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终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44:56
311 人看过
实行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包括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最高人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等。一审终审有以下情形: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醉驾初犯终审会判刑吗
醉驾初犯不可以不判刑。如果只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般会被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为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死伤或者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下或者拘役,如还有逃逸情节的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一下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民事案件哪些情况下一审终审
423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下需要进行行政复议
41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终结诉讼
487人看过
-
股份转让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个税申报
26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一审终审
8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合同终止
29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
词条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最新文章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要特殊校验,应当在哪些情况下进行特殊校验审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0特殊校验是指在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时,对校验对象受影响部分进行有针对性的飞行校验:(一)飞行事故调查需要时;(二)设备大修、重大调整或重大功能升级,包括设备的工作频率、天线系统、场地保护区域、电磁环境等因素发生改变,或者设备主要参数发生变化、导航完好性监视信号基准发生改变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系统运行风险增大并无法通过地面测试调整进行有效控制时;(三)停用超过90天的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四)设备维护人
-
什么叫终结执行哪些情况下要终结执行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继续进行的必要,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终结是为解决无法或无继续执行必要的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
-
什么情况下要进行取保候审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31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只有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
-
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51.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
-
哪种情况下需要开终止证明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1【合同解除终止】哪种情况下需要开终止解除合同证明员工合同到期后,个人或者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内公司或者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以上几种情况都需要开终止或者解除合同证明。另外,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最好也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不然的话,有些员工自己回当地劳服缴保险,还是会要求公司给开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