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规定的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7:43:49 329 人看过

股权转让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有股权转让规定

上市公司中的国有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向谁转让;二是如何转让;三是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国有股权向谁转让,也就是受让对象或者说谁有资格受让国有股权。这个问题法律法规早有界定,本来无需多讨论,但是,目前在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对管理层收购(MBO)颇有微词,认为管理层收购(MBO)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失公平公正。这种认识通过媒体的传播被片面地放大了,以至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否定管理层收购的思潮。正因为如此,我们对国有股权的受让对象问题才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从法律规定看,凡是具备实际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成为国有股转让的受让人,或者说国有股的收购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5条更是明确规定了管理层和员工可以进行上市公司收购。

有人根据实践经验总结了国有股转让的六种模式:一是“深发展模式”,即将国有股转让给外商;二是“科龙模式”,是将国有股转让给国内私人企业;三是“美的模式”,是将国有股转让给企业管理层;四是“TCL模式”,是将国有股分别转让给外商和管理层;五是“职工持股模式”,是将国有股转让给企业职工;六是

“深赛格模式”,是将国有股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转让给收购人。

由此可见,管理层与员工收购上市公司国有股份不仅具有法律法规的支持,更有成功的实践予以证明。更应该明确的是,对经营状况较好的国有企业来说,其经营管理者更有资格和条件受让国有股份,因为他们对这部份国有资产的增值作出了特殊的贡献,理应得到回报。我们知道,对一家国有企业来说,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由不同的企业经营者来经营,其经营结果是完全不相同的,优良的经营成绩正是企业家才能发挥的结果。对椰岛公司来说,作为一家老国有企业,既无资源垄断,又无技术垄断,更无资本优势,从事的又是竞争非常激烈的保健品行业,类似的国有企业在中国在海南有许多家。椰岛能有今天,主要靠的是企业家的经营才能,正是这种经营才能,才使国有资产在短短十一年时间里增值了32.3倍。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企业经营的惯例,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的贡献是有回报的,但是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形成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合理回报的机制。在国有股转让的今天,由企业经营者来购买国有股权,正是对企业经营者特殊贡献的一种回报,正是企业经营者通过合法途径索取回报而行使的一种权力。

国有股如何转让,也就是国有股通过何种程序何种途径方式进行转让。在转让程序上,通过审批是必要的,对此各界并无疑议。但通过何种方式和途径转让,还存在着不同的认识,这是目前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目前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对管理层通过协议受让国有股权也颇有微词,认为有失公开公正,这种认识通过媒体的传播也被片面地放大了,它使人们认为国有股权必须通过公开信息的途径进行转让。实际上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对国有资产所有者来说,也是一种陷阱。《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条非常明确地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的三种方式,即协议收购,要约收购或者集中竞价方式收购。就股权转让的出让和受让双方来说,不论是协议转让,还是要约收购,或是集中竞价甚至公开拍卖,都是允许的,采取何种方式和途径完全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力。应该强调的是,协议转让是市场经济条件中最主要的股权转让方式,不论是资产重组还是并购,不论是企业参股还是股份转让出售,基本上都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的,而协议转让的特点就是一对一的谈判,这种谈判必然是私下进行的,是不公开的。只有这样做,才能最有效地保证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前面所讲国有股转让的六种模式中,前五种都是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的。

如何确定国有股转让价格,一般讲应该由市场确定,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达成一致予以确定,但在上市公司中,国有股转让价格的确定有一些特殊性。国家规定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权转让的价格不能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据说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这里有进一步商榷的地方。首先应看到,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其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普遍被高估。另外还应该看到,国有股增值最终是由经营状况决定的,而不是由转让方式决定的。国企上市时每股净资产价格与转让时每股净资产价格可能是不同的。这里有几种情况:一是国有股转让时每股净资产价格高于上市时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二是低于上市时的价格;三是每股净资产价格不变。不论哪一种情况,国有股每股净资产价格的变化都是由企业的经营状况决定的,转让本身不能说就一定能保证国有股增值。假设某国有企业上市时每股净资产价格为2元,经过几年的经营,每股净资产增值为3元,而国有股转让时每股价格按2.8元确定,这样做难道能认为国有资产没有增值吗?难道可以简单地说国有资产流失了吗?

