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产品设计专利怎么判定侵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15:23:04 195 人看过

一、外观产品设计专利怎么判定侵权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二、哪些不认为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下述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不再需要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这是对专利权的一项重要限制,被称之为“专利权穷竭原则”。

2、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了的制造、使用的和要准备,并且仅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这就是先用权原则。

3、善意地使用或者销售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出售的专利产品。

4、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海、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过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5、商业目的的使用。《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行为,不视为侵权,因为该行为不属于商业行为。

外观设计虽然与发明和实用新型同属于知识产权中的专利序列,但其在多个方面表现出独特的性质。特别在侵权判定方面,使得许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相关业务做得多的从业人员,在面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有些无所适从,或者潜意识中往往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的思维来指导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专利侵权外观设计标准如何判断
    判断侵犯设计专利权是否成立取决于三个要素:1、外观设计专利权经合法授权并有效;2、侵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3、在与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类似的产品上,采用与授权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设计。此外,外观设计专利权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要件构成专利侵权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的对象应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即首先是中国专利。其次,专利是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才有独占权,如果过了有效期,则该发明创造就进入了共有领域,任何人都可实施,也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了。另外,如果专利因为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被视为自使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2、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
    2023-07-07
    376人看过
  • 外观专利侵权产品侵权问题
    1、协商调解处理,如发送维权或停止侵权的律师函、告知函。2、申请行政查处。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如有行政执法权的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查处。通常要提交要求进行行政查处的申请书并附具初步证据,包括涉嫌侵权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专利证书,侵权产品、比对意见,比对结论。3、到法院起诉侵权诉讼。简要流程如下,提交起诉状并附具侵权的证据,通常包括涉嫌侵权人的主体资料,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公证购买的侵权产品,确定损失赔偿的证据等。外观专利侵权的如何赔偿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
    2023-07-21
    322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如何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结合了形状、图案、颜色或三者的组合的外观设计。该外观设计作为外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受法律保护。那么,专利保护的范围是什么?如何识别设计专利侵权?LybaXiaobian将在以下I中逐一为您解答。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有明显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上能看到的美学外观,后者是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思想或技术方案根据专利法第59条第2款,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正视图、俯视图、侧视图、,主视图是最重要的,因为它最能反映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我们还应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反映外观设计美感的要素。如何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识别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对专利外观设计和涉嫌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重要观察和全面判断,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结果:(1
    2023-05-07
    130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如何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判断被控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相近似是一项技术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判断过程中既要掌握运用好各项原则,又要掌握运用好各种方法,唯有这样,才能使判断结论客观、公正和合理。1、判断相同的原则:所谓物品相同,是指产品的用途和功能完全相同。所谓设计相同,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结合),三个要素相同。物品相同和设计相同的,判断为相同。一般产品的设计内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单纯的形状或图案设计;形状和图案二者结合的设计;图案和色彩二者结合的设计;形状、图案、色彩三者结合的设计。对于两种以上要素结合的设计,必须两种以上要素完全相同时,才能判断为相同的设计。2、判断相近似的原则:物品相同,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同,判断为相近似;物品相近似,设计相近似,判断为相近似。所谓物品相近似,是指同一类的产品,即是指用途相同、功能不同的物品。3、判断被控产品与
    2023-02-15
    358人看过
  • 装修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装修应为专利法上的使用行为不侵权。1、外观设计专利权控制的行为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人基于其智力活动而创造出的工业产品之新设计,该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通过工业产品之载体来表现,从而实现外观设计与特定产品的结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基于外观设计专利是无形的工业产品设计方案与有形的工业产品相结合的特征,法律要妥善地规制与保护外观设计专利权,只能从调整有形的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环节入手。基于专利“专有权利”的绝对权性质,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阻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除非法律有例外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外观设计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上述受外观设计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否则构成侵犯专利
    2023-05-03
    128人看过
  • 正确把握外观设计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涵义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相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同,外观设计是从产品美感的角度出发的,它表现在产品外部,是关于产品外表的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同时,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还必须是能够在工业上应用的,如果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不能为生产经营目的而用工业的方法复制出来,就不是我国专利法意义上的外观设计。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工业品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农产品、畜产品、自然物均不能作为外观设计的载体。所谓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指某种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似,而且该产品与外观设计被授权时指定使用的产品类别相同或者相类似。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仅要看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权利人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是否相
    2023-03-03
    477人看过
  • 包装盒设计怎么避免外观专利侵权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有关商品的分类。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
    2023-04-03
    129人看过
  • 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区别部分不是专利要部应构成侵权
