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购与企业兼并浪潮的背景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01:50:24 405 人看过

伴随着世界历史步入20世纪,以企业为核心的市场体系处于了一个大的结构性调整阶。企业能否顺利调整到为整个世界的经济发展服务,成为了全球各大公司所关注的首要问题。在此转折点,各个励精图治的企业家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扩大经营规模,进行资本运作,从而舍弃了前资本主义时期以家族为核心,以手工作坊式的管理为手段的经营模式。与这些企业家的理念相适应,进行企业的收购和兼并成为了他们首选策略。从那一刻起,通过收购和兼并,诞生了一大批知名的跨国公司,世界500强的公司均是靠收购和兼并发展起来,无一靠自身的积累。

从20世纪初至今,在西方发达国家,并购现象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经历过数次高潮,到目前已经逐步走向成熟,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美国的公司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资本证券制度也较为成熟,因此,其公司的并购机制也较为合理。[1]为了更好的论述我国企业的并购问题,在此,笔者将对美国经济发展史上出现的五次并购浪潮做一下简略的交代。

第一次浪潮发生于1893年至1904年间,以同一行业企业之间的横向兼并为特点。经过此次并购浪潮,美国经济形成了较为合理的结构,为美国经济后来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二次浪潮发生于1915年至1929年间,在此期间,不同行业的企业间的纵向兼并开始大量出现,许多工业以外的部门也卷入其中。1954年至1964年间发生了第三次并购浪潮,其特点是把生产不同性质产品的企业联系起来的混合兼并数目大增。由此产生了许多巨型和超巨型的跨行业的公司。1975年至1991年间发生了第四次并购浪潮,此期间敌意并购席卷了美国企业界,一些名列500家最大公司的超级企业也成为了“袭击”的目标,大量上市公司被兼并,然后或被直接出售、或被肢解以后零散出售、或被重组后以新的面目重新上市。[2]自1994年开始,沉寂数年的美国兼并市场又掀起了第五次浪潮,兼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文章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分析结果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一、要约收购:1、全面要约收购。2、部分要约收购。二、协议收购:1、收购股权+重大资产置换。2、收购股权+资产出售+资产置入。3、重大资产出售+新增股份吸收合并。4、资产转让+换股合并。一、个人股权如何转让个人股权如何转让的流程: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出售、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分析收购方经济实力的运行能力;2、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3、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进行实质性谈判;4、转让人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股权转让,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5、评估和核实资本;6、转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先到国有资产办公室审批确认,再到资产评估办公室进行评估;7、转让方应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8、公司发生股权变动时,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二、企业资产重组方式有哪些企业资产重组方式如下:1、收购并购。在中国,并购主
    2023-03-21
    211人看过
  • 公司并购的法律背景是什么?
    公司并购的法律目的:1、取得目标企业的经营控制权;2、充分发挥企业并购的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和市场份额效应等优势;3、使并购双方在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改进;4、其他目的。浅谈公司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DeDiligence)是公司并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和程序。是由收购方委托律师对被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信、债权债务等进行的全面调查。通过调查,律师将调查收集的资料、信息整理汇总,形成尽职调查报告,并对收购的可行性、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方案发表法律意见,为收购方提供决策依据。一、尽职调查的意义并购是一项高技术性、高风险性的行动。一项成功的并购,需要解决这样几个问题,是否存在不能克服的法律障碍?如可行,还有哪些不确定的风险需要防范、化解?目标公司的价值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对价值的影响?等等。由于收购与被收购双方的信
    2023-07-27
    220人看过
  • 如何区分合并、收购、兼并与收购
    如何区分企业合并、收购、兼并与收购。具体来说,它包括兼并和合并收购通常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对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说,根据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和混合收购。第三,并购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对这一术语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经常混用。因此,它是否是一个法律概念存在着诸多争议。在中国,合并有时是吸收合并的同义词,有时是收购的同义词。具体而言,企业合并的主要形式有:1;二收购合并;三吸收股份合并;4.控股并购第四,并购的含义更为广泛。涉及转让目标公司控制权的各类产权交易。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化的过程。与并购相比,语义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后者更注重结果。而且都是经济术语,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2023-05-07
    304人看过
  • 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背景和动因
