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有哪些对证据的要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5 12:14:52 133 人看过

刑事诉讼的证据要求为: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同时还要注意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一般要拥有一定证明力才能有实际效力。证明力又被称为证据价值,它是指证据在认定事实上发生作用的力量,即证据对于事实的裁判者形成心证的影响力,包括证据的可信性和狭义的证明力两个方面。前者指撇开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而言,证据本身是否值得相信;后者指同待证事实的关系上,证据能否证明待证事实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证明待证事实;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不同证据各不相同,如果法律预先规定,不利于发现实体真实,因此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证明力原则上由审判人员自由判断。

证据能力是从形式上解决证据资格问题,证明力则是从实质上解决证据有无价值以及有多大价值的问题。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一定有证明力,如被告人的口供虽然出于本人的自愿,但却是虚假的;而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可能具有证明力,如运用刑讯的方法获得的真实口供。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既有证据能力,又有证明力。审判人员在审查判断证据时,应当先审查证据有无证据能力,然后再对确认有证据能力的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对于没有证据能力的证据,不必考虑其有无证明力。在英美法系陪审团参加的审判程序中,关于证据能力的问题,由职业法官裁定;证明力则由陪审团本着理性和经验自由判断。在大陆法系及我国的参审制下,证据能力与证明力都由法官与陪审员共同审查判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刑事案件中有哪些对证据的要求?点击#找律师#,可以选择同城、领域、是否在线以及电话咨询服务!!私密咨询个人法律问题。快速解决你的困扰!

专业律师:你的法律救星!

你是否曾在法律困境中束手无策,无所适从?别担心!专长律师就是为了解救你而存在的!

每个领域律师都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是解决你法律难题的强有力支持!无论是涉及什么样的问题,他们都能为你提供有力的法律帮助!

对于他们来说,了解法律条款、法规和相关判例就像是喝开水一样!他们内行,你就不再外行!

这些专业律师们深入研究特定领域的法律,时刻与法律最新发展保持同步。他们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正义之剑,为你维护权益!

无论你是卷入法律纠纷、面临法律风险,还是需要合同起草、法律咨询,领域律师都能给你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解决方案。让你在法律路上少走弯路,事半功倍!

