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避税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4:15:28 57 人看过

国际避税的存在,对国际经济交往和有关国家的财权利益以及纳税人的心理都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有关国家针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所采用的各种方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限制。国际反避税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1)、对自然人利用移居国外的形式规避税收,有的国家规定,必须属于真正的和全部的移居才予以承认,方可脱离与本国的税收征纳关系,而对部分的和虚假的移居则不予承认。如德国规定,纳税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视其为特殊的非居民;

(2)、对法人利用变更居民或公民身份的形式规避税收负担,有的国家对法人的国际转移给予有条件的允许。荷兰曾规定,准许本国企业在战时或其他类似祸害发生时迁移到荷属领地,而不作避税处理,但对于其他理由的迁移,一般认为是以避税为目的,而不予承认,仍连续负有纳税义务。

2、防止通过征税对象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

国际关联企业之间的财务收支活动、利润分配形式体现着集团利益的特征,对这种避税活动给予限制,关键是应坚持独立竞争标准,即按照有关联的公司任何一方与无关联的第三方公司,各自以独立经济利益和相互竞争的身份出现,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从事相同或类似的活动所应承担或归属的成本、费用或利润来考查、衡量某个公司的利润是否正常,是否在公司之间发生了不合理的安排。凡是符合独立竞争标准的,在征税时就可以承认,否则,要按照这一标准进行调整,这样就可以达到防止避税的目的。

3、转让定价调整:

对关联企业之间销售货物或财产的定价问题,一直是防止国际避税的一个焦点。其中关键环节是确定一公平的价格,以此作为衡量纳税人是否通过转让定价方式,压低或抬高价格,规避税收。美国在《国内收入法典》中规定,关联企业或公司彼此出售货物或财产时,财政法规规定的公平价格,就是比照彼此无关联各方,在同等情况下,出售同类货物或财产付出的价格。调整转让定价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即比照没有任何人为控制因素的卖给无关联买主的价格来确定;b、再售价格法,如无可比照价格,就以关联企业交易的买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无关联企业关系的第三方时的销售价格扣除合理的购销差价来确定;c、成本加利法;对于无可比照的价格,而且购进货物经过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则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的毛利,按正规的会计核算办法组成价格的方法;d、可比利润法,即把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经营活动相类似的非关联企业实际利润相比较,或者将关联企业账面利润与其历史同期利润进行比较,得出合理的利润区间,并据以对价格作出调整。

4、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

针对国际避税地的特殊税收优惠办法,一些国家从维护自身的税收权益出发,分别在本国的税法中相应作出规定,以防止国际避税发生。其中美国的防范措施规定最复杂,也最典型。美国《国内收入法典》规定,只要在国外某一公司的综合选举权股份总额中,有50%以上分属于一些美国股东,而这些股东每人所持有的综合选举权股份又在10%以上时,这个公司就被视为被美国纳税人控制的外国公司,即外国基地公司。而且这个股权标准只要外国一家公司在一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一天发生过,该公司当年就被视为外国基地公司。在上述条件下,凡按股息比例应归到各美国股东名下的所得,即使当年外国基地公司未分配,也均应计入各美国股东本人当年所得额中合并计税,这部分所得称为外国基地公司所得,共应缴外国税款可以获得抵免,以后这部分所得实际作为股息分配给美国股东时,则不再征税。

5、加强征收管理:

近几十年来,许多国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征收管理,制定了比较严密的税收管理制度。

(1)、纳税申报制度,严格要求一切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自己的所有经营收入、利润、成本或费用列支等情况。

(2)、会计审计制度,与纳税申报制度密切相关的是如何对跨国纳税人的会计核算过程及结果进行必要的审核,以检查其业务或帐目有无不实、不妥以及多摊成本费用和虚列支出等问题。

