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维权出现新问题业主要告业主委员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21:14:22 146 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维权的代表,如今海淀区万泉新新家园的500多户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也产生了质疑。小区里400多平方米的公用步道被业委会一纸协议给了开发商,有业主认为自己的利益被损害。

协议引起部分业主不满

一份协议让万泉新新家园的500多户业主不能坐视不管,他们认为业委会做的这件事“不光彩”。据了解,协议将小区东门改造,28号楼南侧的公用步道改为绿地(住宅小花园),新设人行步道和车道相应南移的变动涉及小区公共利益。为推动改造,业委会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向业主大会无偿提供28号楼一层东侧一套房屋使用权,同时承担一、二期房屋外清洗或粉刷费作为补偿。

对此协议,一些业主认为,把公用步道改成私人住宅的花园,侵犯业主的利益。574户业主联合签名反对,部分业主甚至质疑,“业委会中的个别人是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还是维护开发商的利益”。

业委会:签名不代表大多数人意见

业主提出协议内容无效。业委会则表示这是积极为业主争取利益的做法,心中无愧。对于为何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业主委员会祁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小区东门存在安全隐患,与开发商签订改造协议是为了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此次改造,开发商让出了一套157平方米的房子,此外承诺的粉刷费用也不只是一百万两百万的问题。

虽然有500多户联名反对,他认为“很多业主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名,大多数居民对这一改造是认可的。业委会是通过业主民主选举出来的,是小区唯一公认的合法组织。协议也经过书面公示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并没有出现2/3的业主反对的情况。”主任表示,对于部分业主的不满,业委会还将与他们面对面沟通,甚至会在权限内帮助他们维权。

开发商:协议尊重业主意愿

协议的另一方开发商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曹经理在电话中表示,与业委会签协议是开发商在小区里二次规划的项目,属善意之举。开发商尊重大多数业主的意愿,方案也得到了认可。“业主委员会是业主推选出来的,我们也一向佩服业委会在小区维权方面做出的努力。”

对于业主的不满,开发商表示,就像有人喜欢在小区里种树,有人喜欢种草,不可能全部满意。500多户的签名也需要核对。

小区办:业委会无权签订协议

这份协议到底有效无效?部分业主先后到了市规委、市建委信访办、区规委、区建委、市物业管理处、海淀区物业管理处、海淀区小区办、北京市小区办、法院等近10个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由于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在北京还是首例,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业主委员会也不是法人,根本无法被起诉。最终,海淀区小区办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判该协议为无效。

海淀区小区办在回复函中表示,“你们与北京万泉花园物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超出了业主大会的职责范围,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19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的规定,因而是无效的。请你们在15日内撤消与开发商所签‘协议’并在小区内书面公告全体业主。”

对此,业主委员会认为海淀区小区办的做法不妥,至少应到小区中详细调查此事。协议是否会因此解除,现在还是个问号。

律师:业主委员会背叛业主利益是社区维权新问题

对此,龙基律师事务所的瞿泰生律师认为,争论的焦点不在于50人签名还是500人签名。在法律上,业委会根本无权签订这样一份协议,因为其权利只限定在物业管理方面。开发商欺骗业主并不是新鲜事,但业主委员会背叛或者损害业主利益,却是社区维权中出现的新问题。

