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夫妻两人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9 01:45:33 224 人看过

一、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是身份证件,材料的话主要包括有民事起诉状已经能够证明存在着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起诉离婚时,如果就财产分割一并向法院起诉的,依据法院判决书进行分割。如果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三、有第三者离婚有赔偿吗

一方重大过错,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适当补偿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不能完全客观地以金钱计量和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只能是补偿性的,而不是等价性的,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失,这是当代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而且,在现今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多数情况下存在夫妻一方违背婚姻义务,不履行婚姻责任,从而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使另一方不同程度地遭受人格或精神上的损害。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女方如果要求起诉离婚的话,必然是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还有就是一些证件材料的,因为这样的话才能够证明民事诉讼主体,一切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材料都是可以提交给人民法院的,由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判决。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是要看情况,男方/女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或车子,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在离婚之际是不能进行分割的。还有一种,男方在婚前付首付,婚后一起还贷,且房产证只有男方姓名,这种情况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但是男方需要付婚后还贷和增值的钱给女方,但前提是该房屋的房产证已经拿到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离婚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两个人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分配?
    一、夫妻离婚女方如何争夺抚养权?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由夫妻自主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在起诉由法院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原则进行判决。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2、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做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3、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
    2023-12-09
    285人看过
  • 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夫妻分居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是和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的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二、分居离婚的条件是什么(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2023-06-22
    311人看过
  • 如果离婚有孩子一般怎么分?离婚起诉孩子探视权需要什么材料
    一、如果离婚有孩子一般怎么分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子女的抚养一般遵循下述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父亲又要
    2023-12-03
    24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女方要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2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一起生活。对于2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母都要求生活,一方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优先考虑(1)因不孕手术或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的;(2)儿童随着生活时间的推移,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没有其他儿童,另一方有其他儿童;(4)儿童随着其生活,有利于儿童的成长,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不应与儿童一起生活。夫妻离婚房产归女方,需要过户吗离婚时房子给女方一般需要过户的。具体离婚房产过户中,可以分以下两种情况: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复印件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协议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离婚析产是夫妻
    2023-08-05
    255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的房子和孩子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子孩子没有份。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个人财产或者个人财产,子女无权分割。但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后拆迁孩子有份吗如果房子归你,那么就有份。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23-07-02
    122人看过
  • 两个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如何分配
    一、两个子女抚养权夫妻离婚如何分配1、在法院实际判决中,两个子女抚养很多情况下是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2、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023-06-12
    484人看过
  • 夫妻双方不能协议离婚时,怎么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应由当事人携带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必备材料(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比如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2、其他材料(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一、最新的
    2023-03-08
    477人看过
  • 如果夫妻两人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一、如果夫妻两人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如果夫妻两人没有结婚证不需要办理离婚,离开即可,法律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只要没有登记结婚,未婚男女同居也只能是同居关系。事实婚姻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一般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二、诉讼离婚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原则上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离婚的后果是什么1.离婚对当事人身份上的效力。即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因离婚而解除,基于夫妻身份而产生的夫妻间的人身关系也随之消灭。这是离婚最为直接的法律后果。2.离婚对当事人财产上的效力。男女因结婚而创设夫妻身份关系,在经济生活中,亦要形成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财产关系。无论是实行法定财产制或
    2023-04-30
    108人看过
  • 女方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夫妻离婚孩子成年财产怎么分?
    一、女方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023-11-14
    274人看过
  • 离婚夫妻的子女如何分配
    夫妻离婚的,小孩会按照最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小孩,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人民法院会将小孩判给母亲,由母亲取得小孩的抚养权;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小孩,人民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谁的情况更利于小孩成长,小孩的抚养权就归谁,其中,孩子已满八周岁的,人民法院会询问小孩的意愿,看小孩愿意同谁一起生活。小孩明确表示愿意随一方生活的,该方可以取得小孩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小孩的财产怎么分?如果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如果孩子已脱离哺乳期,人民法院将会根据双方当事人自身的经济水平等因素进行衡量,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能够更好抚育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得,那么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2023-07-06
    488人看过
  •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何分配离婚房产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3、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4、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是正确的?(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
    2023-07-26
    419人看过
  • 夫妻离婚女方起诉离婚如何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诉讼证据;2、法院在收到起诉后的七日内立案;3、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4、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
    2023-03-17
    233人看过
  • 夫妻没有结婚证,一方买房,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
    1、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增值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所有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属于付款一方。双方在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拿到房产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2、如果婚后出资购买房产,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方,一旦离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方配偶对出资方需要进行补偿。3、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按照婚前付款和婚后共同付款的不同,来分割房产。没结婚进行财产的分割并不是不可以,因为双方之间的关系已经决定财产维双方共同所有,因此自己需要多加注意其中的实际运用,如果存在问题的就会导致自己的情况的较为复杂,但是在生活中,自己需要多加留意法律上的限定,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夫妻没有结婚证买房子过户怎么办夫妻没有结婚证可
    2023-08-05
    228人看过
  • 我想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房子怎么分
    一方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共同财产的清单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此外,房子若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一、老公给小三转钱能全部要回吗老公给第三者转钱是否能要回需根据以下情况来判断:1、如果丈夫将其个人财产转移给小三,那么妻子无权要求其返还;2、如果是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支付给第三者,那么妻子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赠与返还财产。一、老公给第三者转钱的起诉规定是:1、受害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二、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状;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4、孩子的
    2023-04-02
    2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出轨怎么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和证件齐全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2
      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夫妻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复合可能,一方可以向人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及复印件、起诉书、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比如居委会、派出所的调解证明、一方出轨的证据等),如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问题,还需要提交相关财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收入证明等,到有管辖权法院立案庭立案,等待法院依法做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 女方离家出走, 男方想起诉离婚, 女方需要什么材料和证件起诉离婚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携带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
    • 女方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男方在法院上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一、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
    • 如果没有结婚证,怎么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和证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如果没有结婚证,可以去民政局开具一份婚姻关系证明,法院一般也会受理。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1)原、被告身份信息,即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2)民事起诉状,法
    • 夫妻一方有两套房产子女离婚怎么分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子女,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个。你所说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平均分割。可加微信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