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收款和预收货款财税处理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5 01:42:14 71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按照结算方式的不同进行了划分,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和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就是其中两种。在这两种结算方式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十分清晰,但什么是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什么是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却没有作出明确的定义。由于缺乏统一解释,在实务中出现了不同的做法。本文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讲解两者的区别。

案例

某水泥熟料(水泥的半成品)生产企业,企业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发行H股。客户比较固定,货物销售签订合同,客户趸交大额货款的给予一定优惠。收到货款后,该企业为客户制作IC电子提货卡,客户收到提货卡后可以随时提货。提货卡内容包括货物名称、货物数量等基本内容,合同约定非产品质量一般不予退货。划卡提货,划完为止。该企业账务处理共经历3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收到趸交的货款,制作提货卡交客户。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月末按固定比例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成本)”,贷记“库存商品”。增值税税务处理为,收到货款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与会计处理相对应,全额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和计税成本。

在此处理模式下,企业将销售方式定位为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是正确的,但其会计处理是错误的。该业务因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不符合《企业会计制度》中收入的确认标准。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也是错误的,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但增值税的处理是正确的,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是正确的,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1993]150号)第六条的规定,即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专用发票开具时限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企业会计处理错误的原因是会计处理盲从税务处理,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认时点标准作为企业会计处理的依据。会计处理错误的后果是会计信息失真,产品未生产出来甚至还未投料生产,已被确认了会计收入,结转了销售成本。成本虚转,生产成本出现大额红字,导致账实不符。为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该企业每年甚至每月不得不进行频繁的大额会计调整。

第二种模式:收到趸交的货款,制作提货卡交客户。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每次提货时,就提货部分的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月末按照规定方法(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增值税处理上,每次就提货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与会计处理相对应,申报提货部分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和计税成本。

此种模式下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从源头上解决了该企业长期困扰的虚增收入、虚转成本问题,避免了大量的会计调整,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企业所得税处理也是正确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增值税方面,销售方式从形式上看符合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特征,但仍无法改变其属于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实质,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上,此模式人为地迟延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违反了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即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存在很大的税务风险。

第三种模式:收到趸交的货款,制作提货卡交客户。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处理为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每次提货时,就提货部分的会计处理为,借记“预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末按照规定方法(加权平均法)计算结转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与会计确认收入相对应,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和计税成本。

2010年8月,该企业所属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收到全额货款制作并发放提货卡给购货方时,货物已经交付,销售合同已经完成,只不过此种货物交付方式不是直接交付,而是抑制交付。抑制交付的特点是,购货方在一定时间内将货物暂存在销售方,销售方负保管责任,购货方随时提货,销售方无条件满足,购货方超过约定保管期不提货,需另付仓储费。在账务处理上,该企业将这部分货物作“已销暂存”挂账处理,说明了货物已完成销售的事实。

因此,检查人员认为该企业采取的销售方式应认定为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要求企业收到全额货款制作并发放提货卡给购货方时,必须履行增值税纳税义务,必须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发货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会计收入,结转会计成本。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申报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和计税成本。于是,该企业在检查人员的指导下,形成了上述第三种处理模式。

分析

通过对比分析,不难得出结论,第三种处理模式是正确的。此种模式兼顾了会计处理、增值税处理、企业所得税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

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和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如何区分,总结起来,纳税人应掌握如下几点:

1.根据合同关系判断。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般无须书面合同,大都是一手钱一手货,即时结清,如存在不及时结清的情况,必定涉及另一合同关系,那就是保管合同关系。也就是说,可能涉及两个合同关系。而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直接来源于书面合同的约定,是一个合同关系。

2.根据风险转移情况判断。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标的物一般是直接交付,少数情况下是抑制交付(也可能存在其他交付方式,本文案例情况属抑制交付)。直接交付时,风险即时转移;抑制交付时,购买方可随时提货,提货前销售方负保管责任。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收到预收款时标的物不交付(不是有货不交,而是未生产出来不能交付),标的物交付在合同约定的一个特定日期,标的物交付前风险不转移。

3.根据付款程度判断。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一般收取的是全部货款;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一般预收部分货款。

4.根据标的物单位价值、生产周期判断。直接收款销售方式销售货物,标的物单位价值一般较低,生产周期较短;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标的物单位价值一般较高,生产周期较长。

5.根据标的物种类判断。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标的物一般是种类物,可一次性交付,也可拆分若干单元分别交付;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标的物一般是特定物,一次性交付,标的物不可拆分。

