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实施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1:32:10 186 人看过

一、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土地市场建设,按照以招标拍卖为主,挂牌交易为辅的原则,对在市场竞争性不强的经营性用地出让上的下列土地,经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挂牌交易程序进行出让:

1、招标、拍卖未成交地块;

2、不适宜招标、拍卖地块。(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

二、操作程序

1、市国土局会市有关部门根据挂牌交易适用范围的规定确定拟挂牌出让地块,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领导小组批准;

2、市规划局对拟挂牌出让地块划定规划红线,拟定规划要点,市国土局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交地(拆迁)协议,办理有关拆迁冻结手续、组织测绘、权属调查等工作;

3、市国土局拟定挂牌出让公告及出让方案(包括底价)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挂牌出让地块如系市政府批准的“退二进三”企业原址用地,其底价按政府定价与原企业报价中的高价确定;

4、将地块条件、出让底价、竞价加价幅度等出让条件在土地市场大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处进行公告,并发售《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价;

5、有意竞买者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南京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竞买报名表》,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期满前3天。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截止之日后3日内给予退回(不计利息);

6、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竞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竞买报价书一经提交并确认有效后,不得撤回,竞买人对竞买报价书的有关承诺承担全面履行的义务;

7、在公告期内,由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接受竞买人报价,并同时将报价单位、报价金额、报价受理时间及时在土地市场予以公示,每个竞买人均可在满足加价幅度的条件下多次报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书:

(1)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

(2)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3)未按加价幅度的有关规定报价的;

(4)报价书未加盖竞买者印章的;

(5)报价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虽经委托代理人签署,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报价书内容未填写齐全或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的;

(7)竞买人一份报价书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8)未报名、未缴纳竞买保证金而参加竞买的;

(9)实际竞买地块与报名申请竞买地块不一致的;

(10)按其他规定应属无效的。

9、确定并公布挂牌交易竞买结果;

10、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的,市国土局于成交当日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者签署《送达回执》;

11、竞得人按《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日期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缴纳相当于成交价款15%的定金。

三、确定竞买结果原则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竞买结果:

1、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竞买者,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出让条件,则土地使用权由该竞买者得;

2、在规定时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土地使用权由高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得;

