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园区转外医疗相关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0 08:20:44
272 人看过
1、转外医疗条件
(1)参保人员因病经苏州市市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2)市级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疾病。
2、相关规定
转外就医必须由中心事先审批。转外医疗原则上可转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当地三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转外医疗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为3个月,超过3个月的,需向中心申请办理延续手续。转外医疗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外医疗需重新审批。因同一病种转外就医且两次住院间隔不超过90天的,无需重新办理转外医疗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关于苏州园区医疗救助对象事项
186人看过
-
苏州园区医疗救助待遇相关事宜
224人看过
-
苏州园区初聘职称相关事项
330人看过
-
苏州园区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相关事宜
346人看过
-
关于苏州园区失业保险金登记相关事宜
264人看过
-
苏州园区工伤认定相关信息
153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苏州相城区拆迁范围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8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关于医疗过错推定事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4医疗过错的推定的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关于工伤医疗费相关规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1-07-13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关于医疗过错和医疗事故的区别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7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生或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有过错,认定过错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意外事故目前没有这咱说法,在医疗事故鉴定中主要两种情况,一是有过错,认定为医疗事故,一是没有过错,不存在医疗事故。关于赔偿的问题,如果发生死亡情形,医院是不会意见你的要求的,他们也要求进行医学鉴定,除非他们感觉有特别重过错,无需鉴定在某些程序上存在问题,除以上原因,他们不会主动支付你们的赔偿费用的。
-
关于医疗保险转移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中心提出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医疗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