(3)、所得核定制度,许多国家采用假设或估计的方法确定国际税纳人的应税所得。征税可以基于一种假设或估计之上,这不是对税法的背弃,而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采取的有效办法。如在纳税人不能提供准确的成本或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税所得额时,可以由税务机关参照一定标准,估计或核定一个相应的所得额,然后据以征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反避税相关文章
  • 美钢铁保障措施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世界贸易组织于3月26日裁定,美国去年对进口钢铁征收30%的关税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第一次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被称作中国加入世贸第一案。去年3月,美国政府借口外国产品的进口增长损害了国内产业,提出为期3年的钢铁产品保障措施,对外国进口的14类钢铁产品征收8%至30%的额外关税。巴西、日本、中国、韩国、新西兰、瑞士和欧盟15国共21个成员联合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提出指控,经过长达近一年的调查,世贸组织最终裁决美国的做法违反国际贸易原则。报告指出,美国夸大了进口增长的数量,把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进口量也计算在进口的总量中,实际上协定国之间不存在进口数量的限制。专家小组因此认定,美国对申诉成员的多种钢铁产品征收高关税是不合法的。记者了解到,这次裁决是初裁,最后的结论可能在今后几周内公布。根据世贸规则,美国政府可以
    2023-06-05
    433人看过
  • 广东率先出台措施应对国际反补贴
    为应对部分国家将来或对我国采取更多的反补贴贸易保护手段,广东省近期专门出台了一个《广东省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当下,受国际金融危机加深影响,一些国家相继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表现为滥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所以,作为全国外贸第一大省,广东拟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个全省应对反补贴调查的工作机制,以做到广东省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补贴调查时,本省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机构能积极应对。对于我国来说,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反补贴调查,已迫在眉睫。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加拿大对我国发起第一起反补贴调查以来,截止到2008年10月,仅美、加、澳、南非4个国家即对我国发起23起(其中美、加21起)反补贴调查,其中涉及广东省案件达到15起。而由于在其中多起案
    2023-06-05
    278人看过
  • 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的各种措施
    ?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表明,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免税制(foreigntaxexemption)??免税制,亦称“豁免制”,全称应为“外国税收豁免制”,指规定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予征税。??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上,免税制还可进一步区分为无条件免税制和有条件免税制,以及完全免税制和累进免税制。??无条件免税制,是指不设定任何条件,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予征税。由于无条件免税制的采用会使采用国完全失去其居民的海外税收,故大多数国家均不采用。采用此种免税制的,主要是一些“避税地”国家或地区。??有条件免税制,是指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予征税设定一定条件;只有那些符合设定条件的境外所得或财产,才免予征税。所设定的免税条件可以是程序上的,如规定纳税人必须将境外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汇入本国;也可以是实体上的,如规定仅对持有外国
    2023-05-05
    499人看过
  • 国际反避税的经验有哪些?
    在当今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密切的情况下,发达国家的纳税人往往采取各种避税手段将利润、所得或收益从高税的居住国转移到避税地,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从而使发达国家的税收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因此,主要发达国家对反避税立法工作尤其重视,积累了不少国际反避税的经验。1、制定限制避税性移居的反避税法规跨国纳税人经常采用从高税国移居到低税国或避税地的手段以摆脱高税国的居民身份,从而免除其对高税国政府负有的无限纳税义务。对此,发达国家采取了以下一些立法措施,包括限制自然人移居的国际反避税措施和限制法人移居的反避税措施。如德国规定,纳税人(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在未来10年内仍视其为国内的税收居民,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2、制定转让定价法规是行之有效的反避税措施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公司内部之间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因此,要想对这种避税活动给予限制
    2023-06-07
    93人看过
  •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类型和反避税方法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国际避税地的三大类型:1.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2.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虽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3.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避税方法: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国际反避税的措施: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2023-06-07
    376人看过
  • 国际税收竞争的应对措施
    国际税收竞争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加拿大就开展了大规模减税运动,从而在国际资本与公司税法的竞争中处于了主动。由于各国政府的课税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相互间的影响不断加深,各国税制日益显现出趋同性。因此,美、加的减税运动立刻在发达国家中掀起了减税浪潮,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国际税收竞争的应对措施根据参与国际税收竞争的征税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国际税收竞争分为发达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竞争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1)发达国家间的国际税收竞争。如2000年6月26日,OECD提出的报告中指出OECD成员国中实施的47种税收竞争措施都具有潜在有害性,并且具体列出与此有关的一些机构的名字,如比利时协调中心、匈牙利海外运作公司、卢森堡财政部等等。由于发达国家背负社会保障的沉重负担,所以必须有坚挺、稳定的税基和税收收入的保障,因此,包括像德国、法国
    2023-06-05
    461人看过
  • 什么是国际避税?怎么进行国际避税
    国际避税是国内避税在地域范围的延伸。跨越国界的避税涉及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管辖权,因此也使其影响跨越了国界。不但影响有关国家的税收权益,而且对国际经济往来与发展,对跨国纳税人之间和国家之间的税收公平都产生影响。国际避税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一是各国税制存在着差异,如一些国家税负重,一些国家税负轻;有些国家税制不公平,如负担力大的纳税人缴纳相对较少的税收,负担能力小的纳税人反而缴纳相对较多的税收。二是并非所有国家都认为国际避税是需要打击的行为。避税在一些国家被认为就是逃税,而在另一些国家则被认为是合法和合理的行为。有些国家正有意或无意地提供被其他国家反对的避税机会,吸引跨国纳税人前去投资经营或从事其他活动。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纳税客体)进行的课征。因此要规避税收,就要避免成为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就是跨国纳税人通过借用或滥用有关国家税法、国际税收协定
