看过
  • 伪造公章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伪造公章辩护要点主要有说服法官,选准角度,换位思考,要教会被告人说话,另外律师本人也要深挖证据。在替伪造公章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的过程当中,律师选好辩护的角度是非常关键的。一、可以不请律师自己辩护吗犯罪嫌疑人在不请律师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自己辩护,《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自我辩护权。除了自己辩护之外,可以担任辩护人的包括律师,犯罪嫌疑人的其他亲朋好友,要求是这些人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可是,自我辩护的局限性是很大的。二、辩护人需要注意的辩护事项(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三)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四)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秩序;(五)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以及
    2023-04-10
    130人看过
  • 涉毒案件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一、涉毒案件辩护要点主要有哪些?一)从主观方面着手,有反映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或主观恶性较小的情节:1、坦白。2、有立功表现。在公安机关抓捕同案人时被告人指认了地点,虽不构成立功,但对抓捕起到一定作用;3、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4、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量毒品。5、初犯、偶犯。6、犯罪未遂。7、受指使、雇佣参与毒品犯罪或者不能排除被告人系受指使、雇佣进行毒品犯罪。8、存在以贩养吸的情节;9、为获取少量报酬受人指使而参与毒品犯罪,地位相对较轻。10、在同案人中被告人的供述最稳定,对定案起重要作用;二)从案件的细节进行辩护1、涉案毒品未作含量鉴定;毒品净度不高。2、涉案毒品数量虽然巨大,但为液体。3、毒品未流入社会,被公安机关全部缴获,实际处于公安机关控制之下。以及特情介入的案件,公安机关的线人首先提出毒品交易,被告人决定处罚时应作为酌定从轻的情节予以体现;存在诱惑侦查的情况。4
    2023-06-03
    232人看过
  • 刑事程序辩护之要点有哪些
    现代刑事司法程序的发展,是更多的体现了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也体现了这一原则精神,并落实到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当中。因此,刑事诉讼程序各环节的辩护,应当都能有助于达到实现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主要选取取保候审、管辖变更、不起诉、保外就医等,这些对取得被告人无罪、罪轻的处理结果具有直接决定性作用的程序环节的辩护,作为程序辩护之要点展开阐述。1、取保候审之辩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
    2023-04-07
    9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保健品诈骗保健品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使用保健品诈骗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的,若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诈骗案无罪辩护有哪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规定诈骗犯罪无罪辩护要点:一、主体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二、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一)诈骗罪无罪辩护的核心问题——“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与排除1.未正常履约≠诈骗罪,应着重审查行为人未履约的原因及对所发生的债务的态度。行为人虽未依约履行,但承认债务并积极履行或创造履行的,可排除其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目的2.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财物系为抵消债权,
    • 保健品诈骗有三十万了,保健品诈骗30万判几年?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3
      诈骗3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
    • 保健品诈骗刑事辩护具体应该如何速写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4
      刑事辩护包括为涉保健品诈骗案进行有效辩护是一个系统的工程,既取决于律师的专业水平、责任心、当事人的配合程度;也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司法人员的认知水平等因素。笔者认为,无论如何,没有好的过程就没有好的结果,专业律师的介入始终是其中的关键因素。
    • 保健品诈骗团伙犯罪判刑的标准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22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保健品团伙诈骗案怎么量刑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