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规定:法律对仲裁案件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4:22:07 212 人看过

相关法律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可以仲裁。但是以下纠纷案件不可以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法律规定哪些案件自诉?

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具体情况为: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5日 19: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法律规定仲裁委裁决在哪个法院
    劳动仲裁委裁决不是在法院,是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仲裁和诉讼的区别1、管辖权取得不同。民事诉讼为法定管辖,及法律规定管辖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管辖。仲裁必须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必须要有仲裁协议,即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或纠纷发生前、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2、审理不同。诉讼案件的审判庭由法院指定,不能由当事人选择,开庭审理一般公开进行,只有某些涉及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仲裁案件,除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定仲裁委员会、约定仲裁庭的组成人数外,当事人有权选定仲裁员,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以有利于保守当事人之间的商业秘密和维护其商业信誉。3、监督程序不同:我国法院实行两审终审制,对已经发生法
    2023-03-27
    458人看过
  •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
    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规定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有的规定如下:1.依法成立的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且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2.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根据《仲裁法》第五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七条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第八条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二、仲裁协议怎样才有效仲裁协议有效情形如下:1.仲裁请求的意思表示,就是说仲裁协议中应当出现“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类似的措辞。2.仲裁事项,即是对全部的争议还是对部分争议行使管辖权。在实践中,“仲裁事项”在仲裁协议中一般表述为: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由本合同引起的
    2023-03-07
    232人看过
  • 仲裁机构独立仲裁对吗,有什么规定?
    一、仲裁机构独立仲裁对吗,有什么规定?独立仲裁原则,是指明确规定仲裁应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仲裁原则体现在仲裁与行政脱钩,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同时,仲裁庭独立裁决案件,仲裁委员会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预。仲裁法改变了以往我国国内仲裁裁决后,一方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又裁又审、一裁两审的作法,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所谓一裁终局,也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既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也有利于保证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二、劳动仲裁裁决文书会公开吗?1.劳动仲裁裁决书在网上无法查询。2.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
    2024-01-28
    359人看过
  • 仲裁庭对争议审理有哪些规定
    如果一个仲裁庭对涉及贿赂的案件取得了管辖权,那么下一步就是由其对有关合同是否包含了贿赂内容以及是否有效进行审查判断。由于各国法律传统、仲裁庭实践以及具体案情的差异,不同仲裁庭在对其受理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可能会得出不同结论。有的仲裁庭认定合同中包含了贿赂内容,因此当事人依据该非法合同提出的主张就不能得到支持。在ICC受理的第8891号案中,一家瑞士公司作为一家法国公司的代理人按照后者的指示提高了两份公共项目合同的价金,而后者却拒绝支付事先约定好的相当于合同价值的18.5%的佣金。于是这家瑞士公司按约定的仲裁条款向ICC提起仲裁,要求法国公司支付佣金。作为被申请人的法国公司则辩称其与申请人之间的咨询合同的实际目的是行贿,因此合同自始无效。仲裁条款授权仲裁庭进行友好仲裁且没有约定准据法。仲裁庭在根据法国法、瑞士法以及1997年《经合组织反对国际商务交易中贿赂外国公共官员公约》分析了案情之后认定该咨
    2023-12-06
    444人看过
  • 仲裁庭对漏裁法律案件的裁决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果新增加的诉讼请求属于独立的劳动,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一名仲裁员仲裁。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仲裁庭组成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情况通知当事人。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四私自会
    2023-07-06
    329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仲裁立案后多久判
    一、法律规定仲裁立案后多久判?一般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审结,最长不超过60日。自入职第二个月起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支付双倍工资10-1=9个月的工资。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仲裁开庭一般几个小时1、劳动仲裁开庭的时间是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一般情况不
    2024-01-24
    394人看过
  • 仲裁庭对劳动仲裁办理期限有何规定
    一、仲裁庭对劳动仲裁办理期限有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存在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被申请人递交答辩状这两个程序,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被申请人未在期间进行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仲裁委员会应该在受理仲裁申请
    2023-11-08
    424人看过
  • 土地仲裁法具体有哪些规定?
    一、土地仲裁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2024-04-05
    130人看过
  • 经济仲裁案件管辖规定
    (一)仲裁庭。下列事项是属于对仲裁条款的效力异议: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二)法院。法院是否有权决定以及在何时有权决定仲裁案件的管辖权,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作出处理,各国也有不同的规定。一、法院在审理完案件之后裁定移送仲裁可以么1、如果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约定仲裁的,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不会主动向仲裁机构移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2023-03-06
    425人看过
  • 仲裁申请仲裁时间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仲裁申请仲裁时间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如何写仲裁申请书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标题。所有的劳动仲裁申请书都可以直接的以《劳动仲裁申请书》作为标题。2.申请人信息。必须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其他
    2023-11-25
    357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定义是什么?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一、仲裁裁决的种类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
    2023-04-10
    73人看过
  • 仲裁调解书与仲裁裁决书的法律规定和区别
    区别在于:1、仲裁调解书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仲裁委员会根据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委员会直接通过仲裁方式下达的法律文书。2、仲裁调解书出现在调解程序中;仲裁裁决书出现在裁决下达后。3、仲裁调解书以双方自愿达成为基础;仲裁裁决书以公平公证为基础。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
    2023-07-12
    250人看过
  • 仲裁法规定出现哪些情形时仲裁协议无效
    一、仲裁法规定出现哪些情形时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否则,仲裁协议无效。4、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该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二、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事先选择了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不能再就该商事纠纷向法院起诉。但《仲裁法》
    2024-01-26
    318人看过
  • 仲裁规则制定程序有哪些
    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民事争议通常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和申请仲裁机构审理两种方法。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机构和法院不同。法院行使国家所赋予的审判权,向法院起诉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达成协议,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审判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经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必须应诉。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仲裁规则的概念:仲裁规则是指进行仲裁程序所应遵循和使用的规范。仲裁规则不同于仲裁法,它可以由仲裁机构制定,有些内容还允许当事人自行约定。因此,仲裁规则是任意性较强的行为规范。但是仲裁规则不得违反仲裁法中的强制性
    2023-06-12
    493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哪些案件不能申请仲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9
      如下案件不能请求仲裁:劳动争议;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其他没有仲裁协议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 法律规定案件撤销仲裁的理由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1
      (一)无仲裁协议的;(二)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案件中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裁决违反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 仲裁委撤销仲裁裁决可以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0
      仲裁委撤销仲裁裁决是不可以的,只有我国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仲裁裁决的撤销的程序性规定中,人民法院虽然可以撤销,但是仅限于法定的情形,并且需要当事人申请才能撤销。
    • 网络仲裁案件法律规定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网络仲裁是否有效要看达成的仲裁协议是否有效,这取决于仲裁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形式,同时签名是否符合法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可靠的电子签名的条件。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仲裁协议有效,网络仲裁也有效。
    • 法律上规定哪些案件可以提出仲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11
      仲裁就是相关当事人按照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案件提交相关仲裁结构进行裁定的行为活动。是相关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案件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法律制度。通常情况下,只要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经济争议、民事争议,争议的相关各方均有权利将该争议案件提交到仲裁机构仲裁。我国法律也明确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