3、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报价或虽有报价但报价均低于底价,则此次出让不成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实施细则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网上交易管理。房屋交易中因赠与、交换、拍卖、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和投资入股等无现金交易的情形除外。二、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网上实施机构)负责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三、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网上实施机构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提供受理委托、发布房源信息、签订打印和提交委托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实施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对交易双方直接交易的,网上实施机构应提供打印和提交存量房交易合同、实施交易资金监管等网上操作服务。四、入网认证和注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从事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的,需持入网申请书、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证书等材料向网上实施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用户注册手续,取得网上操作权限。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的存量房交易,须由取得网上操作权限
    2023-04-27
    106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旗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其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示,接受竞价交易申请,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受让者的行为。旗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为挂牌人,参与竞价交易的单位或个人为竞买人。第三条挂牌出让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挂牌出让地块的供地审批;(二)挂牌出让公告;(三)挂牌出让报名登记;(四)接受挂牌出让竞价;(五)确定挂牌出让地块的受让者;(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四条凡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20日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大连土地拍卖】大连市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工作程序及具体流程一、基本程序(一)、成立挂牌交易委员会(二)、发布挂牌交易公告(三)、办理竟牌登记(四)、编制竟牌文件(五)、挂牌和竟牌(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具体流程(一)、成立挂牌交易委员会1、确定挂牌交易委员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挂牌交易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挂牌交易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从市开发办选定;其他成员从市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2、召开挂牌交易委员会会议,研究安排挂牌工作。挂牌交易委员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审定挂牌交易文件;确认挂牌人提出的挂牌底价;审查竟牌人资格;确定摘牌人。(二)、发布挂牌交易公告1、公告发布人。挂牌交易公告由挂牌人发布。挂牌人指市开发办。2、公告内容。挂牌交易公告的内容包括挂牌的目的;竟牌人的范围及资格;竟牌人认购挂牌交易文件的时间、地点;挂牌项目用地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情况
    2023-06-08
    120人看过
  • 天津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法》予以发布,望照此执行。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未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私房交易和赠与的行为。第三条私房交易和赠与时,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土地使用者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四条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变更土地登记进行管理。市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私房交易和赠与行为进行管理。第五条私房交易和赠与,应按照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内部分工,分别到所在市或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六条私房交易按以下规定办理
    2023-06-10
    321人看过
  • 新余市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流转方式第三章流转管理第四章附则分宜县、渝水区人民政府,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新余市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使土地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优化配置,加快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加快十项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市乡、村集体开发使用的耕地、林地、水面和农民承包使用的耕地、林地、水面及未开发利用的“五荒”(荒山、荒坡、荒地、荒水、荒滩)等均属农村土地资源。第四条实行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遵循下列原则:㈠依法流转原则。土地资源使用权的流转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所有权权属关系和土地农业用途;流转
    2023-06-10
    339人看过
  • 非法土地使用权交易在中国犯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这一罪名,而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什么是中国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是中国土地使用权限?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2023-07-18
    468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的挂牌交易?
    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2023-06-05
    142人看过
  • 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被征用土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经依法批准后的征地活动。旧村镇改造用地的征用活动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用土地工作,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土地征用工作。各区、镇政府应协助、配合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做好辖区内的土地征用工作。第二章征地补偿第四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补偿费。前款各种补偿费依据本办法附件《深圳市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市政府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第五条对征地过程中涉及的合法建筑物、附着物及合理密度的青苗应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二)项规定的,不予清点、查丈和补偿。第
    2023-06-05
    224人看过
  •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四月九日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土地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工业项目使用国有土地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土地有形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招拍挂出让”)。科研设计、仓储物流等不符合划拨方式供地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参照工业项目用地按本实施细则执行。第三条本实施细则
    2023-04-22
    113人看过
  • 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挂牌公告内容有哪些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竞买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让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第十三条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
    2023-02-20
    268人看过
  • 南京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第三章鼓励下岗待工人员自谋职业第四章积极吸纳下岗待工人员第五章完善对下岗待工人员的管理第六章加强对外地劳动力的管理第七章建立再就业基金第八章规范对企业用工的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企业下岗待工人员再就业工作,推进企业劳动制度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南京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就业办),具体负责全市再就业工程计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再就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市各工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或明确负责处室),负责本系统内下岗待工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各区县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第三条凡经市就业办认定为安置下岗待工人员(含社会失业)而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待工(含社会失业)人员超过企业总人数的60%,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第四
    2023-06-09
    236人看过
  •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吗
    内蒙古土地使用权办法已经实施了。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一、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有哪些?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划拨土地使用范围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3、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
    2023-03-17
    230人看过
  •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文号:京国土用[2005]534号发布日期:2005-8-1执行日期:2005-8-1各有关单位:《北京市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二00五年八月一日北京市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严格国有土地使用与管理制度,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调控机制,维护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或者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政府可以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本办法给予适当补偿。第三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负责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土地储备机构组织实施。市发展改革、规划、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有关工作。第四条收回企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实物补偿或货币实物相结合
    2023-06-10
    290人看过
  • 太原市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
    为了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太原市土地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太原市人民政府设立地产交易市场作为土地交易的专门场所。太原市国土资源局是太原地产交易市场的主管部门。地产交易市场的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交易市场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土地交易市场的建设工作;(二)接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的招标、拍卖和公开挂牌交易工作。(三)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负责转让条件的核验、成交确认;(四)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供求信息,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洽谈、招商、展销场所,为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五)为地价评估结果备案,交易过户、税费征收、
    2023-06-10
    14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挂牌交易费可以计入土地使用权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可以,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 土地挂牌交易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
    • 什么是中国土地使用权限(土地实施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2
      中国土地使用权限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 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转让;(三)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需要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进行的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是什么意思,哪些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三条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以下六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