把每股净资产价格作为国有股转让价格的底价,在什么情况下最容易做到呢?回答是在协议转让的情况下。如果在公开竞价或拍卖的情况下,即或把每股净资产价格作为底价,也可能形成流拍,最后迫使国有资产管理当局降价出售。这里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深赛格每股净资产一直在1.6元~1.7元之间,而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将所持有的深赛格国有法人股在公开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竞价拍卖,结果转让价每股仅为1.155元,实际上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30%。因此,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更不能保证国有股转让价格一定会在每股净资产价格之上。

现在简要概述我的认识和观点:

1、上市公司中国有股权的转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向谁转让;二是如何转让;三是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2、凡是具有实际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都可以成为国有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或者说收购人。管理层和员工当然可以通过企业法人的方式收购国有股权。尤其是对管理层来说,由于他们对所在企业国有资产的增值作出的特殊贡献,有理由得到回报,因此更有资格和条件成为国有股权的收购人。

3、协议收购、要约收购和集中竞价交易,是国有股权转让的三种方式,从市场经济的规律和惯例以及我国国有股权转让的基本实践看,协议转让是股权转让的最主要的方式,而协议转让本身就是在私下进行的,是不公开的,它能最大限度地保证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利益。

4、国有股权以每股净资产价格作为转让的最低价格定位,只有在协议转让的情况下才更有可能实现,因为这种转让价可以作为协议转让的条件。如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则有可能出现流拍,在此情况下,国有股的出让人必须降低出让价,因而不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回收。

5、目前在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对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国有股权颇有微词,以至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否认管理层和员工收购的思潮,这是不正常的。他们没有看到管理层对所在企业国有资产价值增值所作出的特殊贡献,没有看到这种特殊贡献本身应得到回报,也没有看到在实践中协议转让是股权转让的主要方式,对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必须正本清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股权转让有哪些规定和内容
    1、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自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外商投资企业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抵押或者转让财产或者权益时,应当备案。合营一方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征得合营另一方的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当事人之间或者一方将合作企业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转让给另一方以外的人的,应当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机关审查以及审批权限。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活动的主体不得转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如
    2023-05-07
    29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规定以及内容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3、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机关备案;4、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6.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
    2023-02-24
    28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规定以及内容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3、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机关备案;4、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6.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
    2023-04-14
    173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规定以及内容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3、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机关备案;4、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6.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
    2023-04-27
    205人看过
  • 国有股权转让规定内容有哪些
    在国有股权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有条件转让原则。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对于采取将国有股权上市转让的方式的,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国家首先应对现有上市公司国有股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计算,在此基础上才能确定哪些行业、哪些公司的股权需转让上市,转让数量多大,这才有可能制定出具体的政策,分期、分批组织转让和上市。因为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国有股权的上市转让均有其特定范围,即只能是将一部分国有股权通过上市转让而转给非国有股东,而宜于国家继续持股的股权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国有单位之间流动。这显然是一项大工程。(二)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
    2023-06-13
    80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规定以及内容都有哪些
    一、股权转让的规定如下: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3、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机关备案;4、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5、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6、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
    2023-03-24
    392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股权转让内涵有哪些股权转让的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所谓“股权”亦即股东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对公司财产所享有的权利。股权转让的形式有很多: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规定的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出的划分。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
    • 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
    • 股权转让书的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30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 2022年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
      股权转让后退股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
    • 股权转让流程的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根据我国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1。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的股东,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董事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需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无需经过股东会讨论表决。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股权转让的金额、价格、程序、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约束和规定双方的行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