    2023-11-22
    438人看过
  •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提高我国反避税能力
    中国政府27日正式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成为该公约第56个缔约方。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司长龚祖英当天在巴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公约》旨在通过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打击跨境逃避税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龚祖英说,加入这一多边条约有利于拓展我国国际税收合作的广度与深度,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不受侵蚀,同时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反避税能力,加强我国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和管理。龚祖英表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税收征管协作,2009年4月,二十国集团伦敦峰会就呼吁,采取行动打击国际逃避税。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展示了负责任大国的形象,此次加入《公约》,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产生积极影响。与我国之前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和情报交换协定相比,《公约》覆盖范围更广,适用领域更全面,操作性也更强。龚祖英说,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世界最主要的外
    2023-06-07
    314人看过
  • 加强反洗钱国际合作的改进措施
    鉴于洗钱犯罪的跨国性、国际社会反洗钱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国在反洗钱方面经验和制度的欠缺,都迫切要求对现行制度进行改革,加强在反洗钱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加强反洗钱国际信息交流与共享。在经济发展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显著的背景下,非法资金的流动性也愈来愈强,犯罪者企图通过资金的跨国转移、利用国家之间法规与监管的差异达到隐瞒其资金来源与走向的目的,这对反洗钱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加强与国际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反洗钱职能部门在进行金融数据统计分析时,应关注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提供的反洗钱信息,及时准确地将所获取的信息提供给有关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监管当局。二)灵活对待追缴赃款的分割问题,实行分成制度。对于我国来说,腐败资产在返还与追缴过程中是否与所在国分享,是对外反洗钱合作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争议的焦点之一,赃款分割协议是西方国家之间较为普遍的双边协议。事实表明,国家之
    2023-04-24
    461人看过
  • 国际税收筹划——各国税法中免除国际双重征税的立法措施
    导致国际双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的重叠和冲突。如果世界各国都实行一种税收管辖权,而且这种税收管辖权又有着统一的实施规范,那么国际双重征税就不会发生。但是,这仅仅是人们的一种愿望而已,至少目前不可能为各国政府所接受。在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的条件下,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愿意完全放弃地域管辖权,对来源于本国的所得不予征税。因此,要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就只能在各种税收管辖权并存的情况下,寻求一条能为各国都能接受的途径。就目前现状而言,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或减缓国际双重征税负担的重要途径之一,是各国单方面在本国税法中规定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所谓各国单方面采取措施来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是指各国在承认地域管辖权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在一定程度上放弃本国的居民或公民管辖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已被外国政府征税的境外所得或境外财产,自动制定某些立法措施以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大部分国家对通
    2023-06-07
    146人看过
  • 国际避税与国际逃税有何不同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种种公开的合法的手段,在各国税收法规和有关税收协定条款许可的范围内,通过课税主体(个体或法人)和课税客体(货币或资产)的转移或不转移,跨越国境来减轻或消除税负的行为。跨国纳税人躲避国际纳税义务与国内纳税人躲避国内纳税义务有较大的不同。一般来说,国际税收所涉及的纳税人多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获取收入,并在这些国家均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或者纳税人虽然没有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获得收入,但在这些国家却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例如某自然人,他居住在A国,到B国从事劳务服务并取得收入,他同时对A、B两国负有纳税义务。再如A国的某个公司,到B国去投资建厂,同时对A、B两国都负有纳税义务。跨国纳税是以一定跨国经济活动或经济往来为基本条件的,而跨国避税也是在这一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与跨国避税有相联系的还有节税或税务筹划。节税或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多
    2023-05-05
    378人看过
  • 域外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反避税措施
    一般情况下,由于避税行为除了导致税款征收障碍外,还违反了税收公平原则,因而在没有合理的法律依据时,纳税人的避税行为会遭到限制和否定。而应对和限制避税行为的法律技术或措施有很多种,包括税法解释、反避税规则、税务处罚以及对税法进行实体修订以使其不易被滥用等等。而其中尤以司法机关创制的或者由法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反避税规则和措施最为常见和重要。在此以下就对美国和德国的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反避税规则和措施进行介绍。合伙企业所得税制的反避税规则,首先应当受制于各国税法领域普遍适用的一般反避税规则。而这些普遍适用的一般反避税规则,在美国主要是由美国的司法机关在判例中所形成和确认的。美国的法官们在解释税法方面一直属于激进主义分子,创制了许多反映国会制定所得税法时的预设意图的反避税原则。这些原则是在法院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并适用于所有的税法领域。而在德国,一般反避税规则则主要作为基本法律原则规定在税收
    2023-06-06
    204人看过
  • 利用避税地国际避税方法
    一、避税地的概况避税地一般是指一国或地区的政府为促进国外资本流入,繁荣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弥补自身的资本不足和改善国际收支状况,或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提高本国或本地区技术水平,吸收国际民间投资,在本国或本地区划出一定区域和范围,允许并鼓励外国政府和民间在此投资及从事各种经济贸易活动。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享受不纳或少纳税的优惠待遇。这种区域和范围被称为避税地。避税地可以是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方便的城市,因此又称为避税港。国际上有三种类型的避税地。一类是没有直接税的纯避税地。在这种避税地没有个人和法人所得税,也没有净财富税、遗产税、赠与税。如巴哈马、百慕大、格陵兰、新喀里多尼亚、开曼群岛、瑙鲁等。二类则是普通避税港。这一种是对外地经营者给予特别税收优惠。如新加坡、利比里亚、瑞士、澳门、列支敦士登、黎巴嫩、牙买加、安提瓜、巴林、巴巴多斯、塞浦路斯等。三类是对经营投资提供某些税收优惠的国家和