    近年来,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步伐加速,力度加大,已经成为企业在境内外进行投资的重要方式。国有企业并购重组的加速推进,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必然性,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和推动的结果。一是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需要。建国以后,为尽快建立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加快工业化建设步伐,国家确立了大量重点建设项目并直接进行投资,造成国有经济遍布于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和领域。改革开放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不少国有企业走上了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大量进入国有经济不具优势的一般性竞争领域。同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甚至军队和武警部队都办经济实体。结果是国有经济分布领域过宽,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必须进行调整。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党的十六大把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确立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优化
    2023-06-05
    234人看过
  • 分公司可以兼并收购吗
    分公司可不可以兼并收购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兼并收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023-06-13
    498人看过
  • 公司兼并实证分析
    1、兼并前分析:被兼并与没被兼并企业特点对被兼并和没被兼并企业的特征研究一直在两个相关领域:事后分类分析和事前预测分析。前者主要强调被兼并和没被兼并公司的财务特征;预测分析则强调预测哪些企业将成为兼并目标,从而根据预测发展交易战略。(1)分类分析分类分析实际上是一种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来揭示被兼并企业和没被兼并企业的特征。其基本步骤是:第一,选择在过去几年中已被兼并和没被兼并的企业;第二,运用财务指标体系,对两类企业进行比较;第三,根据比较得出被兼并和没被兼并企业的特征。例如,帕乐普(Palep,1985)的研究是分类分析的很好案例。他的研究在于要找出企业的财务特征与其被兼并可能之间的关系。他选择了1971—1979年间163个被兼并企业和256个被控制但没被兼并企业。他采用的指标有:前四年平均每天证券收益;前四年平均市场调节证券收益;前三年平均销售增长率;前三年净流动资产与总资产比率;前
    2023-06-05
    149人看过
  • 公司的兼并、收购和合并
    一、兼并兼并(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采取各种形式有偿接收其他企业的产权,使被兼并方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经济行为。企业兼并的形式有:①承担债务式兼并,即在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债务为条件接收其资产的兼并方式;②购买式兼并,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方企业资产的兼并方式;③吸收股份式兼并,即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从而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的兼并方式;④控股式兼并,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实现兼并的方式。二、收购收购是指一个企业能够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而使该公司经营决策权易手的行为。三、合并合并(企业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依据契约及法令归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所谓创新合并是指两个或
    2023-03-23
    142人看过
  • 公司股权收购与合并的异同分析
    公司合并与股权收购有如下区别:1、主体不同。公司合并是公司间的行为,主体是参加合并的各公司。公司合并要由参加合并的各公司作出决议,要有合并各方公司签订协议。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的股东之间的交易行为,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2、效力不同。公司合并的效力使公司实体发生变化,被并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吸收合并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丧失法律人格,并入存续公司。收购的效力使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目标公司本身不发生变化,依然存续;3、性质不同。公司合并须由双方达成合并协议,是双方平等协商、资源合作的结果。合并公司与被合并公司处于“友好”关系中。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合并双方表面上也呈“友好”关系状态。在股权收购中,收购者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的关系就不尽一样。当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对收购响应并积极配合时,收购就成“友好”收购性质。当被收购公司管理层拒绝、阻碍收购时,收购就呈“敌意”收购
    2023-07-17
    127人看过
  • 关于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合同主体
    关于企业收购兼并的合同主体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有偿转让和国有企业整体产权或部分产权有偿转让是出让持股权,出让主体只能是管理者(或称主管单位)或持股者,企业本身不能成为收购兼并的出让主体。国有企业重要资产有偿转让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有偿转让不是产权转让,而是资产转让,出让主体不是管理者和持股者,而是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本身。《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享有资产处置权,但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和重要建筑物进行抵押或有偿转让,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企业的重大资产不直接表现为国有资产,但它的处置对国家所有者权益影响较大,因此作为国有资产处置的一种形式;而非重大资产的处置属于法人行为,一般不属于国有资产处置的范畴。所以,具体地说,如果在企业收购兼并活动中,被收购企业系国有或集体企业,且又系整体产权收购的,则该收购合同的主体应为该企业的主管单位。倘若收购行为所涉及的仅是被收购企业的资产
    2023-06-09
    131人看过
  •  企业收购与兼并纠纷的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就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应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而关于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则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的适用法律包括《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就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时,应由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法律有:《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等。 企 业 兼 并 纠 纷 的 法 律 适 用企业
