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诉讼期间能否强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9:53:15 429 人看过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能进行强拆活动。对于当事人的建筑物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强行拆除的,应当事先予以通知和公告,当事人对此既不提起诉讼也不申请行政复议且也不自信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建筑物进行强行拆除。

一、政府可以强制拆迁的吗

政府可以强制拆迁,但是必须经过相关法定程序。我国法律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拆除违法建筑法律程序

一、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区)规划部门承担,乡村规划区的由乡镇政府承担,乡镇政府不能独立完成的,区规划部门派员参与指导调查。二、认定违法建筑。规划部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依照《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四、下达执法文书。县(区)规划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执法文书送达当事人。五、强制拆除的审批。县(区)规划部门收集资料,按照案卷卷宗制作的相关要求,制作报批卷宗,然后按程序报批。由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后以县(区)政府的名义责令城乡规划局或城市管理局组织强行拆除。乡镇人民政府查处的违法建筑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5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强拆。六、制作拆除方案。市或者县(区)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七、实施拆除。县(区)政府责令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城管执法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组织实施,涉及到的部门予以配合。没有建筑资质的单位所构建的建筑物以及其他违规的建筑物都属于违法建筑。虽然是违法建筑,但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也不能随便拆除,均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要遵循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来拆除。

三、签完协议现在不搬迁会怎么样

达成协议后不搬迁会被强拆。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有权征收个人使用的土地,但需要对个人予以补偿。个人对补偿不满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如果采取拒绝搬迁的,行政机关可能会依法进行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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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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