    2023-06-07
    173人看过
  • 反规避措施的争议性
    从表面上看,反规避措施似乎破坏了自由贸易,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但应该强调的是,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不是不受任何约束的绝对的自由贸易,而是公平竞争和一定限度内的自由贸易。反倾销措施正是WTO基于这一宗旨所设计的防止倾销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手段,能够对进口国所受到的倾销损害提供持续、有效的保护。而规避行为使反倾销的保护效力遭到破坏,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确保反倾销措施制裁的有效性,反规避措施是必要的。既然反倾销是符合WTO宗旨的,那么反规避也当然是符合WTO宗旨的,是合法的。反规避也是一把双刃剑,运用的得当有助于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反之滥用反规避措施也会使其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美国和欧盟在其反规避立法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因素,比如差额大小的认定、规避的开始时间等,大量的自由裁量条款为国内的执法部门根据本国利益滥用反规避措施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反规避措施也会对国际投资
    2023-06-05
    231人看过
  • 美钢铁保障措施违反国际贸易规则
    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世界贸易组织于3月26日裁定,美国去年对进口钢铁征收30%的关税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这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第一次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机制解决贸易争端,被称作中国加入世贸第一案。去年3月,美国政府借口外国产品的进口增长损害了国内产业,提出为期3年的钢铁产品保障措施,对外国进口的14类钢铁产品征收8%至30%的额外关税。巴西、日本、中国、韩国、新西兰、瑞士和欧盟15国共21个成员联合对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提出指控,经过长达近一年的调查,世贸组织最终裁决美国的做法违反国际贸易原则。报告指出,美国夸大了进口增长的数量,把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进口量也计算在进口的总量中,实际上协定国之间不存在进口数量的限制。专家小组因此认定,美国对申诉成员的多种钢铁产品征收高关税是不合法的。记者了解到,这次裁决是初裁,最后的结论可能在今后几周内公布。根据世贸规则,美国政府可以
    2023-06-05
    433人看过
  • 广东率先出台措施应对国际反补贴
    为应对部分国家将来或对我国采取更多的反补贴贸易保护手段,广东省近期专门出台了一个《广东省应对国外反补贴调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当下,受国际金融危机加深影响,一些国家相继出台了形形色色的贸易保护措施,表现为滥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提高进口关税,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进口、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等。所以,作为全国外贸第一大省,广东拟在全国率先建立一个全省应对反补贴调查的工作机制,以做到广东省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补贴调查时,本省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机构能积极应对。对于我国来说,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反补贴调查,已迫在眉睫。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4年加拿大对我国发起第一起反补贴调查以来,截止到2008年10月,仅美、加、澳、南非4个国家即对我国发起23起(其中美、加21起)反补贴调查,其中涉及广东省案件达到15起。而由于在其中多起案
    2023-06-05
    278人看过
  • 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的各种措施
    ?当今世界各国的情况表明,避免或减轻国际双重征税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类:??(一)免税制(foreigntaxexemption)??免税制,亦称“豁免制”,全称应为“外国税收豁免制”,指规定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予征税。??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上,免税制还可进一步区分为无条件免税制和有条件免税制,以及完全免税制和累进免税制。??无条件免税制,是指不设定任何条件,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予征税。由于无条件免税制的采用会使采用国完全失去其居民的海外税收,故大多数国家均不采用。采用此种免税制的,主要是一些“避税地”国家或地区。??有条件免税制,是指对本国居民来源于本国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予征税设定一定条件;只有那些符合设定条件的境外所得或财产,才免予征税。所设定的免税条件可以是程序上的,如规定纳税人必须将境外所得的全部或一部分汇入本国;也可以是实体上的,如规定仅对持有外国
    2023-05-05
    499人看过
  • 国际反避税的经验有哪些?
    在当今国际经济交往日益密切的情况下,发达国家的纳税人往往采取各种避税手段将利润、所得或收益从高税的居住国转移到避税地,以达到避税的目的,从而使发达国家的税收利益受到很大的损害。因此,主要发达国家对反避税立法工作尤其重视,积累了不少国际反避税的经验。1、制定限制避税性移居的反避税法规跨国纳税人经常采用从高税国移居到低税国或避税地的手段以摆脱高税国的居民身份,从而免除其对高税国政府负有的无限纳税义务。对此,发达国家采取了以下一些立法措施,包括限制自然人移居的国际反避税措施和限制法人移居的反避税措施。如德国规定,纳税人(自然人)虽已失去本国居民身份,但仍有经济联系的,在未来10年内仍视其为国内的税收居民,应连续对其征收有关的所得税。2、制定转让定价法规是行之有效的反避税措施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在公司内部之间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因此,要想对这种避税活动给予限制
    2023-06-07
    93人看过
  •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类型和反避税方法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国际避税地的三大类型:1.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2.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虽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3.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避税方法: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国际反避税的措施: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措施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2023-06-07
    376人看过
  • 国际税收竞争的应对措施
    国际税收竞争源于西方发达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加拿大就开展了大规模减税运动,从而在国际资本与公司税法的竞争中处于了主动。由于各国政府的课税行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相互间的影响不断加深,各国税制日益显现出趋同性。因此,美、加的减税运动立刻在发达国家中掀起了减税浪潮,许多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国际税收竞争的应对措施根据参与国际税收竞争的征税主体的不同,可以将国际税收竞争分为发达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发展中国家的税收竞争以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税收竞争。(1)发达国家间的国际税收竞争。如2000年6月26日,OECD提出的报告中指出OECD成员国中实施的47种税收竞争措施都具有潜在有害性,并且具体列出与此有关的一些机构的名字,如比利时协调中心、匈牙利海外运作公司、卢森堡财政部等等。由于发达国家背负社会保障的沉重负担,所以必须有坚挺、稳定的税基和税收收入的保障,因此,包括像德国、法国
    2023-06-05
    46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反避税
    词条

