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注销是指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3 08:53:06 243 人看过

不动产登记注销通常是指房屋权利因为房子或者是土地的消失、土地使用的期限满了、其他权利到期、又或者是权利主体消失等原因进行的一种登记。因此购买房产后必须立即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才能够确保房产的归属。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产登记纠纷主要是指对哪些

1、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纠纷

异议登记具有使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物权丧失正确性推定的法律效力。

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的登记。

异议登记制度及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赔偿制度: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入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受理的条件有:第一,已进行了合法的异议登记。

第二,异议登记不当。

第三,异议登记给原登记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四,原登记权利人只能向异议登记的申请人请求赔偿。

2、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

虚假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簿上关于不动产的记载存在瑕疵。造成不动产登记瑕疵的原因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故意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致使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二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不动产登记内容错误。

故虚假登记损害赔偿纠纷也就存在两种不司的情况。

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的恶意行为,给利害关系人和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和第三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另一种是因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的失误,而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信赖登记公信力的第三人造成损失,登记机关应当向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3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动产登记相关文章
  • 公司注销登记指什么
    公司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一、公司注销了产品出现问题怎么办公司注销了产品出现问题无法追究。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告,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企业注销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3、清算组备案: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4、通知与公告债权人;5、债权申报及债权登记;6、
    2023-06-20
    385人看过
  • 德州不动产权注销登记材料是什么
    申报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或婚姻证明等相关证件。另: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1)单位提供:(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3)营业执照;(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5)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4.注销不动产权证的原因证明材料;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注意事项:(1)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受托人的委托书。(2)申请资料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盖章或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023-05-29
    110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已查封啥意思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一、诉讼财产保全条件有哪些诉讼财产保全条件如下: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二、什么是房产保全房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给当事人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作用
    2023-03-24
    357人看过
  • 南宁?不动产注销登记依申请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一)城区人民政府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经确认的复印件1份;(二)城区人民政府送达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的证明文件。委托其他人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及有效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委托送达函须该城区人民政府公章)(三)城区人民政府要求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嘱托函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列明要注销登记的宗地号、证书号、权利人、面积等内容,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列表;不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单列,并要求登记机构公告作废国有土地使用证)(四)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的批准文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1份;(在征地公告发布前,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收回国有土地文件,由城区人民政府提供)(五)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如原件已被其它单位收取存档,须加盖存档单位的公章或档案查档章
    2023-11-28
    67人看过
  • 不动产继承的登记需要注意什么?
    1、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材料检查。2、申请人签署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否齐全、是否愿意接受或放弃继承、就不动产继承协议或遗嘱内容及真实性是否有异议、所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等内容进行询问,并做好记录,由全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3、审查、受理。经查验或询问,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4、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的,会发函给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核实相关情况。5、公示。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6、不动产登记。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明要什么材料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
    2023-04-05
    312人看过
  • 做股权登记是什么意思?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登记是指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其所有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注册登记。股权登记程序: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登记日是什么意思?股权登记是一种法律行为,是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
    2023-08-10
    116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错了能否申请注销登记
    本文将详细介绍不动产进行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各项材料,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文件、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相关金融机构开具的授权委托书、现行有效的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客户已完全偿还的贷款证明以及原始保险单据等。《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灭失的;(二)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三)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权利的;(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不动产权利灭失的;(五)不动产权利终止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属于第(三)、(四)项情形,当事人未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据本细则有关规定直接办理。
    2024-05-09
    325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登记对抗模式是什么意思?
