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告知患者的情形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二、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合法告知对象有哪些
告知义务的告知对象为患方,包括:
(一)成年患者本人,18岁以上的,16岁以上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二)患者的法定代理人及近亲属;
(三)患者的委托代理人。
在这里,我们应区分患者,患者不同告知义务亦不同,将患者区分为特殊患者和普通患者,其中特殊患者包括婴幼儿患者,老年患者,特殊体质的患者,危急诊患者,这些患者需要特殊的告知,因为他们的治疗和常人不同,需要医方特殊告知。
三、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不需告知的情况有哪些
(一)即使不告知,患者也能知悉的传统医疗、常规性医疗的固有危险;
(二)病员体质特殊,无法预测病情变化或不能控制的意外情形所导致的各种危害后果,如维生素C过敏;
(三)医疗行为的危险性极其轻微,发生的可能性极小,没有告知的
(四)病员本身非常清楚自己的症状而不必说明告知;
(五)病员自愿放弃医师的说明告知义务;
(六)情况紧急,为抢救病员而无法先行告知;
(七)根据医学目的,作出说明告知对病员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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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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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手术前医院须书面告知风险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如果医院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履行了对你的通知义务,医院应赔偿你的损失。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医院在为你手术前应征得你的同意,讲明后果,并让你签手术单。如果医院不能证明你已知道手术后果,并签署了手术单,则其须为自己没有尽到法律义务而承担责任,赔偿给你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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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的告知义务和患者的知情权度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2患者知情权包括三项内容: 1、病情了解权。 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 3、医疗费用知晓权。 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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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知情权的行使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患者知情权行使的表现有: 患者有权知道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情况; 有权知道医师拟定给自己实施的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疗效、危险性、可能发生的其它情况; 有权同意或者拒绝进行医师拟定的检查、治疗方案。 在有多种治疗器械或多个治疗方案时,有选择权。 同时有权知道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 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 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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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履行告知义务时,是否需要告知患者病情、诊疗措施或者告知全责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6在诊疗当中,医生要主动告知患者病情和医疗措施。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独立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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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如实履行入职告知是用人单位的主动义务,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日常用工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这个主动告知义务,导致发生“欺诈”的败诉风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相关证据,告知条款可在入职登记表中或劳动合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