此外,律师介绍,真正发起签名的小区中的10多位老人不可能走遍1000多户。毕竟小区内一些经商人员、名人不长期居住或不容易碰到。但收集到500多人签字已经说明部分业主对此强烈抵制。据了解,万泉新新家园是北京市的金牌小区,在社区管理和质量方面在北京档次较高。小区中居住了众多社会名人、政府官员、企业家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四类问题困扰业主委员会
    第一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主仆颠倒首先搞清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件的解释是: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也叫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成立管委会有利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规范产权人、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和规范。从本质上看,业主委员会实际上是所有业主的有限授权代理人。有关规定中说,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有:1、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2、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3、听取产权人、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4、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组织召开产权人大会或产权人代表大会;6、协助
    2023-06-08
    314人看过
  • 小区业主委员会怎么起诉
    起诉可以写上一纸诉状,然后直接将业主委员会整体诉讼到人民法院,被告人是业委会的主体。跟我们普通起诉的民事关系是完全一样的流程。当事人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业主委员会基本含义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一)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二)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常为5——11人,也可以根据小区情况在议事规则或管理规约中对委员人数进行约定。二、业主委员会任职条件业主
    2023-03-30
    293人看过
  • 业主可以依靠业主委员会来维护哪些权利
    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不仅实现了住房产权的私有化,而且使住宅产权多元化。所有者拥有自己的专有部分,并与公共部分共享权利。为了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解决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需要业主以外的一个群体签订管理规定,处理共同事务。基于这种需求,行业委员会应运而生。据宁波市住房保障中心介绍,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宁波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引》。《细则》指出,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依法履行业主大会委托的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
    2023-05-02
    298人看过
  • 拖欠管理费业委会状告小区业主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组成的一个自治性组织,它代表业主利益。但是,柳州市东苑小区部分业主却由于拖欠物管费,被业主委员会告上了法院。记者在东苑小区了解到,几年前,业主在此购买宅基地后,开始自建房。2003年8月,东苑社区居委会组织小区业主开会,选举业主代表成立了业主委员会,随后将物业收费事务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提供的一份物业服务协议书中,记者还看到这样的内容:东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各个业主签订此协议,并承诺向小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去年3月,业主委员会将物业收费标准上报柳州市物价局,并得到批复同意执行。今年3月,东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一纸诉状,将拖欠费用的刘先生等18名业主告到法院。柳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委员会收费的标准及主体资格,系经柳州市物价局的核准的,故作为小区的房地产产权人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小区管理规定,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用。18名被告系居住在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
    2023-04-22
    428人看过
  • 物业费的问题业主要怎样维权
    一般来说,大家买房可以自己选开放商,但是物业往往却没法选。通常,业主在收房之后都会要面临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但是有的时候钱付了,但得到的服务却不好。这个时候业主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物业服务不好,业主如何维权?1.要具体记录违约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并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必要时,可采取拍照、摄像或文字记录对方签字的方式;2.积极谈判,在应当缴纳物业费的时候要变被动为主动,主动去和物业公司交涉,告诉他们哪里做得不对,不应当收取你的物业费或是少收物业费,并保留好交涉的记录。一旦物业公司起诉拖欠物业费,业主可以有理有据地辩驳,证明自己并非恶意拖欠。3.积极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鉴于享有物业服务合同解除权的是业主委员会而不是单个业主,业主要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反应诉求,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要赶快与当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沟通,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日后的维权。以下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1、因为房
    2023-04-29
    47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主任状告小区居民侵权证据不足败诉
    9月10日,浙江省余杭市人民法院良渚法庭对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状告小区居民名誉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因原告主张五被告侵害其名誉权,证据不足,故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夏先生(58岁)诉称:本人系转业军人,中共党员,于2006年入住杭州铭雅苑。2007年7月,经合法选举,以最高票当选为该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但是章某等五位小区居民,利用横幅、大小字报、传单、网络、电视、报纸等途径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诽谤原告,编造罢免原告业主委员会职务的理由,煽动不明真相的业主签名罢免原告职务,而且还纠集其他人冲击原告住所,威胁、辱骂原告及其家人,给原告及其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原告为澄清事实而奔走,遭受了交通费、误工费及其他费用的损失。原告认为,五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名誉,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造成原告极大的精神痛苦,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1、停止侵害;2、在铭雅苑东、西两区大门口各张帖道歉信
    2023-06-10
    212人看过
  • 业主与物业出现纠纷时主要怎么维权
    第一,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即业主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第二,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第三,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双方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式。第四,提起诉讼。业主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当您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不妨向小区所在地的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物价局、土地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这样可避免通过仲裁、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所要耗费的人力和物力。
