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管辖地是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09 04:00:09 77 人看过

一、挪用公款罪的管辖地是哪里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对于涉及到挪用公款罪的案件,其法定管辖权归属于犯罪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然而,假如涉案被告人有长期居住在其所在地的情况,为了符合司法公正和人性化原则,经过慎重考虑并征求有关机关的意见后,该被告人所在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也仍然享有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挪用公款罪追刑标准是什么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追责标准界定如下:倘若行为人将挪用公款供个人运用,且数额达到较大范围,或者超过三个月仍未偿还,则可被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此外,若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将其用于个人营利性活动,无论挪用时长以及是否已归还,均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样地,如果行为人将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从事诸如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也不论挪用金额大小及挪用时长,都将被判定为犯有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明确规定,涉及犯下挪用公款罪行的相关案件,其法定的审判权限将归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点的当地人民法院。然而,如果涉案被告人员长时间在本地居住,为了确保司法公正以及体现人权关怀的理念,经深思熟虑并征询相关行政部门的意愿之后,该名被告人员居所地的人民法院亦然有权对该类型的案件展开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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