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法律上该怎样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9 14:17:52 75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法律上该怎样规定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赔偿的,属于民事赔偿的范畴。如果是私下和解赔偿的,赔偿的时间根据双方约定进行,赔偿的义务方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赔偿。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原告应当在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提出。法院判决支持的,对方应当在判决时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拒不履行的,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可以同时获得吗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没有冲突,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则可以同时获得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赔偿。

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当然可以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工伤是由于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则劳动者还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会支持这种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有赔偿额限制吗

1、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是没有赔偿额限制的。

2、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需要对受害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营养费等,造成了伤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造成死亡还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3、根据法律规定,司法鉴定费用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鉴定费用由举证方支付,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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