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国有公司章程的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21:43:05 336 人看过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国有独资公司的机构特点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何谓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董事会每届任期不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二、国有独资公司的运行特点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由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的职权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同。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章程相关文章
  • 怎样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
    用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关直接涉及劳者切身利益规章制度或者重事项应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案意见与工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决定实施程工或者职工认适向用单位提经双协商用单位应予修改完善于直接涉及劳者切身利益规章制度重事项决定用单位应其公示、告知劳者用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列条件才算效:1、内容合、合理;2、制定、修改程序合;3、向劳者公示或者直接告知性化创普断完善规章制度效程序请各位员工放请断监督我工作。公司规章制度怎样制定才合法有效1、规章制度的内容即要合法更要合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其中有关劳动基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及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的规定,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在实务中最常见的就是,很多用人单位规定,入职不满三个月的不能辞职。这样的规定与法律相冲突,即使制定了也不合法。劳动者辞职的,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正式用工期提前三
    2023-07-11
    60人看过
  • 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
    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运营、终止的根本依据,对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或者事由,在公司章程都可以明确规定,这也充分体现了公司自治的契约本性,所以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中都可以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予以规定,当发生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则就进人解散程序。一、股东会议解散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在公司章程对公司解散事由没有规定时,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因为公司解散是公司存续重大事项,所以根据《公司法》第104条规定,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出现合并、分立事由时,也需要解散。当发生合并事由时,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被吸收的原公司解散;在新设合并情况下,合并双方原公司解散;当发生分立事由时,解散分立时,原公司解散;存续分立时,原公司并不发生解散。上述三
    2023-03-19
    365人看过
  •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具备下列内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对公司法规定的补充需要章程补充的规定是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法律上没有明文列举,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章程制定人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形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这些事项一经记载,就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产生相同的效力,不能随意变更。如果没有记载,并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如果记载的事项违法,仅仅是该记载事项无效,章程的其他记载事项的效力不受影响。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充分体现了公司章程的自治性,公司在章程自治下自主经营。《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
    2023-07-25
    172人看过
  •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公司章程的效力
    公司法规范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多种分类标准,目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将公司法规范划分为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可以说,公司法是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的结合,但这两种规范的性质如何、如何界定,学界尚无定论。有学者提出,可以从内部性规范和外部性规范的角度来判别公司法规范的强制性和任意性。涉及到公司内部关系的规则、调整公司内部关系的制度和规范,应当具有更多的任意性;反之,调整公司外部关系的,涉及到公司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和利益主体的制度和规范,应该具有更多的强制性。这种区分方式直接体现了公司法鼓励自治和维护交易安全这两个并行不悖的价值目标,不失为一个相对客观的标准。但尚需注意的是,规范性质的界定在很多情况下并无绝对的标准,不能一概地认为某个规范仅具有强制性或任意性,也不能仅依据公司法条文的表述就判定规范的性质,而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其性质。比如,公司的内部关系有时也会涉及到强制性规范的适用,如公司管理层
    2023-06-05
    302人看过
  • 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公司根据章程的规定有:(1)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2)对股东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制定的,是股东之间的共同约定,因此对股东也具有约束力。这里的股东既包括公司成立时的股东,也包括后加入公司的股东。(3)对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由于董事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应受公司章程的约束。(4)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法章程可以排除法律规定的事项有哪些?1、《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公司法》第50条第2款:“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问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
    2023-07-22
    227人看过
  • 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
    任何公司都是有存续期限的,一般来说,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则不能再营业,除非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续期请求,且,该请求需要在营业期限届满,但是还未满时提出,若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仍营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一、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怎么办?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应该进入清算程序。二、公司营业期届满后继续经营的后果由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公司营业期届满都会有两种后果,一是依法解散,经过相应的清算程度后,解散公司,二是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存续经营。在实践中,不管是依法解散,还是决议存续经营,在营业其届满后,公司都不会停止经营,通常都会继续经营,等待进入依法解散程序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为这期间,公司停止经营,对公司股东、公司员工,乃至社会而言,都意味着损失和浪费。公司在这期间继续经营的后果,仍然由公司承担。公司营业期届满,不代表公司的民事(法人)资格,就已经消灭,在工商主管部门撤销注
    2023-06-27
    206人看过
  • 有限公司公章的外观是怎样的?
