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不给批是否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辞职不给批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1.员工辞职,单位不批准的,员工可以与单位协商,申请单位依法予以批准辞职的要求;
2.如果单位仍然拒绝批准辞职要求的,只要员工是提前三十日书面申请离职的情况,或者员工是依法行使单方面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的情况,员工到期后就能成功的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三十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二、辞职可以要求马上结清工资吗
离职时是否可以要求马上结算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
2.如果员工和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在15日内结清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辞职是否有资格申请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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