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对承租人怎样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6 23:06:49 452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对承租人怎样补偿

征地拆迁对承租人应当补偿替代房屋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补偿费用、房屋装修补偿费用、安置补偿费用、搬迁补偿费用、困难补助和奖励补偿费用、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费用、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征地拆迁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征地拆迁费用包括以下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住宅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三、征地拆迁诉讼时效是多久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拆迁时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权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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