    2023-06-15
    389人看过
  • 业主有权查业主委员会的账目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供移交该小区业主名单及相对应的房产信息。一、业委会是否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起诉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可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四种情形分别是:1、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损害业主公共权益的;2、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的;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拒绝将物业管理用房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4、其它损害全体业主公共权益的情形。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物业有权处理业主私产吗物业无权处理业主的私产。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可以
    2023-03-19
    15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对于业主权益的维护有何作用?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
    2023-07-18
    31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之《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
    《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主要是:(1)除第一次业主大会以外,以后各次业主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主持人;(2)业主大会的职权;(3)业主大会的议案提交办法和对议案的表决办法;(4)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产生办法;(5)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和选举办法;(6)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待遇和任期;(7)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程序;(8)业主的权利和义务;(9)《业主公约》的生效条件;(10)修改《业主公约》的条件和程序。
    2023-06-10
    388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需要业主授权吗
    一、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需要业主授权吗需要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委员会属于非法人组织,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如果业主大会没有授权业主委员会行使诉讼权利,则业主委员会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不享有诉讼权利能力。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
    2023-04-17
    67人看过
  • 物业公司帮助业主更换维修物件,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该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某物业公司接管某小区,对小区服务周到,谁家的灯泡、家用电器坏了等诸如此类的生活琐事,一个报修电话,该物业公司立即派专业人员上门维修。物业公司上门维修时顺便带来了要更换的物件。并且物业公司换件时说明损坏原因,换件的理由,并经业主认可之后换上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件。住在该小区的业主李先生,他家的马桶、水管等坏了都是物业公司来维修的,且用的是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件,但连换了几次,都没用几天就坏了,王先生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何法律依据?【律师回复】像这样的问题在物业管理相关法律中是找不到法律依据的,只能适用民事法律中的相关规定,因为它涉及到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若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物件并不是以此为营利手段,仅是为了维修而备用,并不从中谋取利润,在此种情况
    2023-06-13
    498人看过
  • 业委会:谁为业主权益维权
    家住北京红莲南路乐城小区的陈先生前不久打来电话,谈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一些做法并对其提出质疑,这其中主要包括:使用公共照明电源给小区内公益广告灯箱供电,使用小区水电进行物业洗车等。陈先生认为这些行为都未得到小区业主同意,并且侵害了业主们的共同利益。针对这些情况,记者最近进行了实地走访。●公益广告用电谁买单?陈先生在电话中说:“从5月份开始,我们小区各楼一层的电梯厅就相继装上了广告灯箱,但使用的是公共照明系统的电源。我打电话到物业,他们工作人员告诉我那些都是公益广告,是政府让装的,至于电费谁来掏他们也不清楚。我给相关政府机构打电话,值班人员告诉我电费肯定不会让我们出,但具体怎样结算同样没说清。如果大家都说不清,年终结算时这笔糊涂账肯定还是由我们业主买单了呗!”在小区里,记者看到了这些广告牌。它们安装于每栋楼一层的电梯旁边,其内容包括“共建和谐社会”、“节约用水”、“迎奥运树新风”等,大部分
    2023-06-10
    57人看过
  • 业主将业委会主作告上法庭
    近日,位于北京西南二环的顺驰蓝调小区(丰台区三路居路88号院)发生物业纠纷,多位业主一纸诉状将业委会主任田某告上法庭,质疑其在选聘新物业管理公司的过程中涉嫌违规操作。“我们本来是想换一个大家都了解的物业管理公司,但田某找来的是一家叫广东中奥的公司,在北京一个项目都没有。招标前,田某还临时取消了对该公司的实地考察。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招标公示的时候没有标底,到开标的时候又有了,而且与广东中奥的报价居然分毫不差。”一位郭姓业主气愤地说,“她这么折腾,我推测很有可能是想借个壳,用自己人办物业公司。”在该小区的业主论坛上获得一份孙姓业主的民事起诉状。该孙姓业主认为,业委会在选聘新物业的过程中,没有尽到告知全体业主和考查候选物业的义务,并且,选聘过程中没有居委会和其他独立机构的参与,缺乏监督,所有选票由田某一人控制,招标结果缺乏公平性。另一位业主李先生称,今年七月底,由于小区的各项设备设施陆续进入结
    2023-06-10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小区业主有权利成立业主委员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1
      是合法的;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
    • 小区业主委员会按规定收取物业费,业主拒交物业费,业主该怎么维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8
      小区业委会没有资格收费。因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收取物业费的主体是物业公司,且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业委会属于业主自治组织,可以监督、审查物业的收入、支出,并监督其定期张榜公布。如果,业委会违反规定实施收费,业主可以拒交,并可向物价、房管投诉,直至想法院起诉。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由当地县以上政府部门出台指导价,也可由小区业委会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按所聘物业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项目,定下业主
    • 小区业主组建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5-19
      是合法的;首先,业主自治是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而产生。物业管理最早是在19世纪伴随着多层建筑和比较集中的居住小区的出现而发展起来。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导致各种纠纷发生。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或者自我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保证物业的合理使用,使业
    • 小区物业锁业主车,业主需要怎么维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协商解决或者直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 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怎样维护公共安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30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