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回收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4:01:48 398 人看过

应该说不是国家要收回,而是农民们自己主动把土地交回给国家。

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一些列政策中有一项城乡制度改革

细心地人会注意到,美国罗*福总统的征地革命的翻版开始了。

从起初的城乡制度改革到今天的大力发展城镇化,农民转化为城市居民。无疑,倡导的主题是提升农村生活水平,时间造福大众的好事。

但是我们还是要看看这种改革的另一项结果是什么?美国从富兰克林。罗*福总统开始的征地革命,最终使得美国农民大量转变为城市人口。农民的土地被国家分配给大农庄主,就成为现在的美国农庄经济。

中国自然也是想要得到这样的结果。三十多年的改革大潮将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市,不断的制造经济神话的同时,也产生大量前所未有的社会问题。人口,教育,道德等诸多问题不断出现,中国的解决城乡问题的发展已脱离了美国的路线。美国是让被征土地的农民开辟新的城市。而中国是一味的将农民往以前就有的城市填塞。发展的失衡。造就了社会矛盾。留守子女,农民工的地位。城市综合硬件无法完善。人口不均衡发展。城市整体民众素质下降。社会风气败坏。这都是只顾借鉴不顾自己实际状况。造成的恶果

现在倡导的中国梦、科学发展观,就是新政府发现了这种问题。

开始转变,只是目的还是一样,将农民吸引到城市,只需三代,农村的土地不用国家征收。就像现在的很多农村一样,年轻人都走了。老年人一离世,土地自然成为国有,党达成一定规模。新生农庄经济自然生成,这样的发展只对农业有好处

这无疑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我国这种只顾结果,而不考虑由此产生的问题,是非常可怕的

