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居住权后连续居住多少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20:13:07 475 人看过

居住权是房屋所有权在房屋上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要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后才能转让,转让后可以连续居住多少年,由房屋所有权人确定。

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

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房屋居住权的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住宅类居住权国家规定多少年?
    住宅居住权是多少年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是由房屋所有人与居住人协商确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售房屋后,居住权在期限内的,不应当影响居住权人的权利,卖方应当如实告知买方房屋设有居住权的事实。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包含以下5点内容:1、此种权利仅限于居住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该房屋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以居住为目的,居住权人有权修缮房屋;4、居住权人可以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但需以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为准;5、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合同条款居住权的设立
    2023-06-23
    488人看过
  • 居住权如何进行转让
    居住权是不能转让的。因为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法律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转让可以吗民法典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和继承。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023-08-13
    169人看过
  • 如何转让房屋的居住权
    一、如何转让房屋的居住权房子居住权的转让需要房产所有权人和居住权人约定同意,否则,房子居住权不得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屋居住权有哪些设立方式房屋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如下:1.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以登记为设立要件,居住权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申请登记。2.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包括遗嘱继承和遗赠。以遗嘱继承获得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以遗赠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如果受遗赠人未及时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或未完成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义务的,可能会丧失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
    2023-06-15
    355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的转让问题
    房屋居住权不能转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义务。居住权人的权利:1、居住权人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但该使用权仅限于居住目的;2、是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目的修复和维护房屋;4、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将房屋租给他人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的房屋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居住权人的义务:居住权人有义务在居住期间保管房屋;居住权人不得对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日常管理和维护费用以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居住权人有义务在居住期届满时返还房屋。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房屋居住权法律特征如下: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2.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3.
    2023-07-06
    228人看过
  • 持有多年居住证是否具备居住权?
    居住多年能否取得居住权要看是否符合下列取得条件。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能买卖吗居住权不能买卖。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
    2023-07-18
    356人看过
  • 租房子时有多少年居住权
    租房子时最长有20年的居住权。双方租赁当事人每次签订、进行续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的租赁期限应当依法认定为无效。一、房屋租赁合同未满期合同期限大概是多久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二、商场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如果商场租赁合同丢失补办的,一般有以下的方法:商场可以根据原合同的内容签订租赁合同。也可以让商场在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重新签字或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入和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
    2023-06-23
    154人看过
  • 大产权房多少年才有居住权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大产权房产证所谓大产权房,是指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公寓、二次交易并且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
    2023-08-13
    156人看过
  • 居住证手续费是多少?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应自到达之日起七日内,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居住登记。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应申领《居住证》。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外地来汉人员,申报居住登记或办理了或者按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申领《居住证》。《居住证》一人一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时,应缴纳证件工本费。《居住证》有效期一年,可多次延期使用。居住证办理条件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以自己的房产证、或者租房合同为准,请带好上述材料)(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2023-07-05
    455人看过
  • 连续监视居住需几天
    监视居住一天顶两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可以超过六个月的时间。&&&监视居住手机会一直被监听吗监视居住手机是否会一直被监听,视情况而定:1、一般情况下,办案人员不会进行手机监听;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2、为了办案的需要,检察院办案人员,办理了有关批准手续后,可以监听嫌疑人的手机。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固定的住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之后,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被监视居
    2023-07-11
    338人看过
  • 无产权永久居住权可否转让
    无产权永久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得转让。一、《新民法典》关于房屋新规法律有哪些新版新民法典相关房屋新规如下:设立居住权制度。民法典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去不动产局,把自己房子的居住权给别人。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同时,设立居住权的房子不得出租,另有约定除外。当居住权人去世或者居住权限届满,居住权消失。居住权法正式执行以后,让一套住宅房产就拥有两个房本,一个是的所有权房本,一个是居住权房本,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两个房本互相独立又互相依存,可以对抗也可以共生。房产可以整体转让,或单独转让居住权或单独转让所有权等等。二、民法典中的立遗嘱是否能立居住权《民法典》立遗嘱不能立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
    2023-06-28
    454人看过
  • 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
    一、居住权转让法律是否允许1、居住权转让,法律是不允许的,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例外。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国家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2、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
    2023-06-17
    384人看过
  • 户口本可以转让居住权吗
    居住权不能转让。《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一、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有:1、居住权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自由在居住权合同中约定居住权期限,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居住权消灭;2、居住权人死亡,当事人可以根据意思自由约定居住权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居住权一般至居住权人死亡时消灭。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三、回迁房的居住权有多久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
    2023-06-20
    488人看过
  • 让邻居证明自己常年居住
    长期居住证明应当在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开具,不收费。开居住证明或暂住证其实并不麻烦的。一般外地户口居住证明需要资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和房本的复印件(办居住证明用,租房合同及一寸照片3张(办暂住证用。带上这些去派出所,一般立等可取,有的地方不当天取的话也不会超过三天就能拿到了。一、外地户口怎么在住在外地地方上小学不需要。外地户口上小学的要求:1.外地户口在本地上小学所需条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上相关材料向做居住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后,根据实际暂住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资源的分布情况,指定学校接收就近入学。2.办理入学手续时,所需手续:凡是满6-15周岁,有学习能力,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以下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可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1)到了要求年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要求年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有效的居住证或暂住证2)到了
    2023-04-03
    449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转让后还可以继承吗
    房屋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可以继承的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居住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该权利不属于可以继承的财产、权益范围。一、居住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有以下这些法律特征:(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四)居住权的取
    2023-03-23
    10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居住权转让有什么手续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4
      居住权不允许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怎么办理居住权转让手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居住权不能转让。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一方有深圳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一年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离婚怎么办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0
      双方同意离婚吗?一方有深圳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一年或以上吗?目前呢,离婚有两种途径。建议您先委托律师,起草和修改好离婚协议,后带上协议书三份,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领取离婚证即可;第二种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或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起诉离婚可以一并解决孩子抚养,抚养费,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诉讼离婚涉及专业知识,具体事宜可以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
    • 连续居住一年的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五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 不能转让居住权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1
      居住权不能转让。 居住权不得转让或继承。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免费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