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跟婚后有关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06:30:08 277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表示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付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和婚后没有关系。

一、婚前债务离婚后该怎么办

婚前债务离婚后,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责任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

二、夫妻对外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或者妻对外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依据为: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如果夫或者妻一方事后追认是共同意思的表示,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债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债务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独自清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3: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婚前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结婚后债权债务能不能抵消
    不能。双方在婚前的债权债务不能因为结婚而抵消或者混同。婚前双方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当事人结婚,对外来看似乎是一种合并,即对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来说,夫妻是一个民事主体。但是,对内而言,夫妻二人仍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仍是独立的个体,并不能视为一个人。因此,结婚并不是债发生抵消和混同的原因。《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于2021年1
    2024-05-11
    95人看过
  • 老婆婚前财产跟老公有关系吗
    有以下几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问题: 继承的遗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是,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
    2023-06-20
    469人看过
  • 离婚了对方欠的债务跟自己还有关系吗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一、如何举证证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的证据,进行举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2023-06-28
    105人看过
  • 男方婚前买的房跟女方有关系吗
    需要分情况来确定:1、房子在婚前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女方无关。2、房子在婚前购买,但是贷款按揭支付,且夫妻双方一起承担的按揭款,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根据时间占有情况按百分比分割。男方婚前买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一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将配偶的婚前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有双方的书面约定,如果没有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该套房产不因结婚以及居住时间的长短而改变。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
    2023-07-21
    131人看过
  • 离婚后债务与前配偶的关系如何?
    是的。离婚后再产生的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偿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办理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债务也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追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如何追讨,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只能起诉债务人追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
    2023-07-07
    82人看过
  • 低保跟离婚有关系吗
    离婚与低保一般没有影响,但是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接受原审批机关的复审,经复审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办理低保手续。经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低保申请。一、子女有房有车就不能算低保户吗子女有房有车,就不能算低保户。低保户是指残疾或病人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在农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户口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具体资格条件由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同级政府批准。具体的申请流程是,户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家庭收入、家庭生活状况、成员身体状况等有关证明材料,村委会入户评估、调查核实、张榜公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街道办事处政府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农村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通过银行每季度发放最低
    2023-03-03
    371人看过
  • 孩子抚养权跟债务有关系吗
    一孩子抚养权在一般情况下跟债务没有关系。因为抚养包含了4个方面的内容:1、精心关怀、照料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氛围;2、提供生活必须的费用;3、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言传身教,身体力行,用健康的思想、品行和正确的方法来教育子女。一、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孩子抚养权需要提供的证据,具体如下:1、自身经济条件方面的优越的证据;2、所居住的环境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证据;3、家人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和照顾的证据;4、孩子想要与自己生活的意见的证据;5、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二、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应包括哪些内容
    2023-03-06
    65人看过
  • 老公欠债离婚了跟老婆有关系吗
    夫妻离婚了丈夫的债与妻子有没有关系要视情况而定:1、若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原则上妻子须承担责任,若是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或对方明知是个人债务的除外。2、若是婚姻关系解除以后发生的债务,与妻子无关。一、丈夫成为老赖会对妻子有影响吗丈夫成为老赖对妻子是否有影响,要具体分析丈夫债务属性。如下:1、丈夫因个人债务未归还,成为老赖,对妻子没有影响。对小孩一般也没有影响,被限高了,对小孩就读学校方面,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妻子没有责任帮丈夫归还其个人债务;2、丈夫因夫妻共同债务成为老赖,对妻子有影响。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属于连带责任人,虽然借款可能是以丈夫的名义借的,但是用于家庭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一起偿还。丈夫成为老赖以后,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会因为丈夫成为老赖,而被执行财产。在别的方面没有什么影响。二、丈夫贷款妻子是否签字丈夫贷款,如妻子同意的则是要签字的。丈夫贷款不是必须妻
