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屋赠与登记如何办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5:20:40 320 人看过

涉外房屋赠与中的涉外指房屋登记申请人有一方或双方持有外籍护照或港澳台身份证件的;房屋赠与合同须经过公证,合同公证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身份确认。

注:本文主要讲述南京市涉外房屋转移登记办理的相关内容,可适当参考。

一、涉外房屋赠与申请登记的程序:

签定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公证--配图(二楼测绘窗口)—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合同;

3、其它相关资料。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赠与合同复印件。

三、涉外房屋赠与登记应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所有权证;

4、赠与人(产权人)、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赠与合同(须经公证)或赠与公证书、接受赠与公证书;

6、其它证件、证明。

四、收费标准:

1、住宅:

登记费:80元/套(非成套: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3元/平方米。

2、非住宅:

登记费:55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转让手续费:受赠方5元/平方米。

五、工作时限:

自登记受理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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