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对于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条款内容,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条款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是需要从严来进行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n(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n(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n(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n(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n(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劳动法对于不签订合同的法律责任
426人看过
-
法律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是
34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157人看过
-
劳动法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8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第八十一条规定是什么?
43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未签订公司法律责任如何规定
46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行为?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2不签订劳动合同会出现下列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签订的,补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故意不签订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每月的双倍工资不得超过十一个月。
-
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如何重新签订棕怎么规定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2公司名称变更的,劳动合同不需要重签,原劳动合同仍然有效,由变更后的公司承受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也就是说仍然是同一个公司。所以,作为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主体仍然是同一个主体,合同是不需要重签的。
-
劳动合同法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9《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后,相关的劳动关系均应适用本法。确立劳动关系后即使未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中均有相关的保障性条款作出了规定。如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
-
劳动合同签订后,未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7总经理自己和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总经理作为劳动者一方,同时又代表用工单位一方,自己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经过任何协商,无法体现协商一致的原则。你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是持有公司印章、文件的,因此其可以自己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加盖公司的印章。利用手中持有的公司资源而与自己签订对己有利的劳动合同,这显然是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综上,公司总经理自己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该劳动合同未提交董事长或董事
-
签订劳动合同时未签订合同属于劳动争议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5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