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9 20:50:54 186 人看过

劳部发[1993]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做好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特拟定《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和改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宏观调控,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包括公司和新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包括企业工资总额的确定、使用、宏观调控和检查监督。

第四条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企业工资总额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分配关系,在国民经济发展、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保证三者利益的共同增进,兼顾效率与公平;

(二)坚持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依据实现税利计算)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依据不变价的人均净产值计算)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把职工个人的劳动所得与其劳动成果联系起来,克服平均主义;

(四)坚持工资宏观管好,微观搞活。在保障国家所有权的前提下,落实企业工资分配自主权。

第五条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分级分类管理、企业自主分配的体制。

第二章企业工资总额的确定

第六条企业工资总额分别采用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总额包干等办法确定。

第七条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根据劳动、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基数、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按企业经济效益的实际情况提取工资总额。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的企业,其工资总额包干数以企业实行包干前上年度工资统计所报实际发放数为基础,由劳动部门核定。企业据此提取年度工资总额,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这种办法适用于由于各种宏观原因暂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

第九条经批准已试行按照“两低于”原则确定年度工资总额办法的企业,可以继续试点;其工资总额基数和经济效益基数由劳动、财政部门核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其工资总额要相应下浮。

第十条新建企业(包括新建公司及为安置富余人员开办的各类企业)在其未达产或未正式营业前,暂实行第八条规定的工资总额包干办法,待其达产或正式营业后,根据具体情况经批准可实行工资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或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办法。

第十一条企业工资总额应逐步全部纳入企业成本和费用。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企业工资总额的使用

第十二条企业按照本规定确定的工资总额,有权自主使用、自主分配。

第十三条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在编制本单位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要编制本年度预计发放的工资总额计划,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部门备案。企业应当每年从工资总额的新增部分中提取不少于百分之十的数额,作为企业工资储备金,主要用于以丰补欠。

第十四条实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本年度的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数,不得超过包干的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企业在使用提取的工资总额进行内部工资分配时,应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按期支付职工工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0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失效]一、凡国营、地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事业及机关、团体,所有计划、统计、会计有关工资总额的计算,均以本规定为依据。二、工资总额包括在册与非在册人员的全部工资。三、凡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以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工作报酬,及根据立法规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质的津贴,不问经费来源,均应计算在工资总额内。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中使用自己的工具、牲畜及其他生产资料工作的职工,工资总额仅包括其本人的劳动报酬,不包括使用其工具、牲畜及其它生产资料的费用。四、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的统计报告中,报告月(季、年)的工资总额应包括职工在报告月(季、年)完成工作的全部工资,即应该包括应付未付的工资,不包括预付及补发的工资。凡预付的工资应计入应发月(季、年)的工资总额内,补发的工资,则在季、年报表中加以调整。五、工资总额的组成:(1)对已做的工作
    2023-04-22
    278人看过
  • 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号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我省的投资环境,以利于外商投资企业(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下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政府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尊重外商投资企业的自主权。外商投资企业在批准的合同、章程范围内,有生产经营的自主决策权。提倡外商直接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中方应支持他们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他们正常的业务活动。第三条外商投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的中方人员及董事会骋请的中方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应保持相对稳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均不得以个人名义干预总经理的正常工作,发现问题应当通过董事会处理。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有权确定本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资形式,有权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内部职工职业培训、奖惩等各项管
    2023-04-27
    148人看过
  •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步骤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步骤二级单位的小改制是集团大改制的基础,如二级单位改制存在不规范、不彻底之处,一旦完成新公司设立,则尚未解决的事项将无法借改制机会予以消化,并可能会对集团大改制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从全局而言,公司化改制应区别于单个企业的改制,首先在程序上即应从严把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化改制按照以下基本程序依次进行:1、成立改制工作组织并进行前期准备活动;2、产权界定、核销和财务审计;3、明确资产边界、剥离资产范围、三类人员计提费用并进行资产评估;4、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以改制方案为核心的改制文件并取得包括银行在内的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和同意;5、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
    2023-04-26
    238人看过
  •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
    明确资产边界、剥离资产范围、三类人员计提费用并进行资产评估;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以改制方案为核心的改制文件并取得包括银行在内的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和同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的预先审核同意;进行新公司的名称变更登记或预核准;弥补注册资本缺口资金并验资;批准新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聘任经理等;进行公司登记和税务登记;国有资产产权、土地和房产权属等相关权属登记,以及资质变更登记或转移。一、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骤和流程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步骤及流程: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第二、清产核资。第三、界定企业产权。第四、资产评估。第五、财务审计。第六、认缴出资。第七、申请变更登记。二、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是怎样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流程如下:1、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产权界定
    2023-03-19
    162人看过
  •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哪些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在中国境内组建企业集团,应当依照本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企业集团名义从事活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集团的登记主管机关。第三条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第四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也可以成为企业集团成员。母公司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控股企业。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应当是母公司对其参股或者与母子公司形成生产经营、协作联系的其他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社会团体法人。
    2023-04-27
    331人看过
  •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企业法人吗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即国有企业法人,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交给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利。一、公司项目部是否能对外签合同公司项目部能对外签合同。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项目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项目部在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无疑是有效的。企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项目部由项目承包人指定,专门为某一建设项目设立,属于施工组织设计的主体单位,具体履行项目承包合同的部门。二、投资者不经营有道理吗投资者不经营有道理。法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力,而股东只是投资者,享有收益等权利。在跟其他公司签合同时,只有企业法人签字才有效。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是由股东会或者董事会选举产生的。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股东构成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而一般的公司的法人都是由董事长,即股份持
    2023-04-07
    143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暂行规定何时失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省府令15号发布日期:失效日期发文单位。第二条临:江苏省XX文号,制定本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执行日期。
    •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管理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1、聘请法定的会计机构对旧的企业进行资产清理和全面的资产评估,确认净资产。2、了断旧的关系——支付改制成本,支付老职工的身份补偿金。3、构建新公司的框架——公司章程的起草和完善并通过等事宜。4、到工商管理、技术监督局等部门组织机构变更手续等。5、召开一系列会议,确立新公司的产生。6、新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始运作..——整个破旧立新的工作很复杂、过程很长(如果旧公司情况复杂的话),乃一个系统工程,
    • 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内容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1
      聘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一)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二)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三)聘用期限;(四)变更合同的条件及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五)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 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经营管理企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2
      1、方案制定 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除外)制订。 2、方案审批 a、方案需依法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b、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改变国有控股地位等,需依法履行特别审批程序。 3、清产核资 核实、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 4、财务审计 由产权持有单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
    • 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新规是怎样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5
      聘用合同内容不得与党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