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办理方法2023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7 11:45:53 156 人看过

一、试用期结束后不转正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出台所希望促成的一大目的。之所以国家要如此重视劳动合同,就是希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履行,而避免口头协议的不稳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常见的条款,在这段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考察对方,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段期间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都比较低。

当试用期结束时,企业有义务评估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并决定给予转正与否。而企业却无视试用期的结束,久拖不决,既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予转正后待遇,是错误的。

1、工作表现不佳为何试用期内不提,而直到员工询问为何未按劳动合同约定给予转正工资时才搬出这个理由,显然错过了单位主张权利的时间;

2、经济形势变化,职位撤销,需要调整岗位,与试用期员工表现也没有任何关系,这和给予转正工资也没有关系。

企业根据需要撤销岗位是正常的内部管理行为。发生这样的事件后,企业应该妥善安置员工:可以与员工协商调整工作岗位;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但这不是不给转正员工约定好的工资的借口。

二、试用期怎么计算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1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试用期相关文章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试用期
    词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更多>

    #试用期
    相关咨询
    • 试用期结束该怎么转正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
      试用期结束,转正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将与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您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如果您不同意转正,就表示您不愿意成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该单位为了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被迫再从人才市场或者劳务市场招聘新的员工;用人单位会非常礼貌地告诉您:“您的试用期已满,既然您不打算成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我们也不能够强留,您还是另谋高就吧。”阅读!
    • 试用期结束转正可否需要签转正劳动合同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6
      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最迟要在用工后一个月内签订。而且,劳动合同的签订要包括试用期在内,转正后不需要再签转正劳动合同,在用工一个月之内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理的,超过两个月在签订则属于违法。
    • 试用期转正管理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9
      没有提前通知的,试用期满后视为自动转正: 1、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转正。
    • 成都试用期2300,转正也是2300可以不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5
      1、可以,法律只是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没有说试用期和正式工资不能一样。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成都试用期2500要转正到3500好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1、可以,法律只是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没有说试用期和正式工资不能一样。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