    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和制止。反避税的主要措施有从纳税义务上制定具体措施、不断调整和完善税法、强化税收的征收管理、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反避税是对避税行为的一种管理活动。其主要内容从广义上包括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 更多>

    #反避税
    相关咨询
    • 我国反逃税措施:关于中央逃税罪的惩处措施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若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款。而若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情况,则将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另外,扣缴义务人若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且数额较大的,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国际仲裁法的实施措施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4
      国际条约和各国立法和实践表明,对仲裁国际性的认定有以下几种做法: 1. 以单一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作为联系因素,当事人中至少一方的住所或惯常居所不在内国的,则为国际仲裁。 2. 以国籍作为划分标准。即当事人中至少一方国籍是非内国国籍的,则为国籍仲裁。 3. 以国籍、住所、合同履行地、仲裁地点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多种联系因素作为界定标准,只要上述联系因素中的几个或一个不在内国的,都是国际仲裁。例如1
    • 国际避税地有哪些特征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5
      国际避税地特征: 1、无税或相对低税率; 2、交通和通讯便利; 3、银行保密制度严格; 4、有稳定的货币和灵活的兑换管制; 5、有一个重要且不合比例的金融业,而实质性的交易活动相对比例较少; 6、提升和推广避税地成为离岸金融中心; 7、税收条约的存在与运用。
    • 长效避孕措施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都有明确规定:提倡已生育过子女的夫妻,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育龄群众在生育子女后,应当接受所在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的技术指导,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在您享受自己生育权利的同时,也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计划生育义务,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如您确实不适应选择宫内节育器作为避孕节育措施,可以在计生服务人员的指导下,落实其他安全
    • 回避有哪些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7
      (1)回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回避;另一种是申请回避。(2)回避的事由: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