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可行性论证是否属于强制招标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8:14:23 334 人看过

气候可行性论证不属于强制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关联社会发展公共利益、群众安全性的新项目;

2、所有或是一部分应用国有制资产项目投资或是国家融资的新项目;

3、应用国际组织或是国外政府部门借款、援助资产的新项目。

一、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要求

就严格执行工程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单位工程明显部位设置责任标牌;

2、责任标牌应载明工程名称、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开工、竣工时间;

3、设计单位负责责任标牌的设计,标牌材料应采用耐久性材料,宽度不小于850毫米,高不小于550毫米。

文字应采用凹刻宋体,字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颜色根据所选材料确定,可采用黑色或红色,应便于识别。设计文件中应明确责任标牌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法。住宅工程设置在单元入口外墙一侧,公共建筑设置在外墙主立面主入口一侧,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设置在工程明显部位。

二、自建项目需要招投标吗

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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