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反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20:32:26 392 人看过

贷款反担保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反担保抵押合同类别的确定。抵押可分为一般抵押和特殊抵押。反担保内容不符合特殊抵押登记,反担保抵押登记自然认定为一般抵押登记;

(二)抵押权人应为担保公司;

(三)抵押登记权金额的认定。在实践中,本担保合同的金额由动产、房地产、银行票据等组成。房屋抵押只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四)确定抵押存续日期。担保合同为主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因此,房屋抵押从合同的抵押登记期限不得超过主合同的登记期限。

一、房屋抵押登记费谁承担

这里所说的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抵押登记费,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房屋贷款人到房管局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在办理时向房管局缴纳一定的服务费用,即抵押登记费。

办理按揭贷款时由产籍中心收取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依照规定,假如购买的是期房,在整个购房流程里,产生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2处:一处是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在办理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产生的80元件(非住宅是550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2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

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所有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二、民法典土地如何设定抵押权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短于土地使用期限减去已使用期限的剩余期限。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最高抵押期限应不超过同类用途土地的最高出让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的设定应参照主合同期限,不小于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否则就失去了抵押的目的。此外,房产和土地同时办理抵押时,土地抵押期限的设定,还要兼顾房地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应该小于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并与建筑物抵押的期限相一致,以确保抵押登记的规范性,有效保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可以根据主债权的效力,即主债权的存续期间确定土地抵押登记期限,依据相关法规,设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及履行期届满后两年。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届满后的法定起诉期。法定起诉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的规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5: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担保合同相关文章
  • 借款合同的“见证人”要注意哪些事项?
    近日,奈曼法院民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宋某与王某是朋友关系,一直相处的很好。2014年宋某开了一个装修公司。因承揽一装修工程,宋某要向某装饰材料公司购买16万元的装潢材料,付款时因钱款不足,宋某为该公司出具了欠款8万元的书面借据,王某为其担保,宋某在借据借款人处签名、王某在借据保证人处签名。后宋某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还款期届满后,韩某下落不明,装饰材料公司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庭审中王某辩称欠条上的文字被他人篡改,自己签名时欠据上并没有保证人三个字,是原告后填上的,当时是基于朋友义气,碍于面子才在欠条上作为见证人签字确认的。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在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关系中,无论是以担保人、保证人、见证人的身份签名的,都必须在其姓名前注明身份或明确约定,否则将承担约定不明确、或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知道作为担保人、保证人、见证人
    2023-04-23
    131人看过
  • 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一、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借款抵押担保合同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有: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4.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和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来讲,被担保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再者要考察被担保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哪些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
    2023-06-16
    369人看过
  • 《借款合同》什么是借款合同担保及这种担保的意义
    所谓借款合同担保,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一定的物或人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其担保的保证人必须代为清偿债务,或贷款方将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变价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方式。前几年,由于我国许多银行借款时,经常发生有借无还的现象。银行等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的采用担保的贷款的方式。在国有银行改为商业银行后,贷款一律实行担保。《商业银行》第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借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第36条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可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对债务人来说则是督促其自觉及时履行债务。
    2023-06-09
    254人看过
  • 反担保人应该注意哪些担保人的风险?
    一样大,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进行担保。当担保人履行了担保责任,可向债务人追偿,也可要求反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担保人已承担的担保责任。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1、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被担保人对为自己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提供担保。这样可以降低担保人的风险。2、多方考察被担保人的信誉。一般来讲,可以根据自己与被担保人的接触进行判断,也可调查与被担保人有商业交往的人或熟人,全方面了解。被担保人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3、慎重考虑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首先应看被担保人能支配的财产是不是充分,是否能足以偿还贷款
    2023-07-06
    497人看过
  • 担保贷款的具体流程担保贷款要注意哪些
    一、担保贷款的具体流程(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
    2023-06-27
    67人看过
  • 借款反担保协议内容有什么,反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一、借款反担保协议内容有什么借款人:某某(以下简称甲方)担保人:某某(以下简称乙方)反担保人:某某(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元,期限为月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1、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反担保的担保范围(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2)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
    2023-06-26
    125人看过
  • 值得借鉴的反担保合同
    (适用于企业法人)编号:反担保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职务;***反担保人:住所;法定代表人:鉴于担保人与本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担保协议,合同编号:(“担保协议”);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担保合同,合同编号:担保(以下简称“担保合同”),保证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号:借款,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部分担保。应借款人要求,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签订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第一条反担保人的声明和保证。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不因任何指示、财务状况变化或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免除或免除担保责任。1.3反担保人充分理解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目的,自愿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项下反担保人的所有
    2023-05-31
    91人看过
  • 借款合同以哪些作为还款担保物
    1、借款合同可供担保的财物比较多,如抵押担保的,可以提供房屋、土地使用权不动产,如果质押的,可以提供动产和财产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二十五条【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2023-04-06
    271人看过
  • 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什么
    一、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签订担保合同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二、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1.一般要件。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成立的担保合同发生完备的法律效力而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2.特殊要件。一般说来,担保合同具备《民法典》所规定的条件时,
    2023-05-06
    329人看过
  • 违反借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
    一、违反借款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二)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三)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四)其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民间借款合同中违约责任是有高限要求的要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进行确定。在合同
    2023-05-06
    476人看过
  • 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签订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是需要包括有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借款合同签订的利率应当是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来签订,否则签订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外汇借款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甲方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其项目已经由____批准,特向乙方申请____万美元(或其他外币)外汇贷款。按照贷款
    2023-07-02
    173人看过
  • 担保合同还款后需注明哪些
    在担保合同还款后就表示该担保合同责任关系已经终止,此时需要签定解除担保责任协议书。双方签定确认后就证明之前的担保协议已经终止效力,双方也就没有担保责任。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一、抵押人可以向连带担保人追偿吗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借钱人不还钱担保人该怎么办在贷款纠纷中,借款人往往不还款或无还款能力,只能由担保人承担主债权的担保责任;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
    2023-04-04
    445人看过
  • 借款担保合同有哪些无效的情形,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
    一、借款担保合同有哪些无效的情形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二、借款合同无效担保人应否承担责任借款合同无效后担保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担保人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
    2023-05-03
    127人看过
  • 什么是反担保?要注意什么
    一、什么是反担保?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二、反担保具备的条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
    2023-03-16
    29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担保合同是为了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 更多>

    #担保合同
    相关咨询
    • 是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借款抵押合同: 借款人: 出借人: 出借人出借人民币XXX元给借款人,借款人自愿将其所有的DDD物品抵押给出借人,抵押物保存在XXX处。抵押物价值人民币XX钱。付款方式:转账:(双方的银行、卡号、名称等)借款期限自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借款期满,借款人不能全额偿还借款的,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视为借款已还清。抵押物超出的价值,出借人在借款到期后5日内还给借款人。本合同一式X份,
    • 公司之间借款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一般来说公司之间借款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是要经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贷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 借款合同有效吗?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个人借款协议要注意如下几点: (一)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 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二)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万一借
    • 签订哪些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0
      1、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2、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
    • 如何成立反担保合同,设立反担保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30
      设立反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者其他人提供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主债权的类型和金额;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担保金额;4。反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