    2023-03-14
    201人看过
  • 后妈离婚还跟继子女有关系吗
    尽管继母在与其生父离婚之后通常不会具有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法定义务,然而,如果她有意愿或自由决定继续履行这一责任,法律对此也是默许和支持的。需要强调的是,继父母及继子女之间并不存在自然的血缘关系这一事实。所以在再婚的家庭环境中,继父母与配偶先前所育之子女,从法律角度来看,仅有道义责任而无强制性的扶助和赡养义务。然而,倘若继父母其中一方主动提议并积极履行对继子女的抚养职责,并且竭尽全力地对他们的成长过程提供必要的照顾、教育以及经济支持,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便可以承认这种特殊的亲子关系已经形成。在此基础上,双方所享有的权益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便可被视作如同亲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024-08-14
    373人看过
  • 二婚欠债和婚前财产会有关系吗
    二婚欠债和婚前财产没有关系。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的存在而转变为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共同拥有,除非双方对财产有明确约定。但是某些财产是个人独有的,不能用作夫妻的共同财产。对于再婚丈夫和妇女,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妇女通常对财产没有任何利益。二婚婚姻是否该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自愿选择的,不是必须进行的,也就是说可做,可不做,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
    2023-08-14
    154人看过
  • 婚前债务对夫妻关系的影响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当然如果另一方愿意共同承担也可以。但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婚前债务婚后如何执行婚前债务婚后一般按如下方式执行:一般情况下,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对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对于婚前的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一般由债务人独自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3-07-03
    165人看过
  •  婚前债务:夫妻关系何去何从?
    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是为婚后夫妻家庭生活所负,则该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由夫妻二人用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在婚前,夫妻中的一方可能承担了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为这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婚前债务,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在婚前所欠的债务是为婚后夫妻家庭生活所负,则该债务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由夫妻二人用共同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 核 心 内 容 】 夫 妻 一 方 的 婚 前 债 务 , 如 何 认 定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在夫妻关系中,债务的产生在所难免,但关键在于这些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二是借款双方都有共同
    2023-10-03
    288人看过
  • 离婚婚前房子跟配偶有关吗
    没关系,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动报酬、投资经营所得受益、接受他人赠与或继承所得的财产等,只要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一、离婚时婚前买的房子该归谁离婚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房屋归个人所有,包含父母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023-02-07
    72人看过
  • 结婚前老公欠银行的钱跟我有关系吗
    如果是婚前老公欠银行的,离婚后与老婆无关。如果老公借银行的钱,是在结婚后,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离婚后,银行可以起诉夫妻两个人,由夫妻两个人共同偿还。一、老公欠钱老婆有义务还吗老公欠钱老婆是不是有义务还,这个答案不是一定的。关键要看欠的钱是什么性质,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老公欠钱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情况下老婆要承担连带清偿的义务。反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时老婆是没有义务还债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是共同债务呢,大家牢记这五个点: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所负的债务;2、虽然没有同时签字但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3、一方未签名也未追认,但是债务的形成是两个人共同的意思;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日常生活所负债。5、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且负债超出家庭日常生活,这本身不属于夫妻共债,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用来生活生产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则双方都有清偿义务
    2023-04-02
    16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跟我没有关系的婚前债务离婚后要还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母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债务。 (5)对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
    • 男方在婚前,婚后要债跟女方没关系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2
      得看他当时接的前干么了,如果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费的就得男女双方共同还。贾柱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如满意望采纳。
    • 离婚后一直想复婚跟前妻有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30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此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则有关系,应共同承担;但如果是离婚之后产生的,或者此债务在产生时表明了属于个人债务,第三人也清楚的,则无关系。
    • 离婚后,债务人死亡,前妻有偿还债务的关系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2
      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前妻就有偿还的义务。个人债务,个人偿还
    • 婚前债权关系,结婚后能否抵消债务?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5
      婚前双方为债务关系不因结婚行为而抵销,但是双方可以协商一致抵销。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是,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当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不得附条件或期限抵销。 第五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相互负债,标的物种类、质量不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