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非工伤死亡的相关法律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职员工的死亡虽然跟公司没有直接的公司,但是公司也可以对去世的员工补偿抚恤金。如果是因为公司的原因造成死亡的,那么员工家属就可以要求员工对此赔偿,如果公司拒绝履行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
工伤认定的赔偿时效是一年,工伤认定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认定的结果包括四种情况,分别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视同工伤;工伤认定的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还可以是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非因工死亡是否是指工作相关的死亡
190人看过
-
非工作相关死亡的处理
333人看过
-
农民工非工伤死亡能够有补贴吗
428人看过
-
工伤死亡认定的相关时间
420人看过
-
"有关农民工超龄死亡工伤认定问题"
148人看过
-
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算工伤吗,相关法律规定
214人看过
-
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3-09-03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 1、自2009年起,北京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包干使用。 2、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分别给相当于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9个月、12个月的救济费。“死者本人工资”指按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为标准。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或非因公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8一、丧葬补助费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 二、一次性抚恤金 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
-
-
-
农民受非法建筑工具害死算工亡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7可以向雇主主张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扶养费等。具体赔偿,可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