所以,千万不要轻视领域律师的力量!他们不仅是法律的守护者,更是你的法律保姆!和他们合作,告别法律困扰,迎接胜利的曙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刑事案件侦查的证据符合哪些要求才能定罪?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事实上,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国家规定的对公诉案件的侦查期限最长是7个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之前,侦查期限几乎是不受限制的,所以,到补充侦查阶段,对于补充侦查的期限不适合再申请延长,有关部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侦查工作。一、证据不足无新证据会怎样如果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人民法院是不会判刑的。1、立案阶段的证明标准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明标准3、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驳回起诉、宣告无罪的证明要求。4、侦查终结、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的证明要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决定以及人民法院的有罪判决,对这些判决、决定的证明要求应当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和作出有罪判决均规定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
    2023-03-07
    434人看过
  • 在哪些刑事案件中可以要求刑事赔偿
    一、在哪些刑事案件中可以要求刑事赔偿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要求刑事赔偿:1.依法被法院予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2023-07-31
    201人看过
  • 立案不处理如何投诉,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要求有哪些
    一、立案不处理如何投诉公安机关立案后,应该对案件进行侦查,如果立案后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举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案情重大、复杂的,公安机关可以延长复议、复核时限,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
    2023-04-18
    377人看过
  • 刑事拘留要求哪些证据
    法律综合知识
    一、刑事拘留要求哪些证据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明文规定,实施刑事拘留并不要求具备固定且具体的证据支持,而主要取决于公安司法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以及涉案严重性的主观认知与判断。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征符合该条款所列举的任一情形,公安司法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先行拘留措施。这些情形涵盖了正在筹备犯罪活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已被察觉到犯罪事实、被他人指控为犯罪分子、在其居所或工作场所内发现犯罪证据、有自杀倾向或试图逃离现场、意图销毁或篡改证据、试图串供、身份尚未明确、流窜作案次数较多或结伙作案等多种情况。因此,刑事拘留的执行并非单纯地依赖于特定的证据材料,而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举止及案件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后作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
    2024-07-30
    93人看过
  • 什么人不可以判死刑死刑案件对证据要求是哪些?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死刑案件对证据有如下要求:1、定罪量刑事实有证据证明;2、每个定案的证据都经过法定程序核实;3、证据与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或矛盾可以合理排除;4、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已查明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5、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符合逻辑和经验规则,证据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结论。《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2024-05-10
    404人看过
  •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刑事处罚的主刑有哪些?
    对于刑事处罚的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一,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按照刑法的规定:(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2.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
    2023-05-01
    113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赔偿诉讼证明要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被告人需要提供多项证据来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其中包括身份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因就医治疗所产生的误工收入证明、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住宿费用证明、被扶养人的户籍情况、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证明以及公诉机关未提供的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1.身份证明;2.医疗费用票据及残疾辅助器具费用证明;3.因就医治疗所产生的误工收入证明;4.因就医治疗支出的护理费用证明或者护理人员误工收入证明;5.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交通费用证明;6.因就医治疗支出的住宿费用证明;7.被扶养人的户籍情况、劳动能力及生活来源证明;8.被犯罪行为损毁的财产价值证明;9.公诉机关未提供的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哪些证据可以证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是
    2024-03-13
    304人看过
  • 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不足的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不足的规定有哪些?民事案件中的证据不足是需要当事人再进行多方面的收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用裁定处理。具体讲就是,如果在立案审查阶段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如果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与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最高
    2024-01-15
    94人看过
  • 刑事判决对证据是否移送,刑事案件取证途径有哪些
    一、刑事判决对证据是否移送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后,证据会不会移送,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提起上诉、抗诉的,一审法院将证据和其他材料移送到二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一条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三百八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移送的上诉、抗诉案卷、证据,应当审查是否包括下列内容:(一)移送上诉、抗诉案件函;(二)上诉状或者抗诉书;(三)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一份)及其电子文本;(四)全部案卷、证据,包括案件审理报告和其他应当移送的材料。前款所列材料齐全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收案;材料不全的,应当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及时补送。二、刑事案件
    2023-04-18
    359人看过
  • 银行对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有哪些要求
    1.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2.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一、企业债和公司债有哪些区别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区别有以下:1、发行制度上,公司债采取核准制,由证监会进行审核,证监会有权决定是否准许其发行,对总体发行规模没有一定的约束。企业债采取的是审核制,由国家发改委进行审核,发改委每年会定下一定的发行额度;2、担保不同。公司债采取无担保形式,而企业债要求由银行或集团进行担保;3、发行制度不同。公司债采取核准制,公司债可采取一次核准,多次发行;企业债采取的是审核制,企业债一般要求在通过审批后一年内发完;4、发行条件不同。公司债相对比较宽松;5、发行定价上也有显著的差别。公司债的最终定价由发行人和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来确定,类似于A股和可转债的定价。而企业债的利率限制是要求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
    2023-06-26
    107人看过
  • 刑事案件搜查的基本要求,刑事案件搜查笔录属于哪类证据?
    一、刑事案件搜查的基本要求刑事案件搜查的基本要求有: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2.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3.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4.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5.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6.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二、刑事案件搜查笔录属于哪类证据刑事案件搜查笔录、辨认笔录、代理律师制作的调查笔录都是是间接证据,属于书证范畴。庭审笔录是直接证据,也属于书证范畴。搜查笔录证明的是搜查过程中发现的客观事实,包括犯罪人藏匿处所,物证存放的时间、地点等状况。搜查中所取
    2023-06-27
    132人看过
  • 主要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刑事案件定案的依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作为证人的证据。三、物证照片.录像.复制品,不能反映原物的形状和特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有哪些?(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只要注册成功
    2023-08-05
    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保证人要求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等待审查的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第一,保证人与本案无关,与嫌疑人、被告人嫌疑人的犯罪无利害关系。担保人不能是本案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证人。否则,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整的对象,很难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第二,担保人应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第三,担保人应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不受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能成为等待审查的保证人。第四,担保人要有固定的地址和收入,在被担保人居住的地方有自己的常住地址,有稳定的收入。以上四个条件保证人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刑事案件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一、刑事案件保证人的条件有哪些1、刑事案件保证人的条件有:(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
    2023-08-07
    197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哪些证据不能拿来判案定罪
    对于公安司法机关来说,证据是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处理案件的基础;对于当事人来说,证据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社会公众来说,证据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工具。我国法律规定,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那么哪些证据不能拿来判案定罪呢?1、证人证言主体不合法;比如,作证的证人是精神病人、儿童。凡是生理上或是精神上有缺陷,年幼不能辨认是非的,不能作为证人,即使作为证人其证明力可信力也有待考量。2、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无效;比如,采用刑讯逼供、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对其证明力予以排除。3、非法实物证据。比如,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并可能会严重影响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对其证明力予以排除。
    2023-06-04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法院对刑事案件要查明哪些证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08
      法院搜集刑事案件证据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哪些是刑事案件的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0
      证据类型是指表达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了刑事案件证据的八种类型,即:(一)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和存在状况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材料。证人证言人证言是指证人对其所知案件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向公安司法机关就其受害情况等与案件有
    • 刑事案件的证据材料对比及分析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7
      1实质性证据材料:尚未接触到案件实质性证据材料,律师是无法确定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或者量刑辩护的,更没有办法作出判决上的预测--好的办案结果是办出来的、不是凭空预测出来的。 2对于证据材料中证明的具体行为细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会从指控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而辩护律师会从辩护的角度进行法律属性方面的解读,法院最终会采纳哪一种解读方式,就看哪一种解读更有理有据。 3、咨询的局限:咨询只解
    • 轻微刑事案件中哪些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1)故意伤害案(轻伤);(2)重婚案;(3)遗弃案;(4)妨害通信自由案;(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7)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第五章(侵犯财产)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 民事案件中有非法证据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8-17
      1、形式违法的证据; 2、违反法定职权和程序所获得的证据,这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而言的; 3、以非法的手段或方式获取的证据,这主要是针对一般的民事主体而言的; 4、毒树之果,即经由非法证据而获得的证据; 5、虽然不属于上述情形,但是证据本身或者获取证据的手段、行为违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这类证据本身不具有非法性,但其法律后果与非法证据相同,因此,本文暂且把它归入非法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