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补贴是一国政府或国际社会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或者为了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针对补贴行为而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包括临时措施、承诺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反倾销及反补贴制度具有追溯效力。完成初步调查后,经请求,美国商务部将对特定出口商在过去12个月(如是第一次行政复审,则为过去18个月左右)内对美国的出口情况进行复审,以确定是否应降低、提高或保持该出口商的反倾销和/或反补贴幅度。这意味着对于中国出口商来说,即使在初步调查或行政复审中获得相对较高的反倾销及/或反补贴幅度,他们仍有机会参与将来的行政复审以降低其幅度。当然,美国产业也可以借此试图提高对特定外国出口商的反倾销和/或反补贴幅度。
行政复审的程序
行政复审的程序与初步调查的程序类似。首先,美国商务部于颁发反倾销或反补贴令满一年后的当月1日前后发布通知。利害关系方须在该月月底之前向商务部提出正式的行政复审请求。
一经提出复审请求,美国商务部将选择最大的出口商并将其视为强制应诉企业。其余主动提出行政复审请求(或被美国申请人等提出要求进行行政复审)的出口商将被视为单独税率公司(非强制应诉企业)。
此后,美国商务部将向强制应诉企业发出完整问卷,这些问卷的答卷将由美国商务部官员实地核查。届时,美国商务部将作出初步行政复审裁决及最终行政复审裁决。只有颁布了最终裁决后,出口商的现金保证金率才可改变。强制应诉企业的公司降低其反倾销幅度的惟一方法是完整参与行政复审程序。如果行政复审中被选为强制应诉企业的公司不与美国商务部合作,则其将获得统一税率。
被选为单独税率的公司须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单独税率答卷(包括单独税率申请或单独税率声明)。如果出口商适当并及时地提交单独税率答卷,则该出口商将获得强制应诉企业的新加权平均幅度。否则,其将获得统一税率。
总之,在行政复审中,无论是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还是作为单独税率公司,无论主动申请或被动应诉,出口商均应参与复审,否则将获得极高的统一税率。但是,如果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请求对特定出口商进行行政复审,则该出口商的反倾销及/或反补贴税率将保持不变。
何时应主动请求行政复审?
出口商在考虑是否请求行政复审时,应考虑是否存在:
(1)其当前幅度过高;
(2)公司希望继续向美国出口;
(3)公司拥有处理案件的行政资源;
(4)公司拥有处理案件的财务资源;
(5)公司了解事实上其能否降低幅度。
为何会被动接受行政复审?
如果美国产业认为特定中国出口商的幅度过低和/或特定中国出口商将不会参与行政复审(从而导致中国出口商获得统一税率),他们就可能会请求对个别出口商进行行政复审。一旦如此,出口商将不得不合作,否则将接受统一税率。
可以请求复审的利害关系方
尽管美国商务部有权自行启动初步反倾销调查,但其无权自行启动行政复审。可以请求对特定出口商进行复审的利害关系方是———
1.国内利害关系方
它有权请求对任何出口商进行复审。该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必须说明为什么希望对请求中指名的特定出口商或生产商进行复审。下面是19U.S.C.§1677(9)条款对国内利害关系方的定义:
(C)美国国内生产类似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批发商;
(D)作为美国国内从事类似产品的制造、生产或批发的行业代表的持证工会、经认可的工会或工人组织;
(E)其多数成员在美国国内制造、生产、批发类似产品的贸易或商业协会;
(F)其多数成员是国内某类似产品的(C)、(D)或(E)项下所述的利害关系方的协会;
(G)在对上述第(4)(E)项中定义的从事农产品加工生产的行业进行的调查中,作为下列一方代表的联盟或贸易协会:
(i)加工商。
(ii)加工和生产商。
(iii)加工和种植商。
但是,如果美国贸易代表通知执行机关和委员会本项规定的适用与美国的国际义务相抵触,则本项规定不再适用。
按照这个定义,即使现在不是且从来不是申请人的国内方,也能请求对出口商进行复审。美国商务部既往的实践也表明,只要国内类似产品的生产商是利害关系方,该生产商就可以请求进行行政复审。
2.有利害关系的外国政府
有利害关系的外国政府系指生产或制造或从该国出口该商品的国家的政府。它也必须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书面说明为何希望对特定方进行复审。3.反倾销令所涵盖的出口商
它可就其自身的倾销幅度请求美国商务部进行行政复审,但不能请求对所有出口商或生产商进行复审。因此,不必担心某个出口商对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出口商向美国商务部提出行政复审请求。
4.涉案产品的进口商
进口商可以请求对向其出售产品的出口商进行行政复审,但他们不能请求对所有出口商或生产商进行复审。
撤回请求与终止复审
提出复审请求的利害关系方可以在美国商务部在联邦纪事中首次公布复审通知之后90天内撤回请求。如果所有请求方均撤回就某一特定出口商的请求,则美国商务部将撤销对该出口商的复审。
因此,如果在向美国商务部提出请求的最后期限之前,中国出口商仍未决定是否要主动请求进行行政复审,我们的建议是:出口商应先行提出请求,以作为保护权利的一种方法。因为,它还有90天的期限可以撤回请求,且不会造成任何损害。
-
通过反补贴知识了解反补贴特征
31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知识问答
450人看过
-
依法认真审理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
225人看过
-
美国内产业申请对华热敏纸反补贴案进行行政复审
486人看过
-
反补贴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制度
385人看过
-
征地补偿不合理申请行政复议的知识点
77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知识产权行政复议申请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04知识产权首先要通过审查阶段之后才进行公告。未经过审查进行公告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您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行为有错误可以先向原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还不服您可以起诉或者向国务院提出裁决,国务院作出的裁决为终审裁决,不能上诉或者起诉。复议申请主要内容如下: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2、具体请求;3、事实与理由,本案要写明专利或者商标的具体内容;4、申请人签字。
-
最新津贴政策知识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期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
-
知识产权专利补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9-28国家知识产权专利补贴政策如下: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是根据根据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来执行的,一般予以3000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首件知识产权专利维持5年以上资助1000元。知识产权专利授权后予以最高1万元资助。 1、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2、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
-
关于行政复议合法性的知识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6我国当前对行政复议合法性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
-
行政复议应该怎么进行的相关知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0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