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18日,原告诸*新与被告张*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该协议约定,原告诸*新购买被告张*明在武汉市武昌区一处房产,价格为25万元。并同时约定,该房附属维修基金由原告诸*新以现金形式支付给被告张*明,煤气初装费及有线电视安装费由被告张*明自行承担;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发生的双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中介费)由原告诸*新承担;该房办理过程中具体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包括交房日期),以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为依据;违约须按房屋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同日,原告诸*新将购房定金5000元给付被告张*明。18日,原告诸*新致函被告张*明,要求被告张*明在收到函件后3日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否则被告张*明应双倍返还定金。同年3月19日,被告张*明复函原告诸*新称,涉案房屋仅出售给原告诸*新本人,并提出5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同年3月22日,原告诸*新又复函被告张*明,称被告张*明同意出售房屋,却不同意其家人共同成为产权人有悖常理,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后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诸*新认为被告张*明违约,故诉诸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明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原告诸*新认为,18日,其受家人委托与被告张*明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约定被告张*明将在武汉市武昌区的一处房屋以25万元售予本人,并收取其定金5000元,但嗣后被告张*明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协议。,被告张*明明确提出不能履行协议。同年3月,被告张*明称愿以26.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售予其本人,本人表示不能接受。后被告张*明通知其同意履行协议,但提出转让对象仅限其1人。可见,被告张*明无意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其行为构成违约,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被告张*明不愿履行协议,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张*明双倍返还定金1万元。
被告张*明认为,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原因是原告诸*新未筹集齐购房资金所致,而并非本人不愿履行协议义务所致。而且其与原告诸*新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原告诸*新却提出由他人购买房屋,对此双方意见不一,故本人不构成违约。现同意返还原告诸*新定金5000元,不同意原告诸*新其余的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诸*新与被告张*明虽因房屋买卖已签订意向性协议书,但该协议仅对所涉房屋的位置及价格做出约定,对付款进度、房屋买卖手续办理时间、房屋买受人等其他条件并未做出约定。现由于双方就房屋买卖实质性要件无法协商一致,使房屋买卖不能进行,双方均无责任。基于上述情况,本案不应适用定金罚则。被告张*明应将收取的定金5000元全额返还原告诸*新。
据此,原审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张*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诸*新定金5000元;
二、驳回原告诸*新其他的诉讼请求。
原告诸*新不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遂向湖北省武汉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上诉称,原审法院将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定性为“意向性协议书”,实属认定不当,该《协议书》明确买受人系原告诸*新,并对当事人、标的、数量、价款及相关税费等合同必要条款都作了明确约定。后双方经协议确定,20日至3月24日为办理房屋买卖手续的履行期限。因此,该《协议书》已具备合同成立的各项法律要件。由于被告张*明未按约履行,理应适用定金罚则。故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判令被告张*明双倍返还定金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二手房买卖定金条款表述与适用
20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定金罚则的适用
167人看过
-
必备条款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哪些内容是必需的
11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何适用定金罚则?
314人看过
-
订约定金成立要件是什么,二手房买卖定金罚则怎么适用
140人看过
-
2021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必备条款
365人看过
-
商品房有哪些条款:二手房买卖合同必要的四大条款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2二手房买卖合同四大条款: 核实并写明签约主体。 二、明确违约赔偿责任和金额。 注明房地产、附属设施的交接时间及相关费用承担的划界时间。 第四,注明付款和过户时间。
-
定金罚则适用哪些条件如何规定定金罚则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0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有两个,首先须有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其次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债务必须主观上有过错。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承担定金担保责任。交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适用应符合哪些条件,应该如何适用定金罚则?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一、适用定金罚则应符合哪些条件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是依附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上述《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法学理论上称作“定金罚则”,但其适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这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在定金罚则中却有着特殊的含义,即“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指由于收受
-
如何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办理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的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到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 2、交易部门在1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交易管理部门自收齐买卖双方有关材料之日起,在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计收
-
如何解释买卖二手房合同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5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二手房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二手房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