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实施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4 11:32:10 186 人看过

一、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土地市场建设,按照以招标拍卖为主,挂牌交易为辅的原则,对在市场竞争性不强的经营性用地出让上的下列土地,经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挂牌交易程序进行出让:

1、招标、拍卖未成交地块;

2、不适宜招标、拍卖地块。(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

二、操作程序

1、市国土局会市有关部门根据挂牌交易适用范围的规定确定拟挂牌出让地块,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和拍卖领导小组批准;

2、市规划局对拟挂牌出让地块划定规划红线,拟定规划要点,市国土局与原土地使用者签订交地(拆迁)协议,办理有关拆迁冻结手续、组织测绘、权属调查等工作;

3、市国土局拟定挂牌出让公告及出让方案(包括底价)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挂牌出让地块如系市政府批准的“退二进三”企业原址用地,其底价按政府定价与原企业报价中的高价确定;

4、将地块条件、出让底价、竞价加价幅度等出让条件在土地市场大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处进行公告,并发售《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公告期限为30日,公告期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价;

5、有意竞买者应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南京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竞买报名表》,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查符合竞买条件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期满前3天。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截止之日后3日内给予退回(不计利息);

6、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竞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竞买报价书一经提交并确认有效后,不得撤回,竞买人对竞买报价书的有关承诺承担全面履行的义务;

7、在公告期内,由市土地市场管理办公室接受竞买人报价,并同时将报价单位、报价金额、报价受理时间及时在土地市场予以公示,每个竞买人均可在满足加价幅度的条件下多次报价;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书:

(1)报价低于出让底价的;

(2)报价不高于前一轮报价的;

(3)未按加价幅度的有关规定报价的;

(4)报价书未加盖竞买者印章的;

(5)报价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虽经委托代理人签署,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6)报价书内容未填写齐全或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清楚的;

(7)竞买人一份报价书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8)未报名、未缴纳竞买保证金而参加竞买的;

(9)实际竞买地块与报名申请竞买地块不一致的;

(10)按其他规定应属无效的。

9、确定并公布挂牌交易竞买结果;

10、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的,市国土局于成交当日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者签署《送达回执》;

11、竞得人按《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日期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缴纳相当于成交价款15%的定金。

三、确定竞买结果原则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竞买结果:

1、在规定时间内只有一个竞买者,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出让条件,则土地使用权由该竞买者得;

2、在规定时间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者,土地使用权由高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得;