    一、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登记对抗模式是什么意思?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登记对抗模式的意思是指未经登记,物权的变动在法律上也可有效成立,但只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动产物权变动模式是指不动产物权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定方式。由于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是登记,所以就不动产的物权变动而言又主要可以分为两种模式,即登记要件模式和登记对抗模式。登记要件模式,是指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发生变动。二、物权变动的基本形态物权变动的基本形态包括以下几种:1.物权的发生,是指物权与特定主体相结合,也就是物权的取得。2.物权的变更,广义的变更是指主体的变更、客体的变更和内容的变更,狭义的变更是指物权的客体和内容上的变更。3.物权的消灭,是指物权的丧失。物权变动可以有不同的原因引起,基本的原因为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的原因中,主要原因为基于合同产生的物权变动。
    2023-07-26
    370人看过
  • 预告登记什么意思预告登记和房产备案是一个意思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和房屋的预告登记不是一个意思。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一、小孩子学校租赁合同没有备案怎么办?小孩上学没有租赁合同备案,应当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因为属于租赁房屋就读学校的,必须提供进行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应当在接受处罚后,对租赁合同进行补充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二、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怎么办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应当补办新证,具体流程如下:1、到原发证机关办理遗失登记;2、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3、公告满六个月后,携带材料到原发证机关补办。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
    2023-02-23
    474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具体都指什么
    1、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依据,由登记机构持有。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以及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等。2、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不动产权的权证,由权利人持有。有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证书中记载登记簿的主要信息。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3、《不动产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由登记机构持有。比如,权利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可以申请登记机构向银行出具该证明文件,方便权利人贷款。若权利人产权有查封登记,则不颁发证书或证明。4、不动产登记簿是指用于记载不动产现状以及与该不动产相关的权利关系的簿册。不动产登记
    2024-04-19
    218人看过
  • 如何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一、可以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的情形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不动产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权利的;3、依法被没收、征收、收回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3、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共有的房屋还应当提交共有证);4、不动产灭失的另需提供:土地使用权灭失证明或房屋倒塌的情况说明或拆迁合同及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5、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另需提供:放弃权利的承诺书;6、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另需提供:(1)征(收)地批准文件;(2)属征地拆迁的,还应提交征地拆迁补偿合同;(3)属迁建收回的,还应提
    2023-03-23
    457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注销程序规定
    1、所需资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不动产登记询问记录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校对);(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4)证明不动产所有权消灭的材料(原件)(5)其他经过业务受理部门预审后确认需要缴交的资料。2、办理机构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该项业务不收费。3、办理期限自不动产登记机构收件窗口立案受理,领取《受理回执》之日起计算:15个工作日。合并办理其它登记种类业务的工作日也相应延长,具体以受理回执标示的工作期限为准。(1)对于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核实当事人资格以及当事人注销申请的合法性一旦注销发生了错误,其后果往往是无法恢复的。登记机构不仅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格、授权书等,还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关于申请注销登记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审核后,认为符合注销登记的要求,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2)注销登记应当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
    2023-02-25
    208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是什么意思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是什么意思1、商品房预售是要式的法律行为,需要一定的法定外在的表现形式,才能产生一定的效果。商品房预售人预售商品房,不仅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且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书面的形式,正是为了登记备案和过户之用。2、合同备案登记的效力,在于使预售合同能产生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又擅自转移给他方时,消费者可用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对抗开发商的转让行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裁定其行为无效。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理办理程序:1、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登录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确认合同条款,进行网上签约;2、房地产开发企业网上打印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3、开发企业在网上进行联机备案,并
    2022-10-20
    438人看过
  • 登记不动产,意味着什么
    一、登记不动产,意味着什么登记不动产,意味着人们可以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簿来全面、准确地了解不动产上的物权归属和内容,从而迅速识破各种欺诈行为,以免上当受骗,维护交易安全。从房地产市场稳定的角度来说,解决了国内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乱象问题。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二、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有哪些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有: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不动产登记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
    2023-08-15
    41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登记(Real estate registration)是法律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 更多>

    #不动产登记
    相关咨询
    • 机动车注册登记什么意思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5-18
      动车注册登记是对机动车辆的产权和机件设备所进行的登记。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企业注册登记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6
      1、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2、对于公司的设立采准则设立主义原则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同时采取公示主义对公司进行登记注册。
    • 不动产是什么意思不动产登记申请有哪些效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2
      一、不动产在中国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有以下效力: 1、对登记机关的形成力; 2、对登记程序的启动力; 3、物权变动的彰显力; 4、对登记顺位的预定力。
    • 土地使用证和登记证注销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30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 死亡登记注销应注意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5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