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02:36 348 人看过

发文单位:泸州市人民政府

文号:泸市府发[2005]68号

发布日期:2005-10-27

执行日期:2005-10-2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推进我市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保障畜产品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畜禽产品,现将加强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四川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坚持全面整治的原则,强化兽药饲料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我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长效机制,控制药残,确保畜产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整顿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禁药物、无生产条件、无标准自行配制、销售含饲料添加剂混合物,擅自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管理。我市兽药饲料市场实行产品备案准入制和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全面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从事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的技术人员实行培训考核制;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实行产品购销记录、进货单留存备查制度;规模养殖场实行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制度。

(三)加强监测。市、区、县建立健全兽药饲料质量监测中心(室),配备完善的检测设施设备。有计划地对全市兽药饲料产品质量、卫生指标及畜产品药物残留进行抽检。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要加强对兽药饲料安全工作的领导,增强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监管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落实措施,整顿秩序,确保畜产品安全。

(二)广泛宣传,加强教育

市、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以及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形式,加强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养殖户对兽药饲料法律法规、真假鉴别、使用知识及违禁药物对畜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害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不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配合,加强监管

1?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市、区、县畜牧部门要加强对市内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检测化验设施设备、原料成品库房及企业产品正确规范使用包装、批准文号、产品说明书、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畜产品加工企业要完善药残检测手段,提高自检能力,落实自检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

2?加强市场经营环节监管。市、区、县畜牧部门要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条件的审查,从严要求兽药饲料经营,严把《兽药经营许可证》发放关,对无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发证。严格实行经营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增强经营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工商部门严格按畜牧部门发放的考核合格证明及《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配合畜牧部门抓好兽药饲料打假治劣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市场检查力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企业质量标准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禁止人用药品进入兽药流通环节;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暴力抗法案件;财政部门要将兽药饲料安全监管经费列入预算,保证此项工作正常开展;宣传部门要加强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重大意义的宣传,广播、电视、报刊要开办畜产品安全专题(专栏),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守法意识;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查处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3?加强使用环节监管。市、区、县畜牧部门对包片兽医和驻养殖场兽医实行委派制度,并通过年度培训考核和继续教育等手段,切实加强培训教育工作;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动物诊疗人员及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用药处方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建立用药、用料记录,实行动物诊疗病历档案备查追溯制度。

(四)健全机制,完善制度

1?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长、乡、镇长、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是兽药饲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2?建立和完善保障机制。为保障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到位,各级政府要落实兽药饲料监管人员,将兽药饲料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解决必要的交通和通讯等设施设备,确保兽药饲料安全宣传、培训、日常监管、抽样送检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建立乡镇监督管理员制度。乡镇是兽药饲料监管的重要环节,各区、县要结合乡镇改革,加大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确定1至2名兽药饲料协管员,配合区、县相关部门做好属地兽药饲料的监督检查。

4?建立督查制度。市畜牧、工商、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各区、县、乡镇开展兽药饲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明察暗访,协助并指导区、县工作。

5?建立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市、区、县要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形成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合力,一旦发现大案要案,由畜牧部门牵头,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联动出击,及时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6?建立执法文书规范存档制度。各级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要依照兽药饲料、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办案,做到检查、询问有笔录,违法违规事实确凿,处罚程序、引用法律条文正确,结案后依照执法主体归属做好档案完善和归档工作。

7?建立首问报告责任制度。各相关部门要把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所属基层单位,对接报违法违规经营兽药饲料的行为置若罔闻、不及时报告或查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视其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9?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群众举报制假、售假、使假的违法违规行为,让群众参与监督。

10?建立市级兽药饲料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畜牧局负责。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泸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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