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有哪些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8:50:07 358 人看过

1、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2、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3、原告作最后陈述。

4、被告作最后陈述。坚持答辩状、反诉状观点。

法庭辩论要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原告发言,然后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发言主要是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所作的陈述内容。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不是对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答辩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发表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不合法的,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认为原告和被告都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因而,其发言或答辩是对原告和被告所主张的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辩驳,从而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参加到本诉讼中与之有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中来,他与该方当事人的关系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在针对对方当事人的时候,他们之间是统一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辅助该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当涉及参加之诉中权利的享有或责任的承担时,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此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针对与之有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提出事实、理由和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

4、互相辩论。审判人员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未被法庭认定的事实,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必要时,审判长可以根据案情限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每次发表意见的时间。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但不得重复第一轮辩论的内容。

法庭辩论时,审判人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当事人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合议庭可以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查清后再继续辩论,如当庭难以查清,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延期审理。法庭辩论终结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3: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法庭辩论技巧:如何提高辩论效果?
    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应关注控诉方证据是否充足、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审查控诉方证据并查看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向法院提出无罪辩护以及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辩护。律师庭审时应向法庭指出审判程序违法并要求予以纠正。为了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我们应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控诉方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其次,如果控诉方提供的证据不充分,那么我们就可以质疑控诉方的指控;第三,我们需要审查控诉方提供的证据,并查看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最后,如果控诉方提供的证据不足,那么我们就可以向法院提出无罪辩护。(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为被告人做
    2024-03-22
    441人看过
  • 律师无罪辩护庭审程序有哪些
    1、侦查: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2023-02-26
    70人看过
  • 再审询问开庭是否有法庭辩论?
    再审询问开庭有法庭辩论。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的,先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然后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言。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的,先由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发言,然后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先由公诉人发言,然后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既有申诉又有抗诉的,先由公诉人发言,后由申诉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发言或者发表辩护意见,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发言或者发表辩护意见。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互相辩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
    2024-04-24
    395人看过
  • 法庭辩论怎样发言
    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辩论怎样发言应遵循以下顺序: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辩论阶段主要是针对某项具体的事实或争执点展开。其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要经过审判长的许可,并围绕着案件事实和争执点进行。在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审判长有权决定停止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如果新的事实或证据在法庭上难以查清,并且对案件的裁判有重要影响的,应对案件延期审理。法庭辩论终结时,审判长应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至此,法庭辩论终结。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2023-04-15
    169人看过
  • 法庭辩论与答辩期的差异
    答辩期和法庭辩论的区别在于时间的不同。答辩期存在于立案之后,庭审之前,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有权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并且递交至人民法院;而法庭辩论存在于庭审中,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双方当事人在参加庭审时,有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辩论,对民事案件提出自己的意见。答辩期和举证期有何区别答辩期是法律对被告的规定,是被告对原告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性的提出反驳意见,提出自己的看法是诉讼平等原则的体现。《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而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一般情况下答辩期,先于举证期结束。根据现行法的规定,答辩期间是一个除斥期间若是案件被告在收到法院寄送的诉状副本之后的既定期限内
    2023-07-08
    458人看过
  • 离婚案件法庭辩论顺序是怎样的
    法庭调查后,当事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为维护自己一方的诉讼请求、反驳对方提出的主张,可以在审判人员主持下在法庭上相互进行辩论。法庭辩论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
    2023-03-03
    406人看过
  • 进行辩论时对辩论对象有哪些要求
    一、进行辩认时对辩认对象有哪些要求1、检察人员组织辨认时,对辨认对象的要求如下:(1)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2)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照片不得少于十张。(3)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照片不得少于五张。(4)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六条二、辨认笔录属于哪类证据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4、根据辨认阶段的
    2023-11-28
    73人看过
  • 法庭辩论原告应该说些什么
    一、法庭辩论原告应该说些什么1、法庭辩论原告需要如下:(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二、开庭审理的流程包括什么1、宣布开庭;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4、当庭调
    2023-08-08
    112人看过
  • 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怎样做
    一、法庭辩论过程中审判长怎样做1、刑事案件在法院辩论阶段,审判长应当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对控辩双方与案件无关、重复或者指责对方的发言应当提醒、制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五条二、什么是法庭辩论1、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控辨双方的辩论,将进一步揭示案情,明确如何适用法律,为案件的正确裁判奠定基础。2、法庭审理的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3、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就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同时,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023-06-17
    452人看过
  • 开庭过程中可以辩论吗
    法律综合知识
    开庭过程中可以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2024-05-03
    351人看过
  • 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
    法律综合知识
    法庭辩论的环节包括: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4、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2024-05-08
    371人看过
  • 法庭辩论进行得如何
    附带民事诉讼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是法庭审判的重要内容。庭审过程是合议庭听取各方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正确判决的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不能完全分开。例如,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和被害人可以陈述起诉书中指控的罪行。同时,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公诉人、被害人、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提问;证人作证、鉴定人出具鉴定结论后,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提出质询,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言笔录发表意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作为证据的文件;对于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当事人应当鉴定并表达其鉴定意见,在鉴定意见中可以进行辩论。从某种意义上说,辩论是一种调查方式。它们不能完全分开。否则,很容易使法庭辩论流于形式。因此,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围绕能否认定犯罪事实、被告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2023-05-07
    120人看过
  • 法庭辩论主要说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庭辩论主要说什么法庭辩论主要说的内容包括:1.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各方当事人可以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说明,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等,以便让法官更加清楚地了解案件情况。2.对证据的分析和解读。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分析和解读,说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以及证据对于案件的影响和作用。3.对法律适用的阐述和说明。各方当事人可以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和说明,包括法律条款的适用、法律原则的运用等,以便让法官更加清楚地了解案件的法律适用情况。4.对对方观点和证据的质疑和反驳。各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的观点和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提出自己的观点和依据,以争取法官的认同和支持。二、法庭辩论主要遵守什么原则法庭辩论主要遵守以下原则:1.辩论应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不得偏离主题。在辩论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应该紧扣案件的关键问题,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辩
    2024-01-24
    374人看过
  • 2024公诉人出席简易程序法庭时,怎样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一、公诉人出席简易程序法庭时,怎样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1、公诉人出席简易程序法庭时,应当主要围绕量刑以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根据案件情况,公诉人可以建议法庭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程序。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三十四条二、刑事简易程序有何特点1、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2、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因为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案件,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或者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和涉外的刑事案件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4、刑事简
    2023-12-03
    236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法庭辩论(三)法庭辩论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3-05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和反驳的一种诉讼活动。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
    • 法庭辩论辩护词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1
      法庭辩论辩护词的主要内容包括标题,前言,辩护理由,辩护人姓名和日期。不过,刑事案件当中的辩护人通常都是在法庭辩论开始之前就已经把辩护词给写好了,法庭辩护的过程当中,辩护人通常情况下都是口头提出一些辩护意见,也有些辩护意见可能是在庭审现场临时发挥的。
    • 法庭上辩论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30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三)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为被告人做有罪辩护,应着重从案件定性和对被告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方面进行。
    • 法庭辩论(一)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2-28
      1、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遥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
    • 辩论会(法庭)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2-28
      1、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遥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