    2023-10-09
    65人看过
  • 怎么区别公司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由于在运作中它们的联系远远超过其区别,所以兼并、合并与收购常作为同义词一起使用,统称为“购并”或“并购”,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一、公司被收购后合同是否继续有效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新的公司法人会继承之前公司权利义务,之前签订的合同
    2023-03-05
    361人看过
  • 上市公司战略案例之并购的选择与分析
    一般而言,从目前发生的多数并购公司战略案例看,若以股权发生转移的目的区分,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出于产业整合的目的进行战略并购;二是以买壳收购为手段,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后以再融资为目的的股权变动。本文分析的重点将结合控制权转移的途径,侧重于从收购目的即战略并购和买壳收购入手。也就是说,本文分析的第一层次以目的为主,第二层次将途径及其他特征综合作分析。基于此,我们统计出共有49例并购案例,其中战略并购30例,买壳并购19例。战略并购类案例控制权尽管通常发生了改变,但是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收购人实施收购的目的主要有:提高管理水平进行产业整合、投资进入新的产业、其他(如反收购、利用上市公司作为产业资本运作的平台、MBO等)。买壳收购类案例主要包含民营企业买壳上市和政府推动下的资产重组(重组和收购方也是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资产都会发生重大改变。上市公司收购案例的统计分析
    2022-10-29
    164人看过
  • 上市公司收购兼并经过的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企业根据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并购策略,初步勾画出拟并购的目标企业的轮廓,如所属行业、资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等等,据此进行目标企业的市场搜寻,捕捉并购对象,并对可供选择的目标企业进行初步的比较。(二)方案设计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就是根据评价结果、限定条件(最高支付成本、支付方式等)及目标企业意图,对各种资料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设计出数种并购方案,包括并购范围(资产、债务、契约、客户等)并购程序、支付成本、支付方式、融资方式、税务安排、会计处理等。(三)谈判签约阶段通过分析、甄选、修改并购方案,最后确定具体可行的并购方案。并购方案确定后并以此为核心内容制成收购建议书或意向书,作为与对方谈判的基础;若并购方案设计将买卖双方利益拉得很近,则双方可能进入谈判签约阶段;反之,若并购方案设计远离对方要求,则会被拒绝,并购活动又重新回到起点。(四)接管与整合阶段双方签约
    2023-03-04
    490人看过
  • 中国企业兼并程序--非上市公司
    在我国,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一般均在中介机构,如产权交易事务所、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中心等的参与下进行。在有中介机构的条件下,企业并购的程序如下:1.并购前的工作并购双方中的国有企业,兼并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并购双方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过所有者讨论,职工代表会议同意,报有关部门备案;并购双方的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2.目标企业在依法获准转让产权后,应到产权交易市场登记、挂牌交易所备有《买方登记表》和《卖方登记表》供客户参考。买方在登记挂牌时,除填写《买方登记表》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卖方登记挂牌时,应填写《卖方通知书》,同时,还应提供转让方及被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法人代表资
    2023-06-05
    386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法定方式,取得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发行在外的股份,以实现对该上市公司控股或者合并的行为。 它是公司并购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实现公司间兼并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公司收购过程中,采取主动的一方称为收购人,而被动的一方则称为被... 更多>

    #上市公司收购
    相关咨询
    • 企业兼并的目的分析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8
      企业兼并的目的如下: 1、追逐市场势力; 2、消除过剩生产能力; 3、利用企业生命循环中成熟阶段的优势效应;等等。
    • 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类型有哪些?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程序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6
      对于公司来说一般公司兼收和并购都是一件能够在公司的长久的纵向发展和扩大的横向发展商都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也并不是说公司的兼并就是只有一种类型和一种模式。所以对于很多的人来说在公司的兼并收购上并不是那么清楚和明白。那么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类型有哪些呢?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李修建律师解析。 一、公司收购与兼并的类型有哪些? (一)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可将上市公
    • 如何分清企业的兼并和收购?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16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
    • 企业如何收购兼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06
      公司收购兼并的动机的动机包括: 1、扩大规模,降低成本; 2、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 3、获得生产原料和劳动力; 4、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5、获得先进技术、专业人才、管理经验等各类资源。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有哪些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4
      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1、收购后,企业仍然可以享有独立法人人格,而兼并后,一般会丧失法人;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而收购后,仍由原企业承担相应债务; 3、其他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