    有限公司的公章是圆形、红色样式。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制定,不可以任意制度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具体的制作办法,应当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公章和行政章的区别公章指的就是行政公章,二没有区别。公章并不是公司名称章,而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一般加盖公章的文件都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公安部对办理刻制印章的手续未作统一规定,所以各地公安机关对刻制印章手续的规定有所不同,并且刻制印章的种类不同,手续也不一样。我国对公章的管理相对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任何私刻公章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
    2023-07-03
    482人看过
  • 公司章程是怎样的? 有什么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1、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2、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3、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一、大股东有权让股东拿公司的资金吗没有。股东出资后,其出资即属于公司资产,而不再属于股东。股东除依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该等享受分红权外,无权对公司资金进行控制和支配。股东所享有的权利主要是分红权,表决权,对某些重大决策所享有的建议权和质询权,有权了解公司章程当
    2023-03-24
    66人看过
  •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保障企业有序化的运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当做证据使用。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包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制定时必须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一、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什么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1.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2.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为企业管理者与员工创造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的设置,可以使职工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其工作积极性4.大限度地降低劳资纠纷,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通过制定规章制度,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纠纷。一旦发生纠纷时,企业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二、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流程包括:1.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2.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3.
    2023-06-05
    255人看过
  • 一人有限公司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吗?
    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应该制定章程,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无需公司章程。《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有固定的生
    2023-04-15
    95人看过
  • 公益金公司法怎样规定的
    一、公益金公司法怎样规定的公益金的法律规定与现实脱节,主要表现在公益金的使用渠道不畅,计提之后用不出去是企业现实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伴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进程,企业逐渐卸下“办社会”的职能,为职工大规模购建集体福利设施已经被“住房货币化”等新的政策所取代,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项报酬及福利待遇都已按规定计入经营期间的成本或费用。所以,《公司法》制定伊始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益金以便提高职工集体福利的初衷,因为没有与其他法规相衔接而无法实现,公益金的用途一直无法落实,逐年累积的公益金在所有者权益中的占比越来越大。如按现有法规一直提取下去,又没有现实而合法合规的使用用途,滚雪球的效应将使公益金演变成为一个新的“问题”有待解决。根据上市公司资料统计,2002年度90%以上的上市公司没有动用公益金,其余动用了公益金的企业实际动用的金额与其提取数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且使用公益金的内
    2023-06-02
    173人看过
  • 新公司法中“依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增多
    新公司法中“依公司章程规定”的条款增多,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自治的空间加大。公司章程的作用是公司为了实现其目的而采取的管理和处理事务的方式,包括公司处理其与成员之间的关系的方式、公司成员之间以其成员身份处理其相互关系的方式。公司章程就是指导公司管理的内部规范。由于公司纯粹是法律上拟制的主体,因而从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关系来看,公司章程不得包含与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相抵触、相矛盾或者不一致的条款。除此之外是公司章程自由的空间。公司法对公司章程中要求的法定记载事项减少,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和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都不再作为公司章程中的法定记载事项。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公司章程排除公司法的适用。这种公司章程作为优先适用规范的条款主要有以下几处:第42条关于股东会会议召开通知时间的规定;第43条关于股东会会议行使表决权的依据的确定;第44条对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
    2023-06-09
    93人看过
  • 公司法关于监事的规定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体如下:(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所占比例主要还是经股东协商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原公司法规定了出资货币不低30%,也就是说非货币投资可以达到70%以下。2013年底出台的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中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
    2023-07-21
    421人看过
  •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公司法解散公司的原因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2023-06-01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通常由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共同制定和签署。章程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经过相关... 更多>

    #公司章程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性质是什么样的,公司章程具有什么样性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2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公司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关于公司章程的性质,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契约说与自治法说。契约说认为,章程的制定是基于发起人的共同意思,而且章程制定后即对发起人产生约束力,因此具有契约的性质,公司章程本质上属于公司股东或投资者签署的合同。自治法说认为,章程不仅约束章程的制订者,而且也约
    • 分公司的公司章程一定要与总公司的章程一样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设立分公司不需要修改章程。总公司的章程适用于分公司。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
    • 公司章程所有股东签字吗?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如果是在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本人认为应该是由全体股东或者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高于法律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高于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第42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条“但书”规定赋予了公司章程高于法律规定的效力,赋予了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提前通知时间的灵活性。鉴于此,不同公司根据自己公司的特点可以自由约定召开股东大会提前通知的时间,同时也应当将通知的主体、通知的程序、以及通知的方式进行约定。
    • 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公司法怎样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22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