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立案的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26 06:01:22 465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一百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关于黑龙江地区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如下: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一百万。

黑龙江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黑龙江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该罪行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罪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包括须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等。如果行为人符合以上要件,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对于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罪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包括须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等。如果行为人符合以上要件,则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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