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大连市土地储备办法》,确保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土地储备工作中房屋拆迁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土地储备的项目,需要对地上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实施拆迁的,由土地储备机构作为拆迁人,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后,统一实施拆迁安置。
二、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土地储备机构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手续时,对持有土地储备项目批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拆迁安置资金证明的,可以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三、土地储备拆迁工作必须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房屋拆迁单位。
四、土地储备机构实施房屋拆迁,应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等规定执行,接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五、市计划、建委、房产、规划土地、公安、城建、综合执法、房地产开发等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配合,加强对土地储备工作中房屋拆迁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保障土地储备及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发《大连市房地产权证》的通知
15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169人看过
-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外招商工作中有关土地问题的通知
216人看过
-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关于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规则的通知
167人看过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实施市级机关房屋和土地确权工作的通知
247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垦土地暂由属地市、县政府管理的通知
460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有哪些内容条有哪些内容?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4土地储备交易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关于拆迁房屋,政府能不能强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3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可以强拆房子,按照该条例的规定: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1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地补偿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
-
拆迁工作由哪个政府机关主管?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第六条市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地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房地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本市规划、建设、公安、商业、教育、邮政、电信、工商行政、税务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