6.根据货物特性判断。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标的物一般是流通物,市场敞开供应,属买方市场;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标的物一般是合同定制物,市场紧俏或具有特定用途,属卖方市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0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预付款和定金有什么区别,预付款和定金的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从效力上讲,定金适用于定金罚则,预付款没有这个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定金是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前履行部分债务。第三点,从性质上来说,定金的交付产生了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和主合同是两个合同,预付款的交付是履行主债务的一部分,不构成独立的合同。承担预付款和定金责任定金和预付款的责任:1、定金的责任是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收受定金的一方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2、预付款的责任是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收受预付款的一方应当向支付预付款的一方全额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2023-08-09
    122人看过
  • 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区别
    外商直接投资是国外投资者不通过中间金融机构而由投资者直接到其他国家、地区进行的资本投资活动。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它和借用贷款互为补充,不可替代,有时往往两种形式共同开展。如合资双方往往在总投资之内用注册资金以外的资金向银行贷款。这部分贷款合资企业是债务人。外方直接投入的资金中,也有来自商业银行贷款的部分。例如,美国的公司在拉丁美洲的子公司的外资中,有40%的资金来自商业银行和出口信贷。借用国外贷款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有很多不同之处,现以比较典型的国际银行贷款和中外合资经营方式比较,主要特点如下:1.从经济关系方面看。国际银行贷款借贷双方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一般以货币支付为媒介,以契约形式缔结,具有法律效力。投资内容是货币,主要表现为外币,通过支付货币和还本付息实现信贷关系。债权人一般不直接承担经营管理风险以及汇率、利率风险。这些风险由债务人单独承担,不论国内企业,还是合资企业都可以
    2023-06-06
    403人看过
  • 税务和税收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依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国税务部门可分为国税和地税两个不同的系统。前者征收的主要是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关乎国计民生的主要税种的部分税收(增值税);后者则主要负责合适地方征管的税种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营业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务是指和税收相关的事务。一般税务的范畴包括:一、税法的概念。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就是税收利益的分配。二、税收的本质。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三、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伴随国
    2023-04-24
    400人看过
  • 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
    法律综合知识
    应收账款是资产类科目,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的款项。企业在发货前预收的货款,应作为企业的一项负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2022-02-22
    110人看过
  • 并处没收财产和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有什么区别
    并处没收财产可能没收犯罪分子个人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则是没收犯罪分子的个人所有财产,但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没收罪犯的一部或全部财产,不仅是对他们的惩罚和教育,同时还可以防止他们利用财产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本法对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未作出一般性的规定。根据规定,没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包括:1.危害国家安全罪是适用没收财产刑的首要对象。本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规定有法定刑的条文为工卫条,根据刑法第113条的规定,这些条文所处犯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之所以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均可并处没收财产刑,主要是因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最严重的一类犯罪,仅处主刑,不足以体现对它与普通犯罪中的犯罪在量刑上的差异。而
    2023-08-17
    408人看过
  • 税收和罚款的主要区别在于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一、增值税过了征期才申报会怎么处罚增值税过了征期才申报,会根据当地的税务局定的罚金处罚,还能申报。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
    2023-03-16
    422人看过
  • 如何管理应收帐款和催收货款
    2023-06-08
    236人看过
  • 冲销预收货款是什么意思
    一、冲销预收货款是什么意思预收账款红字冲销的意思是:(一)减去账面上资产价值的部分或完全损失的数额;(二)在商品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卖出原先买进的期货和证券;释义:冲销是会计核算的概念,指相互抵消的意思,即对错误的会计记录进行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原来的分录,做一笔相反的分录,或者做一笔相同的红字分录,把原来记的账消去或者说对已经做了记录的科目进行清零。二、什么是预收货款预收货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完全或部分货款。预收货款是销货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发出商品之前向购货方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即卖方向买方先借一笔款项,然后用商品归还,对卖方来说,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预收货款通常是买方在购买紧缺商品时乐意采用一种方式,以便取得对货物的要求权。而卖方对于生产周期长、售价高的商品,经常要向买方预收货款,以缓和公司资金占用过多的矛盾。三、预收货
    2023-06-16
    205人看过
  •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主要区别在哪
    一、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主要区别在哪1、内容不同: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间接税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劳务价格等办法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人头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2、特点不同: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征对象,较之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间接税的特点是,税款是可以转嫁给第三者,而且在政府公共财政收入中相对不稳定。当政府向生产商或供应者收取税款,他们可把货品的价格提高,将部分或全部的税务负担转嫁给消费者。3、管理角度上不同: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释,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了第三者,这些都是间接税。
    2023-06-07
    305人看过
  • 确认收货前后退款区别
