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赡养费能否减免抚育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1:02:57 427 人看过

一、出赡养费能否减免抚育费

给父母赡养费可否减少孩子抚养费这个问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知道: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子女抚养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

(一)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1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子女抚养费的来源于父母的收入,因此父母的收入是孩子抚养费的基础,无收入则无抚养费;另外,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也必须以父母有相应的经济状况为基础,如果父母虽然有收入,但是收入太过于微薄,只能维持自己的生存,那么也难以要求其支付孩子抚养费。

因此,孩子抚养费可以免除。

三、免除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目前来说,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未规定免除抚养费的条件。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免除孩子抚养费的条件主要有: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免除给付。

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监劳动改造,无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免除给付。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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