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国家的普遍规定,它源于罗马法的约因理论与要物合同规则。但也有理论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最为债权合同的赠与合同是一个完整的意思表示,在未有违反社会福利等条件下已经于成立时生效,而转移所有权仅是物权合同的成立于生效要件,因此从这个观点出发当事人间关于赠与的意思表示合意(合同)已经自成立时生效了。
与此对应,普通法上的合同规范因为受“对价原则”的牵制,一般认为纯粹的赠与合同(未附条件的赠与)没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仅仅是“君子协议”,因此即使赠与人转移所有权给受赠人,他仍然可以在对方未达到取得时效的时间内要回标的物;但为防止赠与人滥用此项权利并保护受赠人合理的信赖利益,衡平法引入了“允诺禁反悔”与“财产禁反悔”制度来付与一定条件下无偿赠与合同以强制执行力。
一、物权确认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赠与不仅仅是要物合同还包括诺成合同,因此说赠与为一种要物合同是片面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的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要分别对待,要看法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才能确定赠与是哪一种合同,赠与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必须要依法进行。
我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
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
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
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
二、赠与协议是否产生物权效力
可以产生物权效力。
只要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对所赠与的财产拥有处分权、自愿赠与他人,由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名确认后,该赠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属于实践性民事行为,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外,其它的赠与协议在实际交付赠与物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
赠与合同中义务与权利的关系
465人看过
-
赠与协议适合同居关系吗
42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458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有关法条规定,及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455人看过
-
物权确认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303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一定要赠与人自己写吗赠与合同的赠与与撤销情况是怎样的
473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与遗嘱遗赠的关系是如何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8一、遗赠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国家;遗嘱继承是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法定继承人都是自然人。 二、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权利的两个月内,如果保持沉默的话,视为放弃权利;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保持沉默,是保持其权利、接受继承的意思表示。 三、对同一份遗嘱来说,遗嘱继承和遗赠不会发生矛盾。立遗嘱人要么在遗嘱中确
-
赠与合同是否有约定赠与人解除关系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2是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由任意撤销权的,但是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或者变更登记,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就不再有任意撤销权。另外对经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
-
遗赠赠与合同与赠与遗赠赠与合同有什么不同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7赠与合同与遗赠的区别: 1、赠与合同自合同生效后就即可转移赠与物;遗赠合同转移赠与物以遗赠人死亡为前提; 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受赠人之间的合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方可成立;而遗赠则是遗赠人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
山东赠与关于赠与合同的内容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5赠与人(甲方):编号:。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甲方是乙方的,为赠与房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房屋赠与合同:一、甲方(系关系)自愿将共有的坐落在产籍号: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私有房屋无偿赠与给乙方。甲方保证赠与给乙方的是上述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二、上述赠与房屋交接时间年月日,赠与房屋交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赠与房屋交接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三、乙方
-
赠与合同中赠与方可否要求解除赠与合同?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4是的,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由任意撤销权的,但是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交付或者变更登记,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就不再有任意撤销权。另外对经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