    ——常州常内内燃机有限公司诉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专利处理纠纷案案例简介判决书字号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宁行初字第3号二审判决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苏行终字第佣4号案由概述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动集团)于1995年7月1日取得了国家专利局授予的柴油机用油箱、水箱组合件外观设计专利权。2000年8月,江动集团发现常州常内内燃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内公司)柴油机上装有涉嫌侵权的油水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2月16日立案受理。省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责令常内公司停止侵权、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设备、模具。常内公司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案件事实及依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庭审举证质证认定:江动集团于1995年7月1日取得了国家专利局授予的专利号为ZL94304059.0的柴油机用油箱、水箱组合件外观设计专利权
    2023-06-07
    256人看过
  •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吗
    外观设计属于专利的一种,而专利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所以,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侵犯知识产权。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步骤:.(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的材料是:(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二)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2023-03-01
    5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外观设计侵权以及如何确定其是否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无论针对哪种专利,未经专利权人同意擅自使用都可能构成侵权。然而,对于不同类型的专利,在识别侵权时的具体操作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学习如何识别外观设计侵权。如何识别外观设计侵权一般来说,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有效期内,且年费按时支付,则该专利有效。只要被告生产的产品外观与外观设计专利证书附图(六面附图)相似,可以认定为侵权被告的一般对策如下:(1)如果被告在辩护期间提出无效专利的辩护,一审法院将暂停审判。原告和被告都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诉讼,以确定专利的有效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作出决定。收到判决后,初审法院恢复审理,这是专利的“两起诉讼”(2)被告将辩称其先前使用构成侵权,因为先前使用专利法的规定不构成侵权。如何计算外观设计侵权赔偿金额。根据债权人因侵权而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该方法的计算公式为:侵权造成的销售额减少总额乘以每项专利产品的利润2。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而
    2023-05-07
    89人看过
  • “化妆品包装瓶(1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
    「案情及处理」请求人柳某2000年10月1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化妆品包装瓶(14)”的外观设计专利,于2001年4月5日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00341851.0.请求人柳某发现×××化妆品有限公司制造与其外观设计专利相近似的产品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作出了认定侵权成立,要求被请求人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及模具、赔偿请求人的经济损失的处理决定。被请求人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决定不服,遂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维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又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主要的上诉理由称:(1)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作出处理决定前,未告知被请求人作出处理决定的事实和理由,未依法保障被请求人的陈述及申辩权,违反《行政处罚法》第31条及32条之规定,属程序违法;(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无权对被请求人提交国家知识产权
    2023-06-08
    154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已有设计内容应予排除
    案情回放1998年9月12日,原告李培申取得名称为太阳能热水器集热筒外壳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97317477.3。其在申请专利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中明确记载有简要说明,该说明明确:本产品主要设计点在于:壳体一端增加电加热管安装安全护罩,壳体两端盖与壳体结合处具有工艺凸筋等。2000年初,原告发现被告散发新款华扬2000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广告,并在2002年5月7日购买被告产品1台。据此,原告起诉被告专利侵权。该专利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审查,维持有效;但复审委的决定同时强调指出,象太阳能热水器集热筒外壳这一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变化集中在两端盖部分,其设计要点也体现在这些部位。另查明,个旧市阳光工业有限公司1995年6月22日申请、1996年6月19日授权公告的太阳能热水器保温箱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95305771.2)图片中披露了保温箱(集热筒)中端盖和中
    2023-06-08
    134人看过
  •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零部件能无效掉这件外观设计专利吗
    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审查中,复审委将外观设计专利与无效证据进行比对,两者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无效掉。《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2023-05-05
    52人看过
  • 专利侵权赔偿标准与外观设计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侵犯外观专利权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外观专利侵权的赔偿标准应该根据给被侵权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如果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不下来的,还可以按照外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确定赔偿标准,如果专利许可使用费,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等都确定不下来的话,法院判决的赔偿标准在1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2023-07-1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侵犯专利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6
      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构成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法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表述中,没有使用行为,因此被控侵权人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不构成侵权。
    • 如何确定外观专利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与外观设计侵权的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0
      如果外观设计系抄袭或者摹仿著作权人的美术作品而产生,著作权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23条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保护在先合法权利原则是商标法、专利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原则,也是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体现,是解决所有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基本原则。著作权管理机关或者法院可以直接认定或者判决抄袭或者摹仿著作权人的作品而产生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的行为侵犯在先的著作权。
    •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应该怎样认定? 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7
      判断是否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应当首先明确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产品范围,应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可以用于理解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 1、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侵权诉讼中,应当提交其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图”,说明其外观设计保护的独创部位及内容;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已向中国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要点图”的,专利档案可以作为认定外观设计要点的证据
    • 如何应对产品外观专利侵权外观专利侵权是怎样判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 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
    • 专利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不一致是否侵犯对方专利权还是侵权产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