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必须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9 03:14:57 422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必须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哪些

具体包括: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耕地、林地等。

5.建设、房屋用地使用权。

6.海域使用权。

7.地役权。

8.抵押权。

9.属于兜底条款。

即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二、不动产有什么登记程序

不动产的登记程序如下:

1.向房产部门申请过户;

2.提交相关资料;

3.房产部门审核资料;

4.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

5.发放产权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继承不动产需要登记吗

继承不动产需要登记。继承不动产需要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n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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