3、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报价或虽有报价但报价均低于底价,则此次出让不成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4: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内蒙古自治区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旗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其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示,接受竞价交易申请,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受让者的行为。旗县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为挂牌人,参与竞价交易的单位或个人为竞买人。第三条挂牌出让按下列程序办理:(一)挂牌出让地块的供地审批;(二)挂牌出让公告;(三)挂牌出让报名登记;(四)接受挂牌出让竞价;(五)确定挂牌出让地块的受让者;(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四条凡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于挂牌出让开始前20日发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时间应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文号: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结合《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凡根据《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批准在本市建设征用土地,均按本办法办理。被征地单位应服从国家建设需要,不得妨碍和阻挠;用地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和群众生活。关联法规:第三条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主管机关。各区、县房地产管理机关在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导下,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区,县征地的管理。第四条征用土地程序和审批权限一、建设单位申请用地,应按《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的规定精神办理。经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查并选址定点确定用地数量后,转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导区、县房地产管理机关组织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商议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协议,属于耕地的,在征得市农村土地主管部门
    2022-04-25
    445人看过
  •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
    一、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适用招标投标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二、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间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时间不能少于1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三、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程序1.公布挂牌信息: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挂牌人将挂牌宗
    2024-02-11
    111人看过
  • 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实施细则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实行网上交易管理。房屋交易中因赠与、交换、拍卖、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和投资入股等无现金交易的情形除外。二、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网上实施机构)负责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三、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网上实施机构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网上平台”),提供受理委托、发布房源信息、签订打印和提交委托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实施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对交易双方直接交易的,网上实施机构应提供打印和提交存量房交易合同、实施交易资金监管等网上操作服务。四、入网认证和注册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从事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的,需持入网申请书、营业执照、备案证书、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证书等材料向网上实施机构申请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用户注册手续,取得网上操作权限。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的存量房交易,须由取得网上操作权限
    2023-04-27
    106人看过
  • 日照市国有土地租赁实施办法
    经2004年7月1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八月十三日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等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租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支付租金的行为。第三条国有土地租赁工作分别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租赁的管理工作;市地租征收机构具体负责市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租赁管理的日常工作。第四条国有土地租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人)应当与土地使用者(以下称承租人)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第五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
    2023-04-22
    67人看过
  • 辽宁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土地使用税是每个城市和地区都有的,而且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只要使用土地,都需要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因为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所以才也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那么谁知道辽宁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辽宁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省开征城镇土地(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内使用土地或者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分别缴纳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
    2024-01-16
    430人看过
  • 【大连土地拍卖】大连市土地使用权挂牌程序
    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工作程序及具体流程一、基本程序(一)、成立挂牌交易委员会(二)、发布挂牌交易公告(三)、办理竟牌登记(四)、编制竟牌文件(五)、挂牌和竟牌(六)、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具体流程(一)、成立挂牌交易委员会1、确定挂牌交易委员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挂牌交易委员会一般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挂牌交易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从市开发办选定;其他成员从市规划和国土、监察、房产等部门中选定。2、召开挂牌交易委员会会议,研究安排挂牌工作。挂牌交易委员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审定挂牌交易文件;确认挂牌人提出的挂牌底价;审查竟牌人资格;确定摘牌人。(二)、发布挂牌交易公告1、公告发布人。挂牌交易公告由挂牌人发布。挂牌人指市开发办。2、公告内容。挂牌交易公告的内容包括挂牌的目的;竟牌人的范围及资格;竟牌人认购挂牌交易文件的时间、地点;挂牌项目用地的位置、现状、面积、用途及规划要求等情况
    2023-06-08
    120人看过
  •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区、近郊区行政区域内,远郊区的区、县政府所在地(县城)和建制镇、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除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全面执行《条例》和本办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在本市进行土地测量前,对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按以下办法确定:凡持有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用地许可证件的,以许可证确定的土地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无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用地许可证件的,暂以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税务机关审查核实的土地占用面积为计税依据。待土地测量后,再根据土地管理机关提供的测量结果复查核定土地占用面积,调整应纳税额。第四条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
    2023-06-10
    166人看过
  • 天津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法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法》予以发布,望照此执行。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未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进行私房交易和赠与的行为。第三条私房交易和赠与时,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的,土地使用者应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四条市和区、县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变更土地登记进行管理。市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私房交易和赠与行为进行管理。第五条私房交易和赠与,应按照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土地管理部门的内部分工,分别到所在市或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或区、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六条私房交易按以下规定办理
    2023-06-10
    321人看过
  • 新余市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流转方式第三章流转管理第四章附则分宜县、渝水区人民政府,仙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新余市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使土地资源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优化配置,加快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共新余市委关于加快十项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市乡、村集体开发使用的耕地、林地、水面和农民承包使用的耕地、林地、水面及未开发利用的“五荒”(荒山、荒坡、荒地、荒水、荒滩)等均属农村土地资源。第四条实行土地资源使用权流转,遵循下列原则:㈠依法流转原则。土地资源使用权的流转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所有权权属关系和土地农业用途;流转
    2023-06-10
    339人看过
  • 天津市土地使用税实施条例和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使用城市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城市用地,包括各区(含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土地,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和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及其建制镇范围内的土地。土地使用权纠纷不解决的,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暂缴土地使用税。第三条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使用证确定的面积计算。未核发土地使用证或者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由地税部门核定计税。第四条本市土地使用税税种分为七级(土地使用税税种范围见下表)。各级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为:一级25元;二级20元;三级15元;四级10元;五级5元;六级1.5元;(七)七等一元。第五条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地;(二)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自用地;(三)宗教寺庙自用地,公园、古迹;(4
    2023-05-08
    296人看过
  • 什么是土地的挂牌交易
    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在先报价者获得;(三)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人,或者只有一个申请人但报价低于最低交易价或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委托人可调整最低交易价,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报价以报价单为准。成交后,由委托人与买方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由交易中心鉴证。申请人挂牌交易所公告的最低交易价由委托人决定,但该最低交易价不得低于应补交地价、应缴纳税费及应付交易服务费用之和。
    2023-04-26
    122人看过
  • 招标拍卖挂牌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挂牌公告内容有哪些
    《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九条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二)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三)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四)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五)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六)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七)投标、竞买保证金;(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投标人、竞买人查询拟出让土地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第十三条投标、开标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投入标箱。招标公告允许邮寄标书的,投标人可以邮寄,但出让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方为有效;标书投入标箱后,
    2023-02-20
    268人看过
  • 非法土地使用权交易在中国犯什么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没有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这一罪名,而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什么是中国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是中国土地使用权限?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2023-07-18
    468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挂牌交易费可以计入土地使用权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可以,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 土地挂牌交易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土地的挂牌交易,即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交易条件在土地交易机构进行公告,并接受交易申请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公开挂牌交易的,应公告最低交易价和其他交易条件。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 公告期限届满,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能否成交:(一)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申请人,且报价高于最低交易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二)在规定期限内有二个以上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
    • 什么是中国土地使用权限(土地实施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0-02
      中国土地使用权限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 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以公开方式进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首次转让;(三)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需要变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进行的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15
      根据字面解释就是土地使用权出售转让,通过挂牌招标方式进行抢拍出售。具体来说说我国相关管理法的明文解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在有期限限制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出售转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必备条件是: 1.出让资格只可以是国家 2.土地出售转让是有时间限制的 3.土地转让权是国家于购买者的资源分配关系,不属于民事合同关系 4.土地出让权的具体方式是:拍卖招标或协议出让土地方只能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