    一、确认收货前后退款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不同:1、运费险理赔:确认收货前,发起退货退款,符合理赔条件。确认收货后,或者仅退款的情况下,不会获得运费的理赔。2、退货流程不同:确认收货前退货可以直接在订单里完成,如果没收到货可以直接退款。而如果确认收货,就需要联系售后。3、在买卖双方在交易未完结前,买家发起退货退款请求,保险公司对退货产生的单程运费提供补偿的保险服务,能够获得多少退货运费是保险公司根据两地距离计算出的固定金额,不会根据实际退货运费多少而改变。退货运费险属于保险,也有相应的保险范围,以下是关于使用退货运费险的注意事项:退货运费险只保退货的运费,发货运费不保获得运费理赔的金额是固定的,所以会出现获得的理赔金额小于实际退货运费的情况。二、退货联络函怎么写退货协议甲方(购货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销货方):地址: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第一条货物描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
    2023-06-07
    384人看过
  • 在我国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有什么区别?
    1、适用的范围不同办理托收承付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而委托收款的收款人和付款人的范围较广,适用于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各种企业、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托收承付结算只适用于异地的款项结算,并且办理计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而委托收款同城、异地均可以办理,而且适用各种款项的结算,即适用于水电、邮电、电话等劳务款项的结算,也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2、办理的程序不同,相对来说,委托收款的办理程序比托收承付要简便些。托收承付结算下,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核对结算单证或验货后再向银行承付款项。而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是先由收款人
    2023-03-12
    363人看过
  • 区别没收财产和罚款的方法
    两者在适用对象上存在区别,罚金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贪利性犯罪行为,而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情节较重的其他犯罪行为;在内容上也存在区别,罚金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财产,没收财产则剥夺犯罪分子个人全部或部分的所有财产;在执行上也存在区别,罚金可以申请分期缴纳,并且犯罪分子家庭有困难的还可以适当减少;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关于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司法解释(一)罚金只适用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情节较重的其他犯罪。(二)罚金主要是金钱债,没收财产包括其他财物。(三)罚金可以分期缴纳,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四)对同一个犯罪行为,刑法不会规定既判罚金又判没收财产,而是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者择一判处。(五)如果一个罪被判处罚金,另一个罪被判处没收财产,采取并科原则,分别执行。先执行罚金,再执行没收财产。《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
    2023-06-30
    362人看过
  • 财产没收和罚款的区别解读
    一、财产没收和罚款的区别解读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区别为:1.适用对象不同,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犯罪;2.内容不同,罚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没收财产则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现实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3.执行不同,罚金可以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只能一次性没收。二、什么罪会导致财产被没收没收财产主要适用范围有以下几类犯罪:其一、危害国家安全罪。其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其三、侵犯财产罪。其四、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五、贪污贿赂罪。三、没收财产是没收合法财产吗刑罚中的没收财产不仅会没收合法财产,而且会没收非法财产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
    2023-10-28
    355人看过
  • 预支款和借款区别
    一、非法集资是指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二、民间借贷是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发生的民间借贷行为。最高院司法解释对非法集资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具备以上四个要件,即属于非法集资的行为。一、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指什么?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
    2023-03-04
    1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有什么区别, 应收账款和应收支出的货款有何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4
      二者有以下区别噢1、会计要素不同,应收账款是还没有实际卖出货物,提前收到的货款,属于资产类科目,而预收账款是货物已经卖出,还未收到的货款,属于负债类科目,分别在资产负债表资产类和负债类项目中反映;2、设置要求不同,如果预收账款较多,可以设置“预收账款”科目,如果预收账款不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 3、会计分录不同,应收账款一般销售货物发生的未收货
    • 间接税和直接税的区别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
      按税收负担能否转嫁,可以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所谓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所缴纳的税额不由自己承担,税收负担可以转嫁的税种,一般情况下对各种商品课税都属于间接税。比如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主要包括各种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等。
    • 预付款和定金有什么区别,预付款和定金的区别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7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从效力上讲,定金适用于定金罚则,预付款没有这个效力。其次,从功能上讲,定金是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前履行部分债务。第三点,从性质上来说,定金的交付产生了定金合同,定金合同和主合同是两个合同,预付款的交付是履行主债务的一部分,不构成独立的合同。
    • 直接税和间接税主要区别在哪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26
      1、内容不同: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间接税通常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劳务价格等办法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 直接税是指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人头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2、特点不同: 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征对象,较之对流通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 间接税的特点是,税款是可以转嫁给
    • 预收账款的财务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预付款是指企业根据购买合同提前向供应商支付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的款项。在日常会计中,预付款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如预付款材料、商品采购货款、未来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以下快车将向您展示预付账款的财务处理。预付款的财务处理具体如下:(1)企业因购买而预付款,借记预付款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2)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应计入所购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借记应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