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22:23:08 288 人看过

要督促有关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分配到本单位的城镇退役士兵的工作岗位;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予以落实。因接收单位原因导致城镇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文件要求,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出介绍信当月起,接收单位要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对未发生活费的,接收单位要于2005年10月底前全额补发。

退役士兵安置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按照2011年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有安置卡的城镇兵才可以享受指令性安置待遇。

没有《优待安置证》的,一律不享受各级政府规定的优待安置政策。退役后的城镇兵可凭《优待安置证》到民政部门报到,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安置手续,同时将《优待安置证》收回;并加盖“已安置”字样,存档备查。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退役士兵必须参加考试竞岗,民政部门会根据退役士兵的档案考核情况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再参照个人意志和岗位排名择优竟岗安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一条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第二十二条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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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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