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个区(县)房地局、直属三个管房公司:
为保证出售直管公有住宅楼房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政策规定和掌握的口径通知如下:
一、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关于住房改革的几个政策性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第012号),凡1991年7月1日以后投入使用的住房,一律视为新房,购房时不享受现住房优惠。
二、出售直管公有住宅楼房的实际售价,每建筑平方米低于130元的本套楼房的建筑面积和阳台面积,均以130元计价。计价公式为:实际售价=(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建筑面积)×130元
三、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建筑面积应包括阳台的建筑面积。
四、一户独用的平台按阳台计价,如平台面积超过8平方米时,超过8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每建筑平方米按标准价的30%计价。
五、以标准价购房的工龄优惠,必须按购房人本人的工龄计算工龄优惠额,并由购房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动部门出具证明。
六、已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标准价购房的,单位资助的住房公积金,应退还原资助单位。
七、已交定金的购房人,中途不欲购房时,售房单位可酌情收取手续费,但最多不得超过其所住房屋实际售价的0.5%。
八、经与市房改办商定,城近郊八区房管部门和直属三个管房公司按1992年标准价和优惠办法,出售直管公有住宅楼房的时间,可延至1993年4月30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
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宅楼房一律按建筑面积计算实际售价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1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宅楼房,一律按建筑面积计算实际售价。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结构面积、阳台面积以及按比例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具体规定如下:一、房改试点期间按照原市房地局(市房政安[89]第30号)通知,各单位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建筑面积和合使用面积,由各、县房客局测绘队(组)负责实际测量。每套楼房的建筑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每套楼房的使用面积×(本幢楼房总建筑面积-凹阳台面积-应扣除面积)
-
关于住宅区楼房高空坠物谁管?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4高空坠物的损害赔偿,由该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赔偿。即如果是在业主户内坠落的,由业主赔偿,在公用区域的设施坠落的,由物业赔偿。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关于北京市农村地区房屋拆迁的相关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26也并非如此。根据《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所在村或村民小组被撤并,或者即使未撤并但将来没有异地建房的可能性,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实物补偿。
-
标题:关于房产证分割及再出售的相关问题台湾在线咨询 2024-12-031. 一套房子只能拥有一个房产证。 2.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虽然一套房子只能办理一个房屋所有权证,但一套房子可以同时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这两个证,即当两个人共同继承一套房子,产权共同共有或明确产权比例各占多少时,
-
想也知道有关于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如果有符合提取的条件,就可以提取;否则不能提取,无论是不是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取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