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供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如何解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0 09:01:44
461 人看过
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如何解决
(1)用户室内温度未达到供热标准的,用户管理人员将在入户鉴定、查找分析不达标原因的基础上,依据《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和《供热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如果属于供热企业一次网各项参数未达到要求造成的,供热企业将承担相应责任,依照合同核退热费;
(2)如果由于热交换站的原因造成温度不达标的,由用户与热交换站管理部门协商解决;
(3)用户自身原因(如用户私自更改供热设施、建筑物设计等)造成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与热交换站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供暖室温不达标该如何维权
429人看过
-
供暖公司供暖温度不达标采暖户取暖费打“八折”
121人看过
-
退费解决低温供暖问题
448人看过
-
合肥供暖温度标准
475人看过
-
供暖不达标找哪个部门解决
346人看过
-
怎样才能解决供暖问题
16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入户
词条
#入户
最新文章
#入户
相关咨询
-
-
暖气供暖的标准温度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3月25日。采暖期内用户室内温度应为18℃±2℃,但不得低于16℃。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供热温度等于14℃或者高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
采取供热温度不达标,用户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对室内供热温度不合格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6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第四十四条: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
-
冬季室内温度不达标该如何维权?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冬季供暖时候,如果感觉自己家的室温未达标,应该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室温检测。这种检测结果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二是要准确记录下温度。当室外温度在零下9℃以上时,卧室起居室温度应该达到18℃,当室外温度低于零下9℃时,室内温度应达到16℃。因供暖方的责任使业主卧室、起居室室内温度未达到合同的约定,应当减收或者退还相应的采暖费。三是要仔细计算应退
-
供热温度不达标如何处理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2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无合同约定的,按照室温检测办法和温度不达标退费办法处理。 室温检测办法和温度不达标退费办法由市供热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