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时破产和解由谁提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3 18:20:29 126 人看过

破产和解由债务人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九十九条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条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一、申请破产和解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和解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和解的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和解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和解申请书为破产和解的形式要件。

2、提供有关证据。有关证据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债权清册、债务清册、资产清册,财产状况说明(包括财产是否设定抵押、质押,现状等),企业职工情况和职工安置预案、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支付情况。

3、和解协议草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和解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方案由谁提出
    一、破产重整方案由谁提出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破产重整的提起条件有哪些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可以像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在此种情况下只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
    2023-04-24
    353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组长由谁担任
    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不是股东就不能进入清算组,也就不能担任清算组负责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就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2023-02-13
    223人看过
  • 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
    一、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相比的优势就在于,它是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二、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适用条件的区别(一)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无论该等债务是否到期;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并不论债务人是否经营盈亏,只问能否偿还债务,譬如本身经营并不亏损,但却因不适当地承担了担保责任而被宣告破产。(二)对破产和解来说,程序启动的条件与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条件是一致的,亦即出现了破产原因。三、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申请范围的区别(一)破产清算申请人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此外,
    2023-06-01
    127人看过
  • 破产费用与破产债务由谁来清偿
    一、破产费用与破产债务由谁来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破产费用与破产债务是由公司以其资产来清偿的。二、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
    2023-04-24
    402人看过
  • 公司破产申请书由谁提出
    一、公司破产申请书由谁提出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二、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三、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
    2023-04-12
    106人看过
  • 破产前保全,破产后由谁解除
    一、破产前保全,破产后由谁解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所以破产和解是需要解除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二、破产和解程序生效要件是什么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破产和解既然是由法院进行的破产处理之一,那么,债权人平等的理念当然要起支配作用。能成为该平等适用对象的人只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2、破产和解的提供人或第三人没有遵守破产和解条件而向特定的破产债权人提供特别的利益时,将被视为无效。3、破产和解方案提出后
    2023-04-24
    40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和解
    相关咨询
    • 谁提出破产清算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06
      看情况: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二、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
    • 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分别是多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2
      首先,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以下是根据《公司法》总结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
    • 什么是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由谁组织,清算组由哪些人员组成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
    • 破产清算报告由谁书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0
      破产清算报告由清算组书写的,而根据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清算组的组成有两种,一种是自行设立,由公司股东或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另一种是指定清算,由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包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上述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破产和解申请该向谁提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2
      关于破产和解申请是由谁提出,是什么,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而这种法律行为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方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