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本公司被查封的机械配件价值19万元,而法院仅作价万余元,就充抵给了债权人。本月7日,南京青工工贸责任公司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要求确认本市某区法院执行违法。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实施以来,本市首宗状告基层法院违法执行案。
1999年3月,青工公司派人到位于浦珠北路的南京临江加油站联系买油,当时来人押下一张空白转账支票。到这年6月,青工公司共欠油款5.03万余元。后来,临江加油站发现青工公司所押支票是废票。于是,临江加油站把青工公司告到某区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青工公司给付油款。
2001年3月下旬,该区法院判决青工公司给付临江加油站油款5.03万余元。案件判决生效后,青工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于是临江加油站向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执行法官查封了青工公司的银行账户,划走了账面上的3万块钱,不久,又执行到3000元货款给了加油站。至此,青工公司还欠临江加油站不到2万元。
由于青工公司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又扣押了青工公司的一批机械配件。青工公司的代理人、南京同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郑江宏律师昨告诉记者,被扣押的这批机械配件,青工公司认为价值达19万余元,而该公司仅欠临江加油站不到2万元,因此,法院属违法超标的扣押。
郑江宏说,意想不到的事最终发生了。今年2月,区法院在没有征得青工公司同意,又没有经过拍卖程序的情况下,擅自通过该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这批配件进行估价,结果仅估出了1.1477万元的低价。法院则根据这个估价,把这批配件给了加油站以抵偿青工公司剩余的部分欠债。
本月7日,青工公司在向市中级法院递交的《请求确认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法申请书》中指出,法院明显偏袒加油站,严重侵犯了青工公司的合法权益,给青工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该公司要求市中级法院确认某区法院执行行为违法。
郑江宏昨向记者介绍说,今年10月1日刚实施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被申请确认的案件在原审判、执行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违法。其中第七项规定,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变卖,给申请人造成损害的;第十四项规定,对依法应当拍卖的财产未拍卖,强行将财产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给确认申请人造成损害的。郑江宏说,对照这条规定,很显然,法院在执行青工公司财产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
目前,市中级法院正对此案进行审查。
-
执行标的物首次在法院集中拍卖
399人看过
-
原告起诉状撒谎违法吗
113人看过
-
银行起诉要法院能扣押房子吗
309人看过
-
银行起诉要法院能扣押房子吗
205人看过
-
广州海事法院受理首宗船舶优先权催告案
384人看过
-
法院执行拍卖公告几次
358人看过
-
行政执法扣押物品司法解释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0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
法院可以贱卖被执行人的房产吗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25是不会存在法院贱卖被执行人资产这种情况的。对被依法查封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置时,要依法优先采取拍卖等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实现财产价值的变现方式。要严格规范评估、拍卖、变卖和以物抵债等变价环节,防止对拟处置财产低估贱卖,侵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对于司法强制拍卖要求一次性付清价款,门槛较高,可能不利于扩大竞买范围的问题,可借鉴部分地方法院的成熟经验,在司法拍卖中开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按揭合作,降低竞买门槛,通
-
行政执法扣押物品怎么处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11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
行政执法扣押物品如何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