城镇化发展畸形,社会文明素质的丧失。大利益氛围造成的整体国民道德信仰的缺失。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人口过于集中造成的局部物价上涨影响到全国通货膨胀无节制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2024农村土地强制回收吗
    法律综合知识
    看具体情况:其一、未办理手续的土地、空闲或房屋坍塌两年以上的、超标的宅基地、非农业户口继承的土地将被回收;其二、其余情况,农村土地不会被强制回收。《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024-04-30
    264人看过
  • 南安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2018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二、青苗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三、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
    2023-08-05
    2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死亡是否收回土地
    一、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死亡是否收回土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户死亡后是否收回土地的问题:1.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里通常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2.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当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或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时,村里才可以依法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土地承包期内村里有权收回土地吗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承包期内,村里通常是没有权力收回被承包的土地的。1.即使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发包方才可以收回土地。2.村委会需要与农户协商调整土地,但农户有权拒绝协商。这一规定确保了农户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三、现在农村的土地是自己的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农村的土地并不完全属于个人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的规定:1.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2.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
    2024-07-23
    210人看过
  • 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征收土地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征收的情况其实是伴随着城镇发展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去更新运营的,但大多数土地当前已经是有土地使用人,所以想要使用这些土地的话就需要进行征收,征收的同时需要给土地所有人相关的征地补偿,不过当前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那征收土地的概念是什么呢?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征收土地的概念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立足国情、省情的基础上,综合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文明做法,提出适合本土的合理的土地征收法制体系,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北京在明首席杨在明说
    2023-06-03
    407人看过
  • 农村国家收回土地怎么补偿
    国家征用土地赔偿标准由当地作出征收的人民政府确定,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
    2023-04-02
    442人看过
  • 对于农村土地置换啥意思
    对于农村土地置换,就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要求,以耕地“占一补一”为前提条件,以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为目标,以土地的适宜性为依据,通过异地调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况下,用来置换的建设用地均为国有土地,运作时不涉及土地性质问题,仅限于权属的重新调整和界定。因为土地位置的不同,所以其使用价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从而产生级差地租。一般情况下,离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商务区等越近,土地使用价格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价进行土地置换改造老城区,发展新城区。中心城市土地价差较大,在土地置换中更有优势。一、《土地置换管理法规》对土地置换有关规定第五条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第六条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
    2023-03-20
    283人看过
  • 农村土地入股有哪些意思
    农村土地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2024-04-28
    18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哪些意思
    一、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是哪些意思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是指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者之间的流转。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流程:(一)提出申请。(二)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并登记。(三)流转双方信息的发布。(四)流转双方组织洽谈。(五)流转双方签订合同。(六)全面审核通过后发证。(七)资料归档。(八)跟踪土地流转后的情况。土地流转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有:(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
    2024-02-04
    48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土地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承包期间,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满后,一般也无法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承包期间,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满后,一般也无法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哪 些 情 况 下 , 村 里 可 以 收 回 承 包 的 土 地 ?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承包期内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农户的承包地。这些情况包括:一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交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二是承包期内,承包方死亡绝
    2023-10-09
    71人看过
  • 户口迁出农村土地村里收回吗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一、农村田地可以继承吗农村田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田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因此也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田地。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二、土地确权政策具体有哪些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年3月,我国正式启动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三、土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土地转让协议无效,即使是签了协议,农村土地私下买卖也是无效的。我
    2023-06-24
    217人看过
  • 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法律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对土地使用方式不恰当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土地使用权人要给予适当补偿;对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国土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政府收回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是怎样的?一、政府收回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前提1、《土地管理法》我国现在施行的《土地管理法》第37条有讲到,耕地是不可以闲置的,如果个人有出现闲置耕地的行为,并且抛荒弃耕年限已经达到连续两年这一硬性规定,那么村里的发包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将该地块收回。另外对于已经办理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的地块,闲置一年以内的,村集体或者原承包户需要对这块农用地恢复耕种,超过一年不满两年的,要缴纳闲置土地费,闲置超过两年的,当地县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收回土地,注意是无偿收回,政府不用给村集体和承包户一分钱!2、《农村宅基地
    2023-07-25
    419人看过
  • 农村土地回收需要过户吗
    1、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4、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
    2023-05-08
    139人看过
  • 如何收回出租的农村土地
    村民委员会是村集体的代表,可以依法发包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发包耕地的,只能向本村村民发包,不得向村外人员发包。2、发包荒山等五荒地的,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需要提前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并报乡镇政府批准。另外,本村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3、上述所有已经发包的土地,只能用于农业项目,不能做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
    2023-05-31
    24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收回项目
    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本文提供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公布司法解释,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处理范围及原则。今后,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工不用再担心村委会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违法收回了。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公布《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按照《解释》规定,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的,法院应支持承包方要求返还承包地。《解释》今年9月起实施昨日,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该《解释》共27条,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受理与诉讼主体、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以及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等。该《解释》将于9月1日实施。据黄松有介绍,近年来,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的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而《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过于原则化,最高法于2003年初开始,经过近两年的调研和分析论证,形成了该司法解释。黄松有说,前
    2023-04-12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收回流程,农村土地收回怎么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9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收回闲置土地为例:收回闲置土地是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除应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特别要求,避免程序违法。 收回闲置土地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立案。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 二、对土地闲置情况进行调
    • 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反包是什么意思,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反包是什么意思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3
      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反包”即“反租倒包”。反租倒包指村委会将承包到户的农地通过租赁的形式集中到集体(称为反租),进行统一规划和布局,然后将土地的使用权通过市场的方式承包给农业经营大户或者从事农业经营的公司(称为倒包)。其内涵就是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土地承包、流转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明确土地归集体的所有权、农民一定30年不变的承包权基础上,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作、双赢的前提下,本着有偿转让、参与
    • 什么时候回收农村土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4
      国家不会收回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的土地所有权有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另一类是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自主经营。
    • 农村回收土地有哪些意义?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4
      征地么农村土地不是集体所有么国家没权利收啊,只能征地。
